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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县绿芃园艺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有机生物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绿芃园艺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有机生物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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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年产13000吨有机生物肥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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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朱楼镇邵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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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砀山县绿芃园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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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全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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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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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亩,计划建设厂房、仓库4200m2,办公生活区400m2、开设有机肥加工流水线一条、包括购置安装有机物料粉碎设备、混合搅拌设备、造粒设备、烘干设备、冷却、筛分、包装及其他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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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本项目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采用初期雨水池进行收集后用于发酵补水,后续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沟渠彭楼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除臭塔洗涤废水等回用于发酵补水,不外排。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发酵车间产生的投料混合粉尘、发酵、腐熟陈化的恶臭经发酵车间封闭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密闭管道汇入一套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项目造粒车间粉碎、筛分、造粒、烘干、冷却、包装等工序主要废气为颗粒物、NH3、H2S,采用局部封闭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密闭管道汇入一套布袋除尘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营运期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各固废均有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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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开网及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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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县绿芃园艺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关于《砀山县绿芃园艺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有机生物肥建设项目》备案的表(砀发改备案〔2025〕2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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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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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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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邮箱: |
22018646@q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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