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375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环评公示单
发布时间:
2025-03-12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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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原名为绍兴县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征海路1688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纺织面料染整加工的企业。企业现有“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95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提升技改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绍市环审[2021]78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自主验收。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绍兴市区印染化工电镀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绍市委办发[2018]58号)和柯桥区政府关于《推进柯桥印染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绿色高端、世界领先”的发展目标和企业转型升级需要,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原年产95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2105-33*开通会员可解锁*-725952)的基础上,根据市提升办和柯桥区政府意见,由浙江新舒纺织有限公司牵头开展对浙江庆茂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产能等相关指标兼并重组,其中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浙江庆茂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印染布4250万米产能、3500吨/日排污指标、42000吨标准煤的能耗。通过利用新增的能耗、产能、排污指标,对现有经审批的部分落后设备进行淘汰,新增节能、高效、低排污的先进设备,实施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375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207-33*开通会员可解锁*-464593)。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实地踏勘及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实施生产,项目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主要保护对象见表1。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厂界距离

环境功能区

地表水

1

内河

N

60m

Ⅳ类

2

中兴河

E

430m

Ⅳ类

3

曹娥江

E

3780m

Ⅲ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征海路1688号,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制网含铬废水经单独处理达标、碱减量废水经酸析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后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⑵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绍兴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柯桥区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另外,根据引用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规定的标准(2.0mg/m3),NH3和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值(NH3≤0.2mg/m3,H2S≤0.01mg/m3); 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日均值300μg/m3)。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定型机废气、拉幅烘干机废气、烘干机废气、印花废气、蒸化废气、烧毛废气、烫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纤维尘,食堂油烟废气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烟、VOCs、SO2、NOx、NH3、H2S等。其中定型机、拉幅烘干机、烘干机废气采用19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4支15m、1支25m、7支27m、4支30m、3支40m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油烟排放浓度均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不考虑含氧量);印花机、蒸化机废气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27m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烧毛机废气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数码印花机废气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烫光废气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治理装置处理通过27m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SO2和NOx排放浓度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称料间、调浆间废气采用14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0支15m、4支27m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2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的NH3、H2S排放速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去除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故只对厂界达标情况进行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兼并项目实施后,正常生产时,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外排噪声贡献值为43.3~51.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满足3类和4类功能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⑷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废品料、废网、废膜、纤维尘、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出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定型油泥分类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定型废油收集后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白泥委托专业处置白泥的单位处理。印染污泥经收集后由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废墨水盒由生产厂家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

DA001~DA007、D013、DA017~DA020、DA024~DA027定型机废气排放口,DA021拉幅烘干机废气排放——DA008、DA014烘干机废气排放口

SO2、NOx

对定型机、拉幅烘干机、烘干机废气采用19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其中6套“一拖二”、13套“一拖三”)处理,废气经治理后分别通过4支15m、1支25m、7支27m、4支30m、3支40m排气筒达标排放。

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对废气烟道进行定期清洗。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要求

颗粒物、油烟、VOCs、臭气浓度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

DA009印花车间废气排放口

VOCs

对印花机、蒸化机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7m排气筒达标排放。

DA011、DA015、DA022~DA023DA028~DA032、DA033~DA036称料间废气排放口,DA016调浆间废气排放口

VOCs

收集后采用14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0支15m、4支27m排气筒达标排放。

DA037数码印花废气排放口

VOCs

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车间无组织

纤维尘(颗粒物)

起毛机、剪毛机产生的纤维尘收集后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DA039烫光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

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7m排气筒达标排放。

SO2、NOx

DA012烧毛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

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

SO2、NOx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DA010、DA038污水站废气排放口

NH3、H2S、臭气浓度

收集后采用2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

油烟废气

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孔及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对废气处理装置、定型机、印花机分别安装用电监控设施。

/

地表水环境

DW001总排口

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硫化物、BOD5、二氧化氯、AOX、总锑、苯胺类、六价铬

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接入污水处理站。

⑵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⑶新上1套10t/d制网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后制网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格合计20t/d,处理工艺:还原沉淀。

新上1套1500t/d碱减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酸析。

对现有1套10000t/d污水预处理系统进行扩建改造,形成处理规模为20000t/d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高氮废水预处理:氧化反应罐;浓污水预处理:气浮池;综合污水:调节+气浮+初沉+水解+好氧+二沉+终沉。

对现有1套10000t/d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扩建改造,形成处理规模为20000t/d的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MBR+RO反渗透。

⑷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一部分废水后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其余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⑸设置2个事故应急池,容积合计900m3。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

DW002含铬废水排放口

六价铬

项目实施后制网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格合计20t/d,处理工艺:还原沉淀。

企业制网废水经制网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

废水规范化排放口

已设一个含铬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和标志牌;一个综合污水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排放口监控站房、采样口和标志牌。综合污水排污口已设流量计并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pH值、COD、氨氮、总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由专业运维单位运行维护。

/

声环境

(振动)

生产设备及风机

Leq(A)

⑴新购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⑵噪声大、产生振动的所有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⑶对空压机房、泵房采取全封闭形式,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

⑷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合金隔声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

⑸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固体

废物

⑴废品布、废网、废膜、纤维尘、普通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⑵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中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定型油泥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定型废油收集后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收集: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收集任务、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特性评估、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内容。同时,危险废物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至少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换、应急防护等。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内部转运:当危险废物进行内部转运作业应达到如下要求:1、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开办公区和活动区;2、采用专用的工具,并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当内部转运结束,应对转运线路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上。

暂存:1、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2、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应满足《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危险废物储存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暂存场地设有顶棚,场地周围设置有围堰,能防治固废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地面和围堰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或花岗岩材料。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制度,危险废物进出库交接记录等;4、贮存设施应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设立标志。

处置:根据《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不出市。企业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固体废弃物的类型、处置方法,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前,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系单。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运输过程车厢严禁敞开,禁止车厢破损、密闭性能不好有可能导致撒漏的运输车辆运输固废;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绕开居住区,尤其是密集居住区,减少车辆运行对居住区的影响。在具体运营中还应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进行操作,并给运输车辆安装特殊识别标志。

⑶印染碱减量废水处理产生的白泥收集后贮存在白泥仓库内,委托专业处置白泥的单位处理。

⑷一般污泥收集后贮存在污泥仓库内,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⑸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⑹废墨水盒由生产厂家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因此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企业目前产生的废墨水盒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废墨水盒在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存储和管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已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明沟内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⑵现有厂区内污染区地面已做好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⑶已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⑷企业已经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375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征海路1688号,项目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并且本项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清污分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建青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岚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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