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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8
附图:
附图
1 主持人现场勘察照片
附图
2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3 用地规划图
附图
4 厂区平面图
附图
5 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
6 温州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图
7 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图
8 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附图
9 温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10 500m 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
附件: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 产权证
附件
3 租赁合同
附件
4 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
附件
5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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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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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
地理坐标
(经度:
120°56'50.19"E,纬度:27°56'32.65"N)
国民经济行业类
别
C1929 其 他 皮 革品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皮革制
品制造
192-其他(无鞣制、
染色工艺的毛皮加工除外;无鞣制、染色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纸制品制造
223-有涂布、浸
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
/
项目审批文号(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50
环保投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比
(
%)
10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建筑面积(
m2)
2525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
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
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
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因此无需开展
大气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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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
水集中处理厂
企业产生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为间接排
放。因此无需开展地
表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
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
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开展环境风险
专项评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
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
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因此无需开展生态专项评
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
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
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
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
导则》(
HJ 169)附录 B、附录 C。
因此,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
规划(修编)》(
2017)及《温州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 D-05-05、
E-01-08 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规划审批时间:
2018 年 3 月 6 日(温政函〔2018〕41 号文件批
复)
规划环评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新
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文号:浙环函〔
2018〕53 号
规划及规划环
1、与《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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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
(修编)》
(
2017)及《温州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 D-05-05、E-01-08
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符合性分析
(
1)规划范围
经七路、北围堤、东围堤、南围堤围合而成的区域,总用地
面积
1472.51 公顷。
(
2)功能定位
依托空港临近地区区位优势与快速交通优势,构建以临空金
融业、科讯及专业服务、教育科研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温州
现代服务业中心;以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辅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优质教育服务为带动
的,海洋文化、岛屿文化、现代文化为文化聚集,生活配套服务
设施完善的高品质文化地区;以低碳、生态、宜居、幸福为公共
生活理念的人居环境。最终形成先进高效的空港科迅服务新区、
先锋创新的生态智慧新区、低碳环保的绿色幸福新区。
(
3)发展目标
新区一期将构建起依托信息、资讯、科技、资金的采集
与发布的先进专业服务集聚区;通过空港、轨道交通实现规
划区对周边产业资源的整合,并以此进行外部销售服务的综
合科技服务平台。新区一期将建立从管理控制、设计研发、
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的产业链,最终成为辐射瓯江口新区以
及带动沿海产业带升级与转型的先导枢纽。以此作为温商民
间资本运作与科技创新的新摇篮,为打开瓯江口新区乃至温
州通向世界的窗口,创造新时代服务业集聚的区域空间典范。
(
4)规模控制
规划居住人口规模约
16.1 万人,就业人口规模约 13.4 万。
(
5)用地布局
采 用 《 城 市 用 地 分 类 与 规 划 建 设 用 地 标 准 》
(
GB50137-2011)划分用地:包括居住用地(R)、公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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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
交通设施用地(
S)、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
公用设施用地(
U)、绿地(G)、水域和其它用地(E)等
9 大类,并划分至中类,对于具有明确使用意图的设施划分
至小类。
(
6)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
区昆鹏街道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根据企业租赁合同以
及产权证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根据《温州瓯江
口新区浅滩一期
D-05-05、E-01-08 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
要求。
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已于
2017 年委托浙
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
口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8 年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浙环函〔
2018〕53 号)。规划环评制订了环境准入条
件清单,清单具体如下:
表
1-2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区域
分类
行业清单
工艺清单
产品清单
瓯江口一期
禁止准入类产
业
一、畜牧业
1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全部
二、副食品
加工业
2 饲料加工
发酵工艺
/
5 屠宰及肉类加工
牲畜屠宰,
禽类屠宰
/
7 产品加工
敏感区内涉及恶臭气体
排放
/
三、食品制
13 调味品、发酵制
发酵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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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造业
品制造
四、酒、饮料和精制茶
制造业
17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发酵工艺
/
六、纺织业
20、纺织品制造
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
/
七、纺织服装、服饰业
21 服装制造
有湿法印
花、染色、水洗工艺的
/
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
制鞋业
22、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
皮革、毛皮
鞣制
/
九、木材加
工和木、竹、
藤、棕、草
制品业
24 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
有电镀工艺
/
十、家具制
造业
27 家具制造
有电镀工艺
/
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
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
造纸(含废
纸造纸)
/
十三、文教、
工美、体育和娱乐制品
业
32 工艺制造
有电镀工艺
/
十四、石油加工、炼焦
业
33、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等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
34、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气化)
35、炼焦、煤炭热解、电石
全部
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 墨 及 其 类 似 产品制造;合成材料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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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肥料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
外的
十六、医药
制造业
40 化学药品制造( 除 现 有 批 准 专用 于 三 类 工 业 地块外);生物、生化制品制造
全部
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
44、化学纤维制造4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
除单纯纺丝外的化纤制造工艺全部
/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
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47、塑料制品制造
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
毒原材料
的;人造革、
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
料的
/
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
业
53 平板玻璃制造56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水泥制造、石棉制造工艺、焙烧制
石墨
水泥、
石棉
制品、
含焙烧的
石墨、
碳素制品
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8、炼铁、球团、烧结59、炼钢62、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
全部
二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业
63、有色金属冶炼( 含 再 生 有 色 金属冶炼)
全部
二十二、金
属制品业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电镀、发黑
工艺、酸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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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8 金属制品表面处 理 及 热 处 理 加工
磷化
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
业
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电镀工艺、发黑工艺、酸洗、磷化
/
二十五、汽
车制造业
71 汽车制造
电镀工艺、发黑工艺、酸洗、磷化
/
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
备制造业
72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
73 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74 航空航天器制造
75 摩托车制造76 自行车制造77 甲酮器材及其他 交 通 运 输 设 备制造
电镀工艺、发黑工艺、酸洗、磷化
/
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
7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电镀工艺、发黑工艺、酸洗、磷化
/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
85 仪器仪表制造
电镀工艺、发黑工艺、酸洗、磷化
/
四十一、煤炭开发和采
选业
全部
/
/
四十二、黑色金属矿采
选业
全部
/
/
四十四、有色金属矿采
选业
全部
/
/
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
业
全部
/
/
符合性分析: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GB/T4754-2017)
(
2019 年修改版),项目应属于“C1929 其他皮革品制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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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照《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新区一期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本项目不涉及皮革、毛皮鞣制工艺,不在该区域禁止和限制
准入产业范围内,符合规划环评的环境准入条件,因此,本
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
析
3、“三线一单”控制性要求符合性
2024 年 10 月 15 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温环发[2024]49 号
文发布了
“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
通知
”,结合上述文件具体“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如下:
(
1)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租用温州发扬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
产,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
区等生态保护区,对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
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
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2022]70 号)等相关文件
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
保护红线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2)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①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
康为基本出发点,根据省美丽办《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浙美丽办〔
2022〕26 号)《浙江省生态厅等 17 部
门关于开展减少污染天数攻坚行动的通知》(浙环发〔
2023〕18
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温委发〔
2022〕38 号)、《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等要求,确定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
2025 年,市区空气质量优
良天数比例达到
97.5%,PM2.5 年均浓度低于 23.2 微克/立方米,
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到
2035 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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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环境质量概要》(
2024 年),2024 年洞头区
PM2.5 年均浓度为 18µg/m3,符合洞头区 2024 年环境空气质量目
标要求。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综
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的要求。
②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按照水环境质量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基于水环境
主导功能、上下游传输关系、水源涵养需求、需要重点改善的优
先控制单元等内容,衔接水环境功能区划、《温州市生态环境保
护
“十四五”规划》、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及《关于高标准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深化生态文明
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温州规划纲要(
2020-2035 年)》
等既有要求,考虑水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水环境质量底线。
到
2025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市控重点河流水生态系
统功能基本恢复,市控以上考核断面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省控
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类比例不低于 93%,市控以上
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类比例不低于 80%,重要江河湖泊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争取市控以上水环
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
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
或优于
III 类比例保持在 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
到
95%以上;确保“十四五”期间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
质不恶化。
到
2035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
性循环;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争取达到
Ⅳ类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纳污水体瓯江水环境质量底线未达到《海水水
质标准》(
GB3097-1997)第四类水质标准,项目纳污水域瓯江
总 体 水 质 评 价 劣 于 四 类 , 不 能 满 足 《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
(
GB3097-1997)中的四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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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美丽海湾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海水、沉积物、潮间带、
海洋垃圾、渔业资源、海水浴场等监测。定期开展河口海岸海洋
垃圾、入海污染源无人机加人工巡查,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和海上环卫制度走深走实。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海洋
污染基线调查温州市海湾精细化调查。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管
网,排入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恶化
水质现状,对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
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质量底线。
③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原则,结合温州市
及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与土壤环境质量状
况,设置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到
2025 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率达到
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97%以上。
到
2035 年,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
性循环。
本项目地面均已进行混凝土硬化、防渗防漏等措施,运营过
程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故本项目运行对占地范围外周
边范围内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
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
3)资源利用上线
①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到
2025
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2670 万吨标准煤,全社会用电量达 574
亿千瓦时左右,能源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
消费比重,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
15%,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
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能源消费碳排放持续下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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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 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
到
2035 年,全面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非化石能源发电成为主体能源,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显著降低,
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本项目能源来自市政电网,总体能源消耗不大,且不属于淘
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②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至
2025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18.52 亿 m3 以内,非常
规水源利用量明显提升,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
本完善,全市各县(市、区)达到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至
2025 年,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16%,万元工业增加值
用水量下降
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05 以上。
至
2035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24.07 亿 m3 以内,非常
规水源利用量显著提升。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全面落
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常态化推进。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20 年下
降
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
系数提高到
0.62 以上。
项目均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预计为
225t/a,项目建设符合区域水资源上线目标。
③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根据《温州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温州市划定永久基本农
田
1312.90 平方千米,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1988.96 平方千米,海
域生态保护红线
2964.26 平方千米。建设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总
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总量目标以内;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本项目属于
C1929 其他皮革品制造,使用已有建筑,不新增
用地,不会突破土地资源上线。
(
4)环境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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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可得,本项
目所在区域属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产业
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30520010),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
如下表所示,根据分析可得,本项目建设符合温州市海洋经济发
展示范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表
1-3 该区域管控方案及符合性分析
类别
管控对象
管控要求
本项目
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
ZH3
30305
20010
)
空间布局引导
新建、改建和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须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和规划环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附件
-
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规划用地,符合相关规划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控制三类重污染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为二类新建工业项目;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环境风险防控
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落 实 风 险 防 控 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
C1929 其他皮革品制造”,根据《温
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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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严格落实文本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各
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管控措施要求,满
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温州
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
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
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
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区域。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
进行生产,对照《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
>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
5、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
析
根据《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
知》(环大气〔
2021〕65 号)政策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企业印刷与涂胶会产生有
机废气。本项目与《浙江省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4。
表
1-4 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
分析
序号
判断依据
企业实际情况
是否符合
1
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
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
VOCS 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
生产和使用
VOCS 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
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
VOCS
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
VOCS
本 项 目 不 属 于VOCS 排 放 化 工 类建设项目,油墨、胶 粘剂
VOCS 含量
限值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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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产生。
2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
“三线一单”为
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
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
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
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等量削
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
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
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
本项目属于其他皮革品制造,不属于
石化、化工等行业,
也不属于工业涂装
行业
符合
3
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
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
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
治理水平。
本项不属于工业涂装行业,可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
量。
符合
4
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
VOCs 含
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
VOCs 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
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
以及
VOCs 含量。
本项目不使用工业
涂料。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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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
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
“可替尽替、应代尽代”
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研
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到
2025 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
求。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
均为低
VOCs 原料。
符合
6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
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
VOCs 物料储存、
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
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
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
应不低于
0.3 米/秒。对 VOCs 物料储罐
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
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本项目严格落实含
VOCs 物料的密闭
化运送和储存管
理;涂胶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
附处理后
15m 高排
气筒
DA001 放,尽
可能的减少废气无
组织排放。
符合
7
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
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
O3 污染高发
时段(
4 月下旬-6 月上旬和 8 月下旬-9
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
VOCs 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
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
的
VOCs 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
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企业。
符合
8
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
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并引
至
15m 排气筒排
放,按要求落实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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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
VOCs 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
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5 年,完成 5000 家
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
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70%以
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
革等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60%以上。
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
换活性炭。
10
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
较生产设备
“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
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
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
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
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
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
代措施。
按要求执行。
符合
11
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
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
VOCs 排放的旁
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
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
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
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本项目不设旁路。
符合
6、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浙江省生
态环境厅,
2021 年 11 月)》,企业原辅材料使用与生产过程中
会有异味产生,本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
南》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5。
表
1-5 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符合性分析
序号
异味管控措施
企业实际情况
是否符合
1 原辅
企业依据自身情况、行业特征、现
本 项 目 采 用 原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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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替
换
有技术,对涉异味的原辅材料开展源头替代,采用低挥发性、异味影响较低的物料,从源头上减少自身
异味排放。
材料为低
VOCs
原料,原料在不使用时,密封保存,减少异味排放
合
2
过程控制
企业优先对储存、运输、生产设施等异味产生单元进行密闭,封闭不必要的开口。由于生产工艺需求及安全因素无法密闭的,可采用局部集气措施,确保废气收集风量最小化、处理效果最优化。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废气循环化利用实现异味
气体
“减风增浓”。对异味影响较大
的污水处理系统实施加盖或密闭措施,使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域实现微负压,确保异味气体
不外泄。
本 项 目 生 产 车间密闭,可确保废 气 收 集 风 量最小化、处理效果最优化。
符合
3
末端高效治理
企业实现异味气体
“分质分类”治
理。氨、硫化氢、酸雾等无机废气采用吸收等工艺处理,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氧化吸收、吸附等工艺处理,非水溶性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吸附、燃烧等工艺处理,实现废气
末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项目对异味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
理
符合
4
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工作状态,吸收类治理设施需定期更换循环液并添加药剂,吸附类治理设施需定期更换或再生吸附剂,燃烧类治理设施需设定有效的氧化温度和停留时间,确保设施运行效果。重点企业运用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
智慧化手段管理废气治理设施。
按要求执行
符合
5
排气筒设
置
企业合理设置异味气体排气筒的位置、高度等参数,降低异味对周边
区域影响。
按要求执行
符合
6
异味管理措施
企业设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对产生异
味的重点
环节加强管理,按照
H944、H861
的要求建立台账。
按要求执行
符合
7、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21 年修正)》
(省政府令第
388 号)规定,项目建设需符合以下环保审批原则:
(
1)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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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要求。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最终排入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
制 指 标 为 :
CODCr0.007t/a 、 氨 氮 0.001t/a 、 总 氮 0.002t/a 、
VOCs4.916t/a。无需购买排污权指标。
(
3)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本项目不属
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即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关
于印发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
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
2022〕6 号)中的禁止准入项
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要求。
(
4)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
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根据《温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2021-2035 年)》,企业所在地规划为工业发展区,根据企
业提供的产权证与租赁合同,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
目符合国土规划空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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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2.1 项目概况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制鞋原辅材料制造与加工的企
业,企业租赁温州发扬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昆鹏街道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的厂房进行生产活动,租赁面积为 2525m2,
预计生产规模可达年产格利特
190 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要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2019 年修
改版),项目应属于
“C1929 其他皮革品制造”类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项目应属于“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
制品和制鞋业
19-皮革制品制造 192-其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毛皮加工除外;
无鞣制、染色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纸制品制造 223-
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类项目,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
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本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工作人员经过
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
2.2 项目组成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位于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进行
生产活动,建筑面积
2525m2,具体建设内容见表 2-1。
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审批
1
主体工程
4 号楼 5F
生产车间
2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由市政给水网引入
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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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系统
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直接排入附近的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储运工程
仓储
5F
原料储存处、一般固废区、危废暂存间
4
辅助工程
行政办公
办公室
5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系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防治
措施
①车间合理布局;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
③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
④生产运行时关闭门窗。
废气处理
措施
有机废气
本项目在搅拌间、上胶、烘干等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效率不低于80%,集气风量不小于 22000m3/h,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处置
措施
边角料
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袋
外售综合利用
废弃金葱
粉
外售综合利用
废热转印
纸
外售综合利用
不合格品
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废活性炭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沾染危废的废包装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废胶粘剂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6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和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
理厂
2.3 四至关系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厂区东侧为温州发扬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西侧为优丽美业(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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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电器有限公司;南侧为温州发扬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北侧为公共交通站用地。
本项目四至关系(附现场照片)如下图所示。
东侧:温州发扬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北侧:公共交通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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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侧:优丽美业(温州)电器有限公司
南侧:温州发扬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图
2-1 项目四至关系图
2.4 产品方案
本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
2-2 产品方案表
产品名称
单位
生产能力
格利特
吨
/年
190
2.5 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生产设备详见下表。
表
2-3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人造革涂饰机
台
3
2
数码印刷机
台
4
3
印花机(热转印机)
台
1
4
烫钻机
台
1
5
搅拌机
台
1
6
检验机
台
1
2.6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
表
2-4 主要原辅材料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计使用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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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
PU 人造革
吨
/年
1.5
/
2
TPU 膜
吨
/年
2
100kg/卷
3
聚氨酯树脂
(
960)
吨
/年
30
200kg/桶,1 桶 2 天;聚氨
酯树脂
58%,碳酸二甲酯
42%
调配成聚氨酯胶粘剂,按类别为溶
剂型
4
乙酸乙酯
吨
/年
1.5
180kg/桶
5
固化剂
吨
/年
6
20kg/桶;TDI、二甲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其
他助剂
6
PUR 胶
吨
/年
9.6
200kg/桶;单组份聚氨酯胶,100%固含
量
7
水性胶
吨
/年
20
200kg/桶,与水 1:5 使用;苯乙烯 10%、
丙烯酸丁酯
8%、丙烯酸 3%、丙烯酸异
辛酯
5%、乳化剂 1%、水 73%
8
水性油墨
吨
/年
0.1
500g/瓶;水性丙烯酸树脂 30%、水性丙
烯酸乳液
40%、颜料 15%、水 10%、其
他助剂
5%
9
热转印纸
吨
/年
0.15
25kg/卷
10
金葱粉
吨
/年
127.5
25kg/袋
11
树脂钻
吨
/年
27
25kg/袋
12
电能
MWh/年
10
/
13
水量
吨
/年
325
/
原料理化性质:
PU 人造革:PU 皮革就是聚氨酯成份的表皮。广泛适用于做箱包、服装、鞋、
车辆和家具的装饰。
TPU 膜:热可塑性 TPU 弹性体,是由含 NCO 官能基的 MDI 与含 OH 官能基
的
POLYOL、1.4BG,经押出混炼而制成,由于弹性好、物性佳、各种机械强度
都很好,因此,广泛用于射出、押出、压延及溶解成溶液型树脂等加工方式,是
塑胶加工业者经常使用的塑胶材料,其制成产品涵盖了工业应用和民用必需品的
范围。
金葱粉:该产品由真空金属质聚酯塑料薄膜组成,其彩色层为热固交叉结合
环氧层,可产生的颜色种类广泛,可通过丝印、涂层、喷撒方式用于木、纸、布、
金属、皮具、陶瓷等多种材料上。形成装饰或反光等特殊和醒目的效果。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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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使用主要为
PET 材质金葱粉耐高温(190℃)、耐酸碱。
表
2-5 材料理化性质
材料名称
理化性质
聚氨酯树
脂
聚氨酯的物理性质因其种类而异,一般而言,聚氨酯的密度在
1.2 到 1.3g/cm³
之间,具有高密度、高强度、高韧性、高耐磨性等特点。聚氨酯具有黄或棕黄色的粘稠液体外观,不溶于水,但可以溶于苯乙烯、二甲苯等有机溶剂。其熔点、相对密度、溶解性等理化性质因具体类型而有所不同。
碳酸二甲
酯
熔点
/凝固点(℃):0.5-5°C
沸点
/沸程(℃):90~91
蒸汽压:
7.4kPa(at 25°C)18mmHg(at 21.1°C)96hPa(at 37.8℃)
相对密度
(水=1):1.069
相对蒸汽密度
(空气=1):3.1
辛醇
/水分配系数(logPow):0.354(at 20°C)
临界压力
(MPa):4.5]
闪点
(℃):16
黏度:
0.625 cPs(at 20°C)
自燃温度
(℃):458
爆炸上限
%(V/V):21.3
爆炸下限
%(V/V):3.8
溶解性:不溶于水,可混溶于多数有机溶剂,混溶于酸类、碱类。
碳酸二甲酯作为一种绿色羰基化剂,具有反应条件温和、副产物少(主要为甲醇和二氧化碳)等优点。它在有机合成中广泛应用于羰基化、甲基化等反应。
乙酸乙酯
外观与性状:无色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易挥发。
熔点(
℃):-83.6
相对密度(水=
1):0.90
沸点(
℃):77.2
相对密度(空气=
1):3.04
饱和蒸气压(
kPa):13.33(27℃)
燃烧热(
kj/mol):2244.2
临界温度(
℃):250.1
临界压力(
Mpa):3.83
辛醇
/水分配系数:0.73
闪点(
℃):-4
引燃温度(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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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下限〔%(
V/V)〕:2.0
爆炸上限〔%(
V/V)〕:11.5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酮、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途很广。主要用作溶剂,及用于染料和一些医药中间体的合成。
TDI
外观性状:无色透明或淡黄色易燃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气味。
溶解性:与乙醇(分解)、二甘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苯、氯苯、煤油、橄榄油混溶。
熔点:
19.5~21.5℃
沸点:
247℃
密度:
1.22
蒸气压:
0.03hPa(20°C)
闪点:
137°C
二甲苯
状态与外观: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刺激性气味。
密度:
0.857g/cm³(对二甲苯)。
沸点:
138.4℃(对二甲苯)。
溶解性: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
易燃性:遇明火或高热易引发燃烧爆炸,属于危险化学品。
反应性:苯环上的甲基可参与硝化、磺化等反应,用于合成染料、医药、香料等。
醋酸丁酯
外观性状:具有愉快水果香味的无色易燃液体。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熔点:
−78℃(lit.)
沸点:
124-126℃(lit.)
密度:
0.88g/mL(at 25℃(lit.))
蒸气密度:
4(vs air)
蒸气压
15mmHg(25℃)
苯乙烯
密度:
0.906g/cm3
熔点:
-31.5℃
沸点:
145.2℃
闪点:
31.1℃
折射率:
1.546(20℃)
饱和蒸气压:
0.7kPa(20℃)
临界温度:
369℃
临界压力:
3.81MPa
引燃温度:
490℃
爆炸上限
(VN):8.0%
爆炸下限
(VN):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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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外观:无色透明油状液体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黏度
(mPa·s,25°C):0.696
蒸发热
(25°C):43.96KJ/mol
熔化热:
10.95KJ/mol
生成热
(25℃℃,气体):147.46 KJ/mol
生成热
(25℃℃,液体):103.96 KJ/mol
丙烯酸丁
酯
饱和蒸汽压(
20℃):0.43kPa
临界温度:
327℃
临界压力:
2.95MPa
logP:1.5157折射率:
1.418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
溶解性: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丙烯酸
密度(
g/cm3):1.051
熔点(
℃):13
沸点(
℃):140.9
闪点(
℃):55
临界温度(
℃):341.85
临界压力(
Mpa):5.66
摩尔质量(
kg/kmol):72.063
饱和蒸汽压(
kpa,at 39.9℃):1.33
爆炸上限(
%):8.0
爆炸下限(
%):2.4
引燃温度(
℃):360
原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
(
1.1 版)“使用含有丙烯酸、丙烯酸酯类、苯乙烯等易聚合 VOCs 成分的胶水,
原则上认为这些
VOCs 成分在聚合后,残留并挥发的单体占胶水中总溶剂量的比
例不低于
1%”,其余挥发性有机物按其全部挥发计。因此本项目原料符合性分析
见下表:
表
2-5 材料理化性质
物料名称
名称
调配比
例
%
密度
g/cm3
VOCs 含量%
限量值
g/L
标准
限值
符合性
聚氨
聚氨酯
树脂
80
1.08
聚氨
39.64 398.47
《胶粘剂挥
≤400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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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酯胶粘剂(溶
剂型)
(
960)
酯类
9
8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
GB33372-
2020)中溶剂型胶粘剂
VOC 含量限
量
合
乙酸乙
酯
4
0.902
固化剂
16
0.9
PUR
胶
PUR 胶
100
1.2
聚氨酯类
1
12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
GB33372-
2020)中本体型胶粘剂
VOC 含量限
量
≤50
符合
水性
胶
水性胶
16.7
1.07
丙烯酸脂
类
1.26
11.856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
GB33372-
2020)中水基型胶粘剂
VOC 含量限
量
≤100
符合
水性油墨
水性油
墨
100
/
4.7
/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
(
VOCs)含
量的限值》
(
GB38507-
2020)
≤5%
符合
本项目格利特制造会使用到三种胶粘剂,其中溶剂型聚氨酯胶粘剂在厂内调
配而成,调配后密度误差约为
±0.05g/cm3,密度取 1.005g/cm3,调配后 VOCs 含量
占比约
39.649%,VOCs 含量约为 398.478g/L,根据《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
量》(
GB33372-2020)中溶剂型胶粘剂 VOCs 含量限量:聚氨酯类 400g/L,因此
本项目聚氨酯胶粘剂符合限值要求。
PUR 胶粘剂为单组份湿固化聚氨酯胶粘剂,
属于本体胶,固化量为
100%,密度为 1.2g/cm3,其 VOCs 含量约为 12g/L,根据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中本体型胶粘剂 VOCs 含量
限量:聚氨酯类
50g/L,因此本项目 PUR 胶粘剂符合限值要求。水性胶中 VOCs
含量占比约
1.26%,密度为 1.07g/cm3,VOCs 含量约 12g/L,根据《胶粘剂挥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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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有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中水基型胶粘剂 VOCs 含量限量:丙烯酸脂
类
100g/L,因此本项目水性胶符合限值要求。
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中水性丙烯酸树脂
30%、水性丙烯酸乳液 40%、颜料
16%、水 10%、其他助剂 4%,根据《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
的限值》(
GB38507-2020)规定的限值要求:水性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限值≤
5%。对比本项目情况,根据《浙江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
放量计算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水性油墨中采用水性丙烯酸乳液或类似
物料时,不可忽略水性丙烯酸乳液或类似物料中的游离
VOCs,无法获取游离
VOCs 含量的,按水性丙烯酸乳液质量百分含量的 1%计入 VOCs”,本项目水性
油墨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取水性丙烯酸树脂与水性丙烯酸乳液含量的
1%计算,
助 剂 按 全 部 挥 发 计 算 , 即 本 项 目 水 性 油 墨 中
VOCs 含 量 为 4.7% 。 符 合
(
GB38507-2020)限值要求。
2.7 水平衡图
图
2-2 项目全厂水平衡图(t/a)
2.8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
15 人,厂内不设有食堂、宿舍,年工作日为 300 天,单班
制,每班
8 小时(8: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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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2.9 项目生产工艺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图
2-3 格利特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图
2-4 格利特印刷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1、主要工艺说明:
①上胶:将人造革分别涂上聚氨酯胶粘剂或
PUR 胶;
②上粉:给人造革按产品要求在涂胶面覆上不同的金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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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③根据产品需求,上粉后的人造革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工艺进一步加工
Ⅰ、过胶、烘干打卷:根据产品需求,涂聚氨酯胶粘剂且上粉后的人造革需再
将上粉面上涂一层水性
PU 胶,并烘干(烘干温度 100℃)打卷送去检验。
Ⅱ、复合贴膜、打卷:涂 PUR 胶且上粉后的人造革将上粉面与 TPU 膜复合后
(贴膜的温度
50-60℃),切下多余边角料打卷(边角料约贴膜一卷的 0.05%),
并送去检验;
④烫钻:部分人造革送至烫钻机,将树脂钻烫上人造革后即可送去检验(烫
钻时温度
140℃);
⑤晾干、检验:将半成品格利特展开晾置在室温下冷却,等胶粘剂完全固化
后,送入检验机进行质量检验,裁去不合格部位,合格品包装后作为成品销售。
⑥印刷:约小部分的半成品格利特(除烫钻外)产品根据客户需求需要印上
花纹图案,因此在检验后该部分格利特还需要进一步加工,过胶格利特半成品通
过印花机将热转印纸上的花纹印在贴膜面上,在热转印前需要先通过数码印刷将
花纹打印在纸面上;贴膜格利特半成品可直接用数码印刷印上花纹。
2、产污环节:
本项目污染工序、污染因子见表
2-6。
表
2-6 本项目污染工序、污染因子汇总表
污染物类型
产污环节
污染物名称
废水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废气
调配、上胶、过胶、烘干、
印刷
有机废气
固废
上胶、过胶、贴膜
废胶粘剂
切边
边角料
检验
不合格品
印刷
废热转印纸
上粉
废弃金葱粉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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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原料使用
沾染危废的废包装
原料使用
废包装袋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噪声
生产过程
机械噪声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10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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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3.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2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4 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3.5 生态环境现状3.6 电磁辐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3.7 环境保护目标3.7.1 大气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500m 范围内的不含
大气环境敏感保护。
3.7.2 声环境
项目
50m 范围内的不含声环境敏感目标。
3.7.3 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的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
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3.7.4 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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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图
3-3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示意图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3.8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后(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DB33/887—2013)相关标准;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GB/T31962-2015)B 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温州市瓯江口新
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中 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
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的相应标准。具体见表
3-8、3-9、3-10。
表
3-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单位:除
pH 为无量纲外,其余均为 mg/L
项目
pH 值
CODcr
BOD5
SS
石油类
LAS
氨氮
总氮
总磷
进水标准
6~9
500
300
400
20
20
35*
7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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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注: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总氮纳管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级标准。
表
3-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单位:除
pH 为无量纲外,其余均为 mg/L
项目
pH 值
BOD5
SS
石油类
LAS
一级
A 标准值
6~9
10
10
1
0.5
表
3-10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单位:其余均为
mg/L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值
1
化学需氧量(
CODcr)
40
2
氨氮
2(4)*
3
总氮
12(15)*
4
总磷
0.3
注
*: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2、废气
本项目涉及印刷,由于印刷废气很少且采用无组织排放,且《印刷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1616-2022)未说明无组织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有机废
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相关限
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
3-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排气筒高度
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
mg/m3
颗粒物
120
20
5.9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1.0
非甲烷
总烃
120
20
17
4.0
二甲苯
70
20
1.7
1.2
表
3-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控制项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量
kg/h
单位
二级(新改扩建)
苯乙烯
20
12
mg/m3
5.0
3、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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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具体指标见下表。
表
3-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3 类
65
55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2024)进行
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固废
的管理还应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生活垃圾处
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
2000〕120 号)
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
2010〕61 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3.9 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
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国家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需要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主要是:
CODCr、氨氮、
SO2、NOx、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
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中相关内容执行。根据本项目污
染物特征,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是
CODCr、NH3-N、TN、烟粉尘和 VOCs。
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
评〔
2020〕36 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管理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
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
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
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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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根据《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
发
[2010]88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
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
(2023〕18 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
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仅排
放生活污水,故
CODCr、氨氮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根据《温州市环境质量概
要(
2024 年度)》,洞头区 2024 年度基本污染物监测浓度满足相应标准,则属
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故排放的
VOCs 按等量进行区域削减替代。VOCs 总
量建议值为
4.876t/a,替代削减量为 4.876t/a。
表
3-14 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表(单位:t/a)
污染物
总量控制值
区域削减替代比例
区域削减替代总量
项目排污权申购量
CODCr
0.007
/
/
无需进行总量交易
氨氮
0.001
/
/
总氮
0.002
/
/
/
VOCs
4.876
1:1
4.876
/
※注:根据当地生态环境局要求,总量控制建议值四舍五入后保留 3 位小数。
项目最终排入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Cr0.007t/a、氨氮
0.001t/a、总氮 0.002t/a、VOCs4.87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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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状已建设完成厂房,施工期的污染主要是设备安装,影响不大。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1 废水
1、废水源强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厂内不设食宿,职工人数为
15 人,年工作 300 天,人均日用水量按
50L 计,则生活用水量约为 225t/a,产污系数取 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180t/a,
水质取一般值,即
CODCr350mg/L,氨氮 35mg/L,总氮 70mg/L 则污染物产生量
为
CODCr0.063t/a,氨氮 0.006t/a,总氮 0.013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
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DB33/887—2013)相关标准;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GB/T31962-2015)B 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温州市瓯江口新
区 西 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到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中 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
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的相应标准。
本项目污水产排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4-1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
度
mg/L
产生量
t/a
纳管浓度
mg/L
纳管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活污
水
180t/a
化学需氧量
(
CODCr)
350
0.063
350
0.063
40
0.007
氨氮
(
NH3-N)
35
0.006
35
0.006
2(4)
0.001
总氮
70
0.013
70
0.013
12(15)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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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表
4-2 工序/生产线产生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生产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核算方
法
废水产生量
(
t/a)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员工生活
卫生间
生活污水
CODCr
类比法
180
350
0.063
氨氮
35
0.006
总氮
70
0.013
污染源
治理措施工
艺
效率
/%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
/h
核算方法
排放废水量
(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活污水
化粪池
30
类比法
180
350
0.063
2400
/
35
0.006
/
70
0.013
表
4-3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
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1
生活污水
CODCr
、
氨氮、总
氮
进入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
厂
间歇
2#废水处理设
施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化粪
池
DW001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
表
4-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
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
量
/
(
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
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
值
/(mg/L)
1 DW00 120.9474 27.94198
180
纳
连
/
温州市瓯江口
COD
cr
40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39
1
52°E
6°N
管
续
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
氨氮
2(4)
总氮
12(15)
注
*: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表
4-5 废水污染物排放与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
排放协议
1
DW001
CODCr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三级标准
500mg/L
氨氮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
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35mg/L
总氮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
70mg/L
表
4-6 厂区排放口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日排放量
t/d
年排放量
t/a
1
DW001
CODCr
350
0.00015
0.063
氨氮
35
0.00001
0.006
总氮
70
0.00002
0.013
2、环境影响分析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概况及其可行性分析:
(
1)污水处理厂工程简介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灵昆岛及半岛起步
区,服务面积为
2860km2,规划服务人口 15.6 万人,污水处理厂建设总规模为 9
万
m3/d,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 1.9 万 m3/d,现状运营规模约为 1.9 万 m3/d。目前,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其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2)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工程集中采用
“改良 A2/O 生物”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其中主要污染
物
CODcr、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3/2169-2018)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工艺方案如图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40
所示。
图
4-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
3)纳管可行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数据,温州市瓯江口
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
2024 年 1 月 16 日出水情况见下表。
表
4-7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数据
监测项目
排放浓度
标准限值
单位
是否超标
流量
1.2 万 t/d
五日生化需氧量
0.6
10
mg/L
否
化学需氧量
15
40
mg/L
否
悬浮物
4
10
mg/L
否
总砷
0.0004
0.1
mg/L
否
总磷(以
P 计)
0.04
0.3
mg/L
否
总氮(以
N 计)
1.96
12(15)
mg/L
否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41
动植物油
0.06
1
mg/L
否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
0.5
mg/L
否
六价铬
0.004
0.05
mg/L
否
总铅
0.00048
0.1
mg/L
否
烷基汞
<0.00001
0
mg/L
否
总镉
0.00194
0.01
mg/L
否
粪大肠菌群数
10
1000
个
/L
否
总汞
0.00004
0.001
mg/L
否
色度
2
30
倍
否
总铬
0.00078
0.1
mg/L
否
氨氮(
NH3-N)
0.17
2(4)
mg/L
否
pH 值
7.0
6-9
无量纲
否
石油类
0.06
1
mg/L
否
注:括号内数值为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根据《浙江省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数据,温州市瓯江口
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主要水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满
足《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标准,其它指
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
63.1%(1.2 万 t/d),尚有余量。本项目废水量为 180t/a,
即
0.6t/d,基本不会对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
成冲击。因此,项目污水依托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环境可行。
综上,本项目投产后,项目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
片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项目仅排放生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42
活污水,不要求开展监测。
4.2 废气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污染防治设施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1942-2018),工业排污单
位废气产排污环节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如下表所
示。
表
4-8 废气产排污环节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
产污环节
产污设施
废气名称
污染物
种类
排放方式
排放口
排放口类
型
污染防治设施
污染防治设施名称
及工艺
是否为可
行技术
调
配、
上
胶、
过
胶、烘干
涂饰
机
涂胶废气
苯系
物、苯乙烯、非甲烷
总烃
有组织排
放
DA001
一般排放
口
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入楼顶高
空排放
是
上粉
涂饰
机
粉尘颗粒
颗粒物
无组织排
放
/
/
清扫收集后回用生
产
是
印
刷、热转
印
数码印刷
机、印
花机
机
印刷
废
气、热转印废
气
非甲烷
总烃
无组织排
放
/
/
加强车间换风
/
可行性分析:本项目调配、上胶、过胶、烘干会产生有机废气以及恶臭污染
物,本项目拟在废气产生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由管道引入楼顶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上粉阶段会产生粉尘颗粒,由于本项目粉
尘重量较大,几乎不会逸散,沉降在设备四周,企业清扫后收集回用生产。参考
《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1122-2020),以上措施可行。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
(浙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43
环发〔
2020〕12 号)中“附件 3 季节性 VOCs 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第一版)”,
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等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属于正面清单
中使用低(无)
VOCs 含量原辅材料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可不执行季节性
VOCs 强化减排措施”。根据《关于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的意见》(浙环发〔
2021〕13 号)“使用低 VOCs 原辅材料,排放浓度稳定达标
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
VOCs 末端治理设施。
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工序,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的,
可不要求采取
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项目使用水性油墨 VOCs 含量低于
10%,且用量很少,因此项目印刷、热转印废气可不进行收集、处理。
表
4-9 废气末端处理设施排放口基本信息及执行标准
排放口信息
污染物
名称
执行标准
编号
高度
(
m)
内径
类型
地理坐标
标准名称
排放浓度
(
mg/m3)
DA0
01
20m
0.4
一般排放口
120.947189°E
27.942270°N
二甲苯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表
2相关限值
70
非甲烷
总烃
120
苯乙烯
《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
(
GB14554-93)表
2相关限值
12kg/h
2、废气污染物源强分析
源强核算过程见以下文字说明: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涂胶废气、印刷废气、热转印废气)、
粉尘颗粒。
(
1)印刷、热转印废气
本项目部分格利特会印上花纹(花纹格利特),该类产品涉及印刷工序与热
转印工序,水性油墨使用量为
0.1t/a,根据《浙江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水性油墨中采用水性丙烯酸乳液或类
似物料时,不可忽略水性丙烯酸乳液或类似物料中的游离
VOCs,无法获取游离
VOCs 含量的,按水性丙烯酸乳液质量百分含量的 1%计入 VOCs”,本项目水性
油墨
VOCs 含量为 4.7%,低于 10%,印刷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44
0.0047t/a。涉及热转印的产品约花纹格利特产品的 50%。在热转印过程中,当转
印纸上的图案通过高温和压力转移到目标材料上时,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气体,它们是由转印纸、水或其他材料在高温下挥发出来的。本项目热转
印废气来自纸上的油墨,以及革上的胶,由于本项目胶粘剂在烘干工序基本挥发
完全,因此热转印产生的废气量为水性油墨加热后的挥发量,热转印产生的废气
量约为
0.00235t/a。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
工程的意见》(浙环发〔
2020〕12 号)、《关于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
料源头替代的意见》(浙环发〔
2021〕13 号),本项目印刷、热转印废气可不做
收集、处理措施,企业需注意相关车间通风即可。
(
2)涂胶废气
本项目制造格利特会用到三种胶粘剂,根据《浙江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排
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
1.1 版)“使用含有丙烯酸、丙烯酸酯类、苯乙烯等易聚
合
VOCs 成分的胶水,原则上认为这些 VOCs 成分在聚合后,残留并挥发的单体
占胶水中总溶剂量的比例不低于
1%”。则本项目涂胶废气产生情况如下表:
表
4-10 废气产生量汇总表
污染物来
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工序
原料使
用量
t/a
VOCs 百分比
污染物产生
量
t/a
聚氨酯胶
粘剂
二甲苯
调配、上
胶、过胶、
烘干
37.5
0.5%
0.188
非甲烷总烃
39.65%
14.869
PUR 胶粘
剂
非甲烷总烃
9.6
1%
0.096
水性胶
苯乙烯
20
0.1%
0.02
非甲烷总烃
1.26%
0.252
合计
二甲苯
0.188
苯乙烯
0.02
非甲烷总烃
15.217
本项目在搅拌间、上胶、烘干等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由管道引
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
DA001)排放。
废气集气风量预计情况见下表: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45
表
4-11 DA001 废气风量预计汇总
排放口
集气罩尺
寸(
m)
集气罩面
积(
m2)
集气罩个
数
集气罩速率
(
m/s)
总风量(考虑
风量损耗)
(
m3/h)
DA001
(有机废气)
2×1
2
4
0.6
22000
则本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情况如下表:
表
4-12 有机废气源强核算情况表
生产工段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产生
量
t/a
产生速率
kg/h
产生浓度
mg/m3
工艺
效率
%
废气排放
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调配、上胶、过胶、烘干
搅拌机、涂饰机
有组织排放
二甲苯
物料平衡
0.15
0.063
2.864
活性炭吸
附
75 0.038 0.016 0.727
2
4
0
0
无组织排放
0.038 0.016
/
/
/
0.038 0.016
/
有组织排放
苯乙烯
物料平衡
0.016 0.007
0.35
活性炭吸
附
75 0.004 0.002 0.091
无组织排放
0.004 0.002
/
/
/
0.004 0.002
/
有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
物料平衡
12.17
4
5.073 230.59
1
活性炭吸
附
75 3.043 1.268 57.636
无组
3.043 1.268
/
/
/
3.043 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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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吨建设项目
46
织排放
印刷、热转印
数码印刷机、印花机
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
物料平衡
0.007 0.003
/
/
/
0.007 0.003
/
(
3)上粉产污
本项目使用金葱粉上粉时会产生粉尘颗粒,粉尘颗粒较大基本沉降在设备四
周,清扫后可回用生产,车间通风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仅
进行定性分析。
3、项目废气产排情况汇总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
(HJ884—2018)的要求,本次评价主
要采用物料平衡、产污系数法对废气污染源源强进行核算,具体排放情况见表
4-13。
表
4-13 废气产排情况汇总表
污染
物
污染因
子
产生量
t/a
收集效率
%
处理效率
%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总排放量
t/a
排放
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
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涂
胶废气
二甲苯
0.188
80
85
0.038
0.016
0.727
0.038
0.016 0.076
苯乙烯
0.02
0.004
0.002
0.091
0.004
0.002 0.008
非甲烷
总烃
15.217
3.043
1.268
57.636
3.043
1.268 6.086
印
刷废气
非甲烷
总烃
0.007
/
/
/
/
/
0.007
0.003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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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吨建设项目
47
、热转
印
4、影响分析
根据
2024 年温州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
据工程分析及本项目废气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为可行性技术可得,经采取相应措
施后废气污染物排放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所在环境空气功能
区的要求,废气排放影响小,可以接受。
5、非正常工况下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气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包括收集系统故障、净化系统故障等),将会直接
影响到废气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按照废气净化系统故障,即处
理效率按
0%核算。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4-14。
表
4-14 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项目
污染物
非正常排
放速率
kg/h
非正常排
放浓度
mg/m3
单次持续时间
h
年发生
频次
/次
非正常排放
原因
应对措
施
DA001
二甲苯
0.063
2.864
1
1
处理措施达不到应有效
率
停止生
产,查找原因、及
时维修
苯乙烯
0.007
0.35
1
1
非甲烷
总烃
5.073
230.591
1
1
由上可知,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过大,建设单位需加
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
备停止运行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
6、废气监测计划
本次评价结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参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废气监测计划具体见表
4-17。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48
表
4-15 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DA001
二甲苯
1 年 1 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
3
非甲烷总烃
1 年 1 次
4
苯乙烯
1 年 1 次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
5
厂界
二甲苯
1 年 1 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相关限值
6
非甲烷总烃
1 年 1 次
7
苯乙烯
1 年 1 次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表 1 相关限值
9
颗粒物
1 年 1 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相关限值
4.3 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同行业类比,
主要生产设备噪声声级见下表。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49
表
4-16 工业企业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
施
运行时间
X
Y
Z
声功率级
/dB
(
A)
1
顶部风机
1
/
-48.79
35.34
20
75
减震、消声
2400h
表
4-17 工业企业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
施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室内边界距离
/m
室内边界声级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
失
/dB
(
A)
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
/dB(A)
等效点声源声功率级
/dB
(
A)
工艺
降噪效果
X
Y
Z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建筑物外距离
1
检验机
80
减少门窗的开
3
-11.
67
15.1 18
19.6
8
18.9
0
5.44
82.
61
65.9
5
65.9
5
66.2
1
65.9
2
昼间
20.0
39.9
5
39.9
5
40.2
1
39.9
2
1
m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50
启频
率,必
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
间;尽
量选用低噪声的设
备,设
置隔振或减振
基座。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
养,确
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2
涂饰
机
1
80
3
-24.
25
25.5
1
18
19.0
0
35.2
1
6.06
66.
28
65.9
5
65.9
3
66.1
6
65.9
2
昼间
20.0
39.9
5
39.9
3
40.1
6
39.9
2
1
m
3
涂饰
机
2
80
3
-47.
67
42.8
6
18
19.3
6
64.3
6
5.61
37.
15
65.9
5
65.9
2
66.1
9
65.9
3
昼间
20.0
39.9
5
39.9
2
40.1
9
39.9
3
1
m
4
涂饰
机
3
80
3
-62.
42
53.9
2
18
19.4
8
82.7
9
5.43
5.6
1
65.9
5
65.9
2
66.2
1
65.9
5
昼间
20.0
39.9
5
39.9
2
40.2
1
39.9
5
1
m
5
烫钻机
75
3
-1.4
8
27.2
5
18
3.84
18.0
8
21.2
8
83.
07
61.4
8
60.9
5
60.9
4
60.9
2
昼间
20.0
35.4
8
34.9
5
34.9
4
34.9
2
1
m
6
搅拌机
75
3
-35.
53
30.9
3
18
21.5
1
47.4
8
3.51
54.
07
60.9
4
60.9
3
61.5
9
60.9
3
昼间
20.0
34.9
4
34.9
3
35.5
9
34.9
3
1
m
7
数码印刷机
70
3
-43.
33
58.4
7
18
4.31
70.3
0
20.6
4
30.
88
56.3
7
55.9
2
55.9
4
55.9
3
昼间
20.0
30.3
7
29.9
2
29.9
4
29.9
3
1
m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51
8
热转印机
75
3
-35.
31
52.8
4
18
3.94
60.5
0
21.0
4
40.
66
61.4
6
60.9
3
60.9
4
60.9
3
昼间
20.0
35.4
6
34.9
3
34.9
4
34.9
3
1
m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52
2、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 2.4-2021),在进行声环境影响预
测时,一般采用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A 计权声功率级或靠近声源某一位置的
倍频带声压级,
A 声级来预测计算距声源不同距离的声级。分别计算室外和室内
两种声源。
(
1)预测模式
①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如图
4-2 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
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
(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 和 Lp2。
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可按式
1 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
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图
4-2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
LP1=Lw+10lg(
R
r
Q
4
π
4 2
+
)
式中: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
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
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
处时,
Q=8。
R—房间常数;R=Sα/(1−α),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取
0.02。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式
2 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53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 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式
3 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P2i(T)=LP1i(T)-(TLi+6)
式中: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
然后按式
4 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
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
(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LW=LP2(T)+10lg S
②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oct
oct
oct
L
r
r
r
L
r
L
0
0
lg
20
)
(
)
(
式中:
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oct(r0):参考位置 r0 处的倍频带声压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
等引起的衰减量,其计算方法详见
“导则”正文)。
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Lw oc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
8
lg
20
)
(
0
0
r
L
r
L
oct
w
oct
③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
间为
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
工作时间为
tj,则本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54
式中:
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
2)预测结果与分析
根据预测模式计算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见表
4-18。
表
4-18 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
dB(A)
序号
测点位置
贡献值
dB(A)
昼间标准
值
dB(A)
评价结果
1
东侧厂界
61.31
65
达标
2
南侧厂界
58.78
达标
3
西侧厂界
62.35
达标
4
北侧厂界
62.67
达标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标,因此,项目
建设单位只要加强本项目噪声治理工作,采用合理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
置噪声源位置,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从而减小项目噪声对周围
声环境的影响。
3、噪声监测计划
本次评价结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1246—2022)要求,
提出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具体见表
4-19。
表
4-19 噪声监测计划要求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生产噪声
厂界南北
侧
等效
A 等级
1 季度/次(昼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
4.4 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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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吨建设项目
55
本项目生产固废为边角料、废弃金葱粉、废包装袋、废热转印纸、不合格品、
废活性炭、废胶粘剂、沾染危废的废包装、生活垃圾。
(
1)边角料: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贴膜格利特分切工序会产生一定量边
角料,根据企业资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贴膜格利特的
1%,贴膜格利特所用原
料约
12.1t/a,其产生量约为 0.121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2)废弃金葱粉
本项目上粉时的粉尘颗粒物沉降在设备四周,需清扫收集,部分粉尘掺杂脏
污不可回用于生产,根据企业资料该固废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
5%,产生量
约为
6.375t/a,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
3)废包装袋:本项目使用 TPU 膜、热转印纸会产生废包装袋,TPU 膜包
装规模为
100kg/卷,热转印纸包装规模为 25kg/卷,年产生废包装袋 26 个,每个
包装袋以
0.1kg/个计,即废包装袋产生量约 0.026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4)废热转印纸:本项目使用热转印纸 0.15t/a,废热转印纸产生量为 0.15t/a,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5)不合格品:本项目产品合格率为 95%,因此本项目不合格品为 10t/a,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6)废活性炭: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废气吸附量为
9.255t,1t 活性炭可吸附 0.15t 有机废气,则企业约需要新鲜活性炭 61.7t/a,企业
拟设计单次活性炭装载量
4t,需约每 16 天更换 1 次,废活性炭产生量(算上废
气吸附量)为
70.95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版)》,废活性炭危
废代码为
HW49 900-039-49,收集后需要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
回收处理。
(
7)废胶粘剂:本项目使用胶粘剂涂胶、过胶过程中会产生废胶粘剂,产
生量约使用量的
5%,即 8.35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版)》,废
胶粘剂危废代码为
HW13 900-014-13,收集后需要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
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8)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本项目使用胶粘剂、乙酸乙酯、固化剂、油墨等
会产生沾染危废的废包装,预计产生废铁桶
306 个(单个 20kg 计),废塑料桶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56
300 个(单个 1kg 计),废油墨瓶 200 个(单个 50g 计),则本项目沾染危废的
废包装产生量为
6.421t/a。作为危废收集暂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9)生活垃圾:本项目定员 15 人,年工作 300 天,厂内不设食宿,垃圾产
生系数以
0.5kg/p·d 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25t/a。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
卫部门清理。
2、副产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的规定进行判定。本项
目副产物属性判定结果见下表。
表
4-20 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固废
判别依据
1
边角料
分切
固态
人造革、
TPU 膜
是
4.2(a)
2
废弃金葱粉
上粉
固态
塑料
是
4.1(c)
3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人造革、
TPU 膜
是
4.2(m)
4
废热转印纸
热转印
固态
纸
是
4.1(h)
5
废包装袋
原料使用
固态
塑料
是
4.1(h)
6
废胶粘剂
上胶、过胶
固态
胶粘剂
是
4.1(h)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
机物
是
4.3(l)
8
沾染危废的废
包装
原料使用
固态
铁、塑料
是
4.1(h)
9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纸、塑料袋
等
是
4.1(h)
3、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判定,
属性判定见下表。
表
4-21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代码
1
边角料
分切
否
SW17
900-099-S17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57
2
废弃金葱粉
上粉
否
SW17
900-099-S17
3
不合格品
检验
否
SW17
900-099-S17
4
废热转印纸
热转印
否
SW17
900-005-S17
5
废包装袋
原料使用
否
SW17
900-003-S17
6
废胶粘剂
上胶、过胶
是
HW13
900-014-13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是
HW49
900-039-49
8
沾染危废的废包装
原料使用
是
HW49
900-041-49
9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否
SW64
900-099-S64
表
4-22 固废分析情况汇总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属性
利用处置方式
和去向
产生量(
t/a)
1
边角料
分切
固态
人造革、
TPU 膜
一般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0.121
2
废弃金葱
粉
上粉
固态
塑料
一般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6.375
3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人造革、
TPU 膜
一般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10
4
废热转印
纸
热转印
固态
纸
一般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0.15
5
废包装袋
原料使用
固态
塑料
一般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0.026
6
废胶粘剂
上胶、过胶
固态
胶粘剂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8.355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
机物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70.955
8
沾染危废的废包装
原料使用
固态
铁、塑料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6.421
9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纸、塑料袋
等
一般固废
环卫部门清运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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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吨建设项目
58
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边角料、废弃金葱粉、不合格品、废热转印纸、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
在一般固废暂存处,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废胶粘剂、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2024)进行
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固废
的管理还应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生活垃圾处
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
2000〕120 号)
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
2010〕61 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23)。
(
2)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的相关要求。贮存、处置场应按
GB1556.2 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进行检
查和维护。
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进行设计,采取基础防渗、防火、防雨、防晒、防扬散、通
风,配备照明设施等防治环境污染措施。贮存场所处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作好
相应的记录。贮存场所内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使用密封容器,容器上粘贴标签,注
明种类、成分、危险类别、产地、禁忌与安全措施等。
本项目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危险固废分类分质贮存,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
危险固废贮存对环境影响不大。
表
4-23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设施)名
称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位置
占地面
积
贮存方
式
贮存能
力
贮存周
期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59
1
危废间
废胶粘剂
HW13
900-014-13
5F
25m2
桶装
3t
1 月
2
沾染危废的废包装
HW46
900-041-49
散装
②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危险固废的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和老化的
容器贮存,并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监管,避免固体废物散落、泄漏情况的发生。本
项目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负责运输。原则上危废运输不采取水上运输,采用
汽车运输须不上高速公路、避开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地段,车速适中,做到运输
车辆配备与废物特征、数量相符,兼顾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确保危废收集
运输正常化。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要求,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表
4-24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属性
产生量(
t/a)
处置方式
要求符合
性
1
边角料
分切
人造革、
TPU 膜
0.121
外售综合利用
符合
2
废弃金葱粉
上粉
塑料
6.375
外售综合利用
符合
3
不合格品
检验
人造革、
TPU 膜
10
外售综合利用
符合
4
废热转印纸
热转印
纸
0.15
外售综合利用
符合
5
废包装袋
原料使用
塑料
0.026
外售综合利用
符合
6
废胶粘剂
上胶、过胶
胶粘剂
8.35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活性炭、有
机物
70.95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8
沾染危废的废包
装
原料使用
铁、塑料
6.421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9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纸、塑料袋
等
2.25
环卫部门清运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及相关的环保要求,
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项目废物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5 地下水和土壤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60
本项目在
5F 进行生产活动,各生产设施、物料均置于室内,不存在污染地
下水与土壤的污染途径,按要求做好相关收集处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地面做好地面一般硬化防渗处理,生产车间保持通风,阴凉,远离高温及明火。
经落实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4.6 生态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使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施工,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和生态结
构,对生态基本无影响。运营期各项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采取措施后去向明确且
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7 环境风险及防治措施
本环评事故风险评价不考虑工程外部事故风险因素
(如地震、雷电、战争、
人为蓄意破坏等
),主要考虑可能对厂区外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危害事故,假想
事故应当是可能对厂区外周围环境造成最大影响的可信事故。
(
1)风险调查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
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
Q=q1/Q1+q2/Q2+……+qn/Qn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根据调查,项目危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
4-25。
表
4-25 项目物料存储情况
序号
物质名称
储存量(
t)
临界量
(t)
q/Q
1
聚氨酯树脂
2.25
50
0.045
2
乙酸乙酯
0.18
10
0.018
3
二甲苯
0.5
1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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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吨建设项目
61
4
苯乙烯
0.17
10
0.017
5
丙烯酸丁酯
0.13
10
0.013
6
丙烯酸
0.05
50
0.001
7
危险废物
3
50
0.06
合计
0.204
注:根据《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中表
1 其它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表其他环境中
储存的危险废物临界量为
50t。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
Q 值小于 1,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项目
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简单分析。
(
2)环境风险识别及分析
根据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见下表
表
4-26 项目环境风险识别及分析
序号
危险物质
分布位置
环境风险类别
危害后果
1
聚氨酯树脂(
960)
存胶间、搅拌间、原材料区、生产车
间
毒性、感染性、
易燃性
污染大气环境,人
员安全
2
乙酸乙酯
3
固化剂
4
PUR 胶
5
水性胶
6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区
(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避免风险事故,尤其是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
单位应树立并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增加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并使这些措施在
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为进一步减少事故的发生,减缓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
的潜在威胁,建设单位应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并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对以
下几方面予以重视:
①危废贮存过程风险防范
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
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露
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露事故并进
行处理。危废暂存间内地面进行防渗防漏,四周设置防溢流裙角,设置收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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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吨建设项目
62
收集池,各类危险废物按种类和特性分类存放,符合规范中的防晒、防雨及防风
的要求,并由专人负责危废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危废的暂存、委托处置的监
督与管理。
②树立环境风险意识
本项目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对周围环境存在着潜在的威胁。防
止机械着火源(撞击、摩擦);控制高温物体着火源、电气着火源以及化学着火
源;划定禁火区;定期检查物料存储情况,防止物料泄漏。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后,
对周围环境有难以弥补的损害,所以在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
应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强化环境风险责任,体现出环境保护的内容。
③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在危险废物运输、储存、处理、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等过程中均有可能发
生各种事故,事故发生后均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应该针对该项目
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系数安全管理,把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消除系统
的潜在危险上,并从整体和全局上促进该项目各个环节的环境安全运作,并建立
监察、管理、检测、信息系统和科学决策体系,实行环境安全目标管理。
④规范并强化在运输、储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必须制定比较完善的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应从制度上对环境风险予以防范,尽管该项目的许多事故虽不一定导致环境
安全事故的发生,却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事故后果。对于这类事故的预防仍然
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运输、储存、处理等各个环节予以全面考虑,并力
图做到规范且可操作性强。如:危险废物在收集、储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出现
泄漏,应立即报告环保部门,封闭现场进行清理。
⑤加强巡回检查,减少危险废物泄漏对环境的污染
危险废物在储存、运输的
“跑、冒、滴、漏”现象是风险来源之一,其后果在
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导致人员受伤或是设备受损,但外泄的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
染。因此加强巡回检查,是发现
“跑、冒、滴、漏”等事故的重要手段。每日的巡
回检查应做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做到及时防范。
⑥加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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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吨建设项目
63
加强和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的管理,对危险废物的处理
应设专人责任负责制,负责人在接管前应全面学习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有关法规
和操作方法。做好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记录。废物在任意一个环节都能责任到人,
确保不出现意外。
(
4)评价结论
表
4-27 风险物质临界量及最大存在总量
建设项目名称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年产格利特
190 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
地理坐标
经度
120.947275°E
纬度
27.942403°N
主要危险物质
与分布
原料贮存在原料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暂存间
环境影响途径
及危害后果
①运输过程:原辅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原料桶破裂,导致原料泄露,造成对周围大气环境或水环境污染事故。
②储存过程:油墨、胶粘剂储存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有毒有害物质的事故性排放,可能引起周围环境的恶化。
③危废污染处理过程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盛装危废的包装桶在挪动转移过程中可能造成破裂,导致危废渗滤液泄漏,造成二次污染。
④次生、伴生风险识别:生产作业和仓库事故时引起物料泄漏、火灾爆炸,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伴生污染主要涉及到消防水、事故初期雨水等。
风险防范措施
要求
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做好危废的暂存、委托处置的监督与管理;加强生产设备、电线线路等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及应急指挥部需积极关注气象预报情况,联系气象部门进行灾害咨询工作,在事故发生前,做好人员与物资的及时转移,以免恶劣自然条件下发生原辅材料的泄漏事故。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项目主要从事软包装生产,涉及的风险物质
Q 值小于 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导
则要求仅作简单分析。
4.8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
辐射类项目,因此无需开展电磁辐射进行分析。
4.9 碳排放
根据《温州市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项目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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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放总量计算公式如下:(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
tCO2/万元:0.27)
E 燃料燃烧为企业所有净消耗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
为吨
CO2(tCO2);
E 工业生产过程为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
(
tCO2)。
E 电和热为企业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
CO2(tCO2)。
企业不涉及化石燃料使用,生产过程中不涉及二氧化碳排放,企业产生
CO2 的环节为净购入电力 CO2 排放。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表
4-28 生产装置碳排放源识别
产生源类别
具体来源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中(如锅炉、内燃机、废气处理装置等)与氧气充分燃烧生
成的
CO2 排放)
本项目不涉及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电气设备制造或制冷设备制造、二氧化碳
气体保护焊使用过程中由于气体使用或泄漏造成的温室气体
排放。)
本项目不涉及
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
CO2 排放
购入电力所产生的
CO2
企业电力消费量调查如下:
表
4-29 项目相关能耗数据表
类别
单位
数值
电
MWh/年
10
(
1)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碳排放量计算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碳排放量公式如下:
其中:
D
电力和
D
热力分别为净购入电量和热力量,单位分别为兆瓦时(
MWh)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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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万千焦(
GJ);
EF
电力和
EF
热力分别为电力和热力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分别为吨 CO2/兆瓦
时(
tCO2/MWh)和吨 CO2/百万千焦(tCO2/GJ)。
①活动水平数据获取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企业全厂预估年净外购电量为
10MWh。
②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根据温州市局指导意见,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
0.7035tCO2/MWh。
表
4-30 项目净购入电力产生的 CO2 排放情况
类型
净购入的电力消费
量(
MWh)
外供量(
MWh)
CO2 排放因子
(
tCO2/MWh)
排放量
(
tCO2)
电力
10
0
0.7035
7.035
净购入电力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7.035
(
2)核算结果合计
项目碳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4-31 项目碳排放量汇总表(tCO2)
类别
项目排放量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0
工业生产过程
CO2 排放量
0
净购入的电力消费引起的
CO2 排放
7.035
CO2 排放总量
7.035
4、碳排放评价
综上分析,本项目碳排放强度见下表:
表
4-32 企业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碳排放“三本账”核算表
核算指标
企业本项目
企业最终排放量
(tCO2)
产生量
(tCO2)
排放量
(tCO2)
二氧化碳
7.035
7.035
7.035
温室气体
7.035
7.035
7.035
(
1)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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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Q
工总
—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tCO2/万元;
E
碳总
—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
G
工总
—项目满负荷运行时工业总产值,万元。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新建项目全厂年度工业总产值约为
1000 万元,
新建项目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
tCO2/万元)=7.035÷1000≈0.007tCO2/万元。
(
2)单位产品碳排放
Q
产品
—单位产品碳排放,tCO2/产品产量计量单位;
E
碳总
—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
G
产量
—项目满负荷运行时产品产量,无特定计量单位时以 t 产品计。核算产
品范围参照环办气候〔
2021〕9 号附件 1 覆盖行业及代码中主营产品统计代码统
计。
本项目预计年产产品总量
190t/a,预计碳排放量为 7.035tCO2,则扩建后单
位产品碳排放约为
0.037tCO2/t。
(
3)单位能耗碳排放
Q
能耗
—单位能耗碳排放,tCO2/t 标煤;
E
碳总
—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
G
能耗
—项目满负荷运行时总能耗(以当量值计),t 标煤。
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589-2020),核算项目能耗,见下表。
表
4-33 项目年能耗统计
能耗类型
项目消耗量
标煤折算系数(
tce) 项目能耗量(tce)
建设项目
10MWh
0.1229kgce/kWh
1.229
项目建设后单位能耗碳排放为:
7.035÷1.229≈5.72tCO2/tce。
5、碳排放绩效评价
(
1)项目指标汇总
将计算结果进行汇总至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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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表
4-34 碳排放绩效核算表
核算边界
单位工业总产值碳
排放(
tCO2/万元)
单位产品碳排放
(
tCO2/产品)
单位能耗碳排放
(
tCO2/t 标煤)
企业
0.007
0.037
5.72
(
2)横向评价
以国家、省级及我市公开发布的碳排放强度基准(标准、参考值)作为评价
依据,评价建设项目碳排放水平。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为
0.007tCO2/万元,
低于《温州市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中附录六行业单
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参考值:表
6 行业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参考值中“2319 包
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0.27tCO2/万元参考值。
(
3)纵向评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需进行纵向评价。
6、碳排放控制措施与监测计划
(
1)控制措施
根据碳排放来源及种类,企业碳排放来自购入电力隐含的
CO2 排放,针对上
述碳排放源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采用节能设备,节约用电,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②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2006)的要求,
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建立合理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节能
降耗工作落到实处。
③建议企业尽可能安排集中连续生产,应杜绝大功率设备频繁启动,必要时
安装软启动装置,减少设备启停对电网的影响。
④建议企业根据能源法和统计法,建立健全的能源利用和消费统计制度和管
理制度。
(
2)监测计划
除全厂设置电表等能源计量设备外,在主要耗能设备处安装电表计量,每月
抄报数据,开展损耗评估,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碳排放核查工作,找出减排空间,
落实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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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为规范企业碳管理工作,结合自身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建立碳管理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企业碳管理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及权限范围;明确战略管
理、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等具体内容;明确各事项审批流程及时
限;明确管理制度的时效性。
为确保企业碳管理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能力,企业应开展以下工作:通过教育、
培训、技能和经验交流,确保从事碳管理有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对与碳
管理工作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企业可选
择外派培训、内部培训和横向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
7、碳排放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以及区域规划,对于本次碳排放核算评价,主要根据
碳排放总量削减、单位总产值碳排放、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单位能耗碳排放等指
标进行分析,得出结论。
项目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值不高,经济效益增加明显,同时项目也明确
了碳排放控制措施及监测计划。总体而言,本次项目碳排放水平可接受。
4.10 污染源强汇总
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
4-35。
表
4-35 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排放情况
单位:
t/a
内容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固废产生量)
废水
废水
180
CODcr
0.007
氨氮
0.001
总氮
0.002
废气
有机废气
二甲苯
0.076
苯乙烯
0.008
非甲烷总烃
6.093
固废
一般固废
边角料
0.121
废弃金葱粉
6.375
不合格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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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废热转印纸
0.15
废包装袋
0.026
生活垃圾
2.25
危险废物
废胶粘剂
8.355
废活性炭
70.955
沾染危废的废包装
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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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号、
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二甲苯
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
入楼顶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表
2相关限值
非甲烷
总烃
苯乙烯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相关
限值
厂界
二甲苯
加强车间换风、定期清扫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表
2相关限值
非甲烷
总烃
苯乙烯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相关
限值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相关限值
地表水环
境
DW001
CODcr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8978-1996)中的三级
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
DB33/887—2013)相关标
准;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
GB/T31962-2015)B 级标
准)后纳管,最终排入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918-2002)一级 A 标
准,其中
CODcr、氨氮、总
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 厂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准》(
DB33/2169-2018)中
的相应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三级标准
氨氮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
物间接排放限值》
(
DB33/887-2013)
总氮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
(
GB/T31962-2015)
中
B 级标准
声环境
生产车间
设备噪
声
加强生产车间的降噪、消音等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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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一般固废
边角料
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2024)进行
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废弃金葱粉
外售综合利用
不合格品
外售综合利用
废热转印纸
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袋
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
废胶粘剂
HW13(900-014-13)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设置标推危废暂存间,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活性炭
HW49(900-039-49)
沾染危废的废包装
HW49(900-041-49)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面做好地面一般硬化防渗处理,生产车间保持通风,阴凉,远离高温及明火
生态保护
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四、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皮革制品制造 192”中“涉及通用工序简
化管理的
-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属于简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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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吨建设项目
72
六、结论
温州市浩博格利特鞋材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
范区昆鹏街道霓鹏北路
235 号 4 号楼 5 层,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
合产业政策要求和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要求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温
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管控要求。项目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污
染物,经评价分析,若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满
足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须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切实做到
“三同时”,则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3
附图
1:主持人现场勘察照片
74
附图
2: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所在地
75
附图
3:用地规划图
项目所在地
76
附图
4:厂区平面图
危废暂存间
排气口
DA001
77
附图
5:车间平面布置图
78
附图
6:温州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项目所在地
79
附图
7: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项目所在地
80
附图
8: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项目所在地
81
附图
9:温州市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图
项目所在地
82
附图
10:500m 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
83
附件
1:营业执照
84
附件
2:产权证
85
附件
3:租赁合同
86
附件
4: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
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在编制环评文本中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我单位编制的环评文本符合国家和省的各项技术规范。3、我单位对所编制的内容、结论以及引用的相关技术报告的真
实性、可靠性负责。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87
附件
5:建设单位承诺书
建设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郑重承诺如下:
1、我们向环评编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没有隐瞒资
料不报的情况。
2、我们愿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3、我单位同意环评文件中各污染物处理方案及其相关结论。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88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
量)①
现有工程许
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
量)③
本项目排放量
(固
体废物产生量)
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
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
量)⑥
变化量⑦
废气
二甲苯
/
/
/
0.076t/a
/
0.076t/a
+0.076t/a
苯乙烯
/
/
/
0.008t/a
/
0.008t/a
+0.008t/a
非甲烷总烃
/
/
/
6.086t/a
/
6.086t/a
+6.086t/a
废水
废水量
/
/
/
180t/a
/
180t/a
+180t/a
CODcr
/
/
/
0.007t/a
/
0.007t/a
+0.007t/a
氨氮
/
/
/
0.001t/a
/
0.001t/a
+0.001t/a
总氮
/
/
/
0.002t/a
/
0.002t/a
+0.002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边角料
/
/
/
0.121t/a
/
0.121t/a
+0.121t/a
废弃金葱粉
/
/
/
6.375t/a
/
6.375t/a
+6.375t/a
不合格品
/
/
/
10t/a
/
10t/a
+10t/a
废热转印纸
/
/
/
0.15t/a
/
0.15t/a
+0.15t/a
废包装袋
/
/
/
0.026t/a
/
0.026t/a
+0.026t/a
生活垃圾
/
/
/
2.25t/a
/
2.25t/a
+2.25t/a
危险废物
废胶粘剂
/
/
/
8.355t/a
/
8.355t/a
+8.355t/a
89
废活性炭
/
/
/
70.955t/a
/
70.955t/a
+70.955t/a
沾染危废的
废包装
/
/
/
6.421t/a
/
6.421t/a
+6.421t/a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