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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X-ZB(2025)-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基础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鄞州区横溪镇
2.2招标范围: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基础建设工程,包括充电桩安装工程、道路修复、绿化等工程施工承包及承担保修期责任(详见施工图和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
2.3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发包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录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s://yzggjy.nbyz.cn/xzjsgc/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发包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发包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下方的“发包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发包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发包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发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6.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宣布的解密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7日14时00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鄞州区镇街道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参加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发包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王芸、许钗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