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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越溪乡农贸市场2026年度房屋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宁海县越溪乡境内
3、项目规模、招标底价:
序号 |
房屋类别 |
房屋序号 |
招标底价(元/个/年)(报价精确至元) |
备注 |
1 |
1号、2号 |
① |
11000 |
|
2 |
3号 |
② |
5500 |
|
3 |
4号 |
③ |
5500 |
|
4 |
5号 |
④ |
5500 |
|
5 |
6号 |
⑤ |
5500 |
|
6 |
7号 |
⑥ |
5500 |
|
7 |
8号 |
⑦ |
6000 |
|
8 |
9号、10号 |
⑧ |
12000 |
|
9 |
11号 |
⑨ |
6000 |
|
10 |
12号 |
⑩ |
6000 |
原老年会底楼 |
11 |
13号 |
⑪ |
10000 |
原老年会海头5间 |
4、承租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竞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竞价保证金:7000元。
竞价保证金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直接抵作承包款多退少补。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00-10:00 时止。
2、报名地点:宁海县越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30时止;
七、开标地点:宁海县越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履约保证金:无。
九、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招标,按照标的房屋序号依次开标,投标报价为一年总承包款,报价最高者中标,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限价视为无效。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可以重复投标,各房屋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将重新组织招标。同一个标段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
注:如报价相同,原租户优先考虑
十、支付办法:
承包期限为2年,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缴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签订合同前不缴付相关费用则视作中标方放弃承包租赁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第二年承包款应在第一年承包款的基础上上浮10%,第二年承包款在上一年承包款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付清。如不按时缴纳,则终止合同,招标人收回承包权。
十一、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中标人必须按标准化要求搞好日常管理,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并且不能占用过道、空场地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招标人无关。
2、中标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中标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中标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中标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招标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中标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招标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中标人在承租期内,所有物业费用自行承担。
8、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书与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注:若发生以下情形的,招标人可有权主动解约:
①利用场地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如赌博、违规售卖产品等;
②未经招标人允许和专业机构结构鉴定,违规改变建筑结构的;
③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规范的行为。
④在生产经营期间,出现污染村庄环境、直接或间接危害村民人身安全的行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从宁波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自行查看相关资料等,并准备竞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