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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碳链聚酰胺及改性产品生产基地(一期)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好运来路南侧 |
浙江聚威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厂房、购置中和成盐釜、聚合釜、水下制粒机、挤出机、干燥器等生产设备,生产长碳链聚酰胺产品。一阶段建设1条聚合生产线,采用成盐、聚合、制粒、干燥等生产工艺,生产2500吨长碳链聚酰胺(PA612、PA1010)产品,二阶段新增1条相同的聚合生产线以及1条改性线,增加聚合产能2500吨以及新增3000吨改性产品。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项目成盐釜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成盐聚合工艺废气收集并采用“二级冷凝吸收塔”处理;挤出机上料及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挤出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二元胺储罐呼吸废气经水封罐后,与密闭收集的废水处理站废气一同采用“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处理后。各股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蒸汽冷凝水经冷凝换热后用于冷却塔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聚合线水下制粒更换废水、改性线造粒更换废水、冷凝吸收塔废水、泵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水处理站喷淋塔更换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经“调节+二级A/O+MBR+深度氧化”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同纳管,送嵊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