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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皂坑北侧区块房屋拆除工程的变更公告
补充通知发至:所有竞包人
兹通过(01)号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皂坑北侧区块房屋拆除工程》作出补充说明。本文件所作出补充作为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原发包公告内容:
第一章 5、拆除要求:
(1)拆除范围内拆除后的物品都归中标人所有(具体拆除区域范围由发包人指定),包括钢筋、电缆、铝合金门窗、不锈钢、其他可利用建筑材料等固定物品,中标人自行负责拆除,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无毒无害建筑垃圾必须由中标人或其委托的土石方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现修正为:拆除范围内拆除后的物品都归中标人所有(具体拆除区域范围由发包人指定),包括钢筋、电缆、铝合金门窗、不锈钢、其他等固定物品(建筑材料和土石方除外),中标人自行负责拆除,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无毒无害建筑垃圾和土石方不得外运。相同之处做同样修改。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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