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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格林循环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战略发展需求,材料公司与产业公司进行了重组,产业公司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与再生塑料相关业务的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等由材料公司接收。*开通会员可解锁*,产业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变更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的申请》,申请将资格证书中法人名称由“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格林循环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秦玉飞”变更为“李超”;其他公司住所、处理设施地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与处理能力、主要处理设施设备及运行参数、处理工艺流程保持不变。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现将该公司处理资格证书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意见。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苏泓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1514室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公示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进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发证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变更情况
| 项目 |
法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 变更前 |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秦玉飞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电视机(含CRT和液晶)、微型计算机(含CRT和液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 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
| 变更后 |
江西格林循环材料有限公司 |
李超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电视机(含CRT和液晶)、微型计算机(含CRT和液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 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