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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营山县公安局拟采购刑事技术室“防爆全景移动照明系统”、“多功能防爆手提灯”及部分刑事技术专用常规耗材。按照项目采购程序,邀请具有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营山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防爆全景移动照明系统”、“多功能防爆手提灯”及部分刑事技术室专用常规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营山县公安局。
三、项目内容:详见营山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防爆全景移动照明系统”、“多功能防爆手提灯”及部分刑事技术室专用常规耗材采购项目邀请文件。
四、项目概算:人民币11万元。
五、资金来源:中央政法转移资金。
六、采购方式:询价。
七、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约所需设备和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没有失信行为记入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诚信档案(提供承诺函)。
八、文件领取相关要求
(一)领取邀请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时整。
(二)领取邀请文件地点:营山县绥安街道永安大道666号公安局9楼925办公室,免费领取。
(三)领取文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代表提交时)原件,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代表提交时)查原件及提交复印件。
十、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11:00。
(二)地点:营山县公安局(永安大道666号)9楼925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警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熊警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营山县公安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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