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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设备采购
副井提升系统提升容器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WKZB2541AHP6001480)
招标人: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WKZB2541AHP6001480
包名称:副井提升系统提升容器(五鑫矿业)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格式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 设备分项报价表
附件5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分项报价
附件7商务偏离表格式
附件8技术偏离表格式
附件9详细技术响应
附件10资格证明文件
10-1 法人代表授权书
10-2 投标人资格声明
10-3 制造商资格声明
10-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
10-5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6 提供投标人企业情况介绍
10-7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的业绩证明
10-8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其它资料: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等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对*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设备采购-副井提升系统提升容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KZB2541AHP6001480
项目名称: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设备采购-副井提升系统提升容器
2. 采购内容: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副井提升系统提升容器(含大罐笼及平衡锤、交通罐及平衡锤、配套附件) |
由投标方按技术要求填写 |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
2套 |
招标方通知生产设备后60天内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洋河村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
注:投标人不允许拆包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合格的投标人: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且已经是设计、制造过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2)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类似招标采购设备(国内外800米以上深井矿山或含硫化物、盐等其他严重腐蚀性成分的使用环境)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采购清单及签章页等)的复印件/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设备应用的条件,需附上体现以上要求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或使用矿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没有被信用中国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提供投标人企业情况介绍。
4.有意向的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6月26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详见投标报名具体步骤),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上投标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投标人登录平台后点击“招标报价管理”条目下的“公开招标投标报名”,选择本招标项目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投标报名录入”,进入“投标报名编制”界面,在“投标报名编制”界面中可点击“招标编码”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可下载“开发票信息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编制”界面中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后再点击“提交”。投标人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上完成投标报名操作后,请1)登录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交易平台(minmetals.ewkzb.com/,以下简称“五矿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五矿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免费)。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项目(或标包)。3)勾选对应项目(或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 50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在支付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开发票信息表+汇款凭证”发送邮件到muyh0@minmetals.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的报名资料”,在收到邮件回复确认后可前往“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ec.minmetals.com.cn)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
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步骤:投标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登录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点击“招标报价管理”项下的“招标文件报价编制”,在“未投标的招标文件”界面中,选择本招标项目点击“投标录入”。进入“投标文件录入”界面,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提供的“五矿离线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教程指南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栏目中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文件编制后在 “投标文件录入”界面中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后可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
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ec.minmetals.com.cn)线上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7月 10 日 上午 9:30(招标文件发售日期及开标日期的具体时间以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6. 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简述: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五矿离线投标工具(需下载,投标人用账号登录后即可看到链接)及五矿集团电商平台升级操作手册,需按操作手册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提示:投标人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ec.minmetals.com.cn)上申请注册为“供应商”时,请首先认真阅读该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上的“注册指南”,“准入单位编码”选择“207204(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书、委托书请在点击注册第一页时下载系统标准模板,甲方填写准入单位;基本信息-评审类别请选择“常规供应商”;准入目录-拟供货单位说明填写投标包段名称;资质文件上传齐全资质(注册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评审要素-响应信息按响应附件内容填写,分类上传附件作为准入评分依据(响应信息和附件缺项过多则评分不及格)。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注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首先认真阅读该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上的“注册指南”和“操作手册”(平台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当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电商签到和解密,投标人逾期未成功解密的,将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请认真阅读采购平台首页重要通知“CA证书上线通知(企业端)”的通知要求,按照附件中“采购平台CA证书供应商申请管理手册”的步骤,及时申请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投标、开标(运维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ec.minmetals.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9. 本项目【□组织 ■不组织】现场踏勘
本项目如果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集合时间、集合地点、相关要求和联络人及联系方式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招标人: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30号五矿大厦
联系人:马宏志 崔雅君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mahzh@minmetals.com
最终用户: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洋河村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11.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七号新疆大厦办公楼8层
邮编:100044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125795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muyh0@minmetals.com
联系人:刘楠、范俊峰、母岳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 条款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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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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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7.784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税)超过此控制价将导致其投标被判定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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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招 标 人:五矿矿业(安徽)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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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七号新疆大厦办公楼8层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125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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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最终用户: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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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e |
投标人资格标准(须同时满足):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且已经是设计、制造过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2)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类似招标采购设备(国内外800米以上深井矿山或含硫化物、盐等其他严重腐蚀性成分的使用环境)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采购清单及签章页等)的复印件/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设备应用的条件,需附上体现以上要求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或使用矿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没有被信用中国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提供投标人企业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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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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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
投标报价:货交项目现场完税价(即:投标报价应以货到项目现场为基础,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为完整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其他所有税费以及运至项目现场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等,含13%增值税;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将按照国家规定调整相应税率)。 投标人须提供货物终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1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其价格不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为便于评标,此项请单列标注。 投标货币: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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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
★1.1结算方式:货款采用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调整付款方式,若支付现汇,中标人要给予招标人一定的价格优惠,优惠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1.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财务入账后付合同总额的 5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40%,留10%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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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投标人资格声明; 3)制造商资格声明; 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提供投标人企业情况介绍; 7)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类似招标采购设备(国内外800米以上深井矿山或含硫化物、盐等其他严重腐蚀性成分的使用环境)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采购清单及签章页等)的复印件/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设备应用的条件,需附上体现以上要求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或使用矿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的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或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查询)。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就上述投标人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授权书【函】,可以仅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在声明标题下面备注:【本投标人就是制造商,特此声明属实,且无须再做自我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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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 |
投标有效期:投标应自开标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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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 |
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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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 |
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保函,以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电汇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访问五矿招标采购交易平台(minmetals.ewkzb.com/)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 “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获取对应标包的保证金账号,请从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向此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注意事项:(1)上述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供应商、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供应商本项目对应标包的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保证金请勿支付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供应商注册、保证金账号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②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单位缴款账户原路退还。 项目保证金有效期同项目报价有效期。 (2)保函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 如提供保函,建议优先考虑电子保函。供应商提供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应注明适用范围(所响应项目的名称)。供应商仍可自行选择具有电子投标保函资质的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另提供线上查验方法,如提供验证保函真伪说明、查询网页链接地址、查询结果截图等)。 办理方式: 请访问五矿招标采购交易平台(minmetals.ewkzb.com/)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选择电子保函,进入保函申请页面,获取保函信息,选择支付电子保函服务,操作完成后约 10 分钟可完成电子保函开具。 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凭证中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或简称)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和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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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 |
本项目评标使用投标人在供应链采购平台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要求提供纸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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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 |
警示: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开标解密的IP地址一致的、使用同一台电脑编辑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码一致),将视同“串标”,按无效标处理,并将引发五矿电商系统的违规报警。(且有账号被冻结、列入黑名单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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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 |
投标人要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ec.minmetals. com.cn)上进行网上投标,投标人请使用五矿离线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离线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按照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单个文件大小限制为100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和提交,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别。 本项目评标时,使用投标人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温馨提示:请尽早上传,以免因系统维护等突发问题,导致投标资料无法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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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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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 |
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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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开标与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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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要求 开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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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线上开标流程: (1)投标人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上签到 (2)公布投标人(3)投标人解密(4)唱标(5)投标人结果确认(6)宣布开标结束 开标注意事项: (1)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点击开标大厅签到。 (2)到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然后进入解密环节环节,请各位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默认时间为开标后20分钟内,解密前插入CA证书 key,输入CA证书密码。如因解密不成功造成的废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投标人保证网络畅通)。 (3)唱标,平台将按照系统顺序语音唱标。在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对唱标内容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上进行确认,如有异议请在5分钟内提出。 (4)招标人点击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方可退出投标大厅。开标唱标程序至此宣告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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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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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1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依据上述收费标准和中标金额计算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含税)【不足2万按2万元收取】,或由招标代理机构从其投标保证金中给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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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本项目如果出现发布两次招标公告后,仍不足三家公司参与的情形,招标人将视实际情况考虑更改采购方式,完成后续采购工作,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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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1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新平台操作提示(20240727版): 1.投标文件编制环节: 投标人请使用五矿离线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离线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按照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单个文件大小限制为100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和提交,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别。 温馨提示:请尽早上传,以免因系统维护等突发问题,导致传不上去。 2.开标唱标环节: ①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20分钟登录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点击开标大厅 签到,如果不按时签到,可能会导致废标(投标文件可能会被平台自动判定为无效),这种情况下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②到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然后进入解密环节环节,请各位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默认时间为开标后20分钟内,解密前插入CA证书 key,输入CA证书密码。如因解密不成功造成的废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请投标人保证网络畅通)。 ③唱标,平台将按照系统顺序语音唱标。将各家投标人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对唱标内容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上确认,如有异议请在5分钟内提出。 ④招标人点击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方可退出投标大厅。开标唱标程序至此宣告结束。 ●再次强调和提示,请各位投标人一定要在“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及早登录采购平台,在采购平台上完成“开标大厅签到”,然后等待和完成“开标”、“解密”、“听取唱标”和“系统上确认”等必要流程,否则将影响投标人的权益!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预留的联系电话务必在开标当日的投标截止时间节点保持畅通,以便我公司在开标当天遇到问题后,可以随时联系解决。 ●其它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请投标人注意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尤其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技术需求”及“评分标准”,注意严格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评分标准”要求认真编制、认真响应。 投标人缺漏或者提供无效的“资格证明资料”将导致废标,缺漏或提供无效的“证明投标人综合能力的投标方案等文件资料”将导致扣分。 以上内容均为投标人自己的核心权益,请自己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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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2 |
投标人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后续参与线上开标时,必须使用在该平台办理的电子CA,具体要求请见供应链平台首页上的公告提示。 招标文件中提及的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允许投标人使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办理的C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盖电子公章或使用其中的电子签名,请自己留意电子签名与相关授权人或授权代表姓名保持一致。 使用分公司投标的,尤其注意投标文件上的投标人名称与在供应链管理平台办理的CA证书上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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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最终用户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最终用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合格的投标人”系指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设计、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应符合下述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10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视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写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详细技术响应
(7)资格证明文件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11.投标报价
11.1价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1.2投标报价应以货到项目现场为基础,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为完整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其他所有税费以及运至项目现场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所有伴随费用等。分项报价表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货物/设备(标准配置)价格;
2)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可分项列出)。
11.3 投标人根据上述11.2条款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1.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11.5 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12.投标货币
12.1 本项目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人民币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办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产品样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资料;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电汇,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
电汇可直接汇入以下银行账户(请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公司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账号:955885*开通会员可解锁*8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丙143号
银行邮编:10004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以即期汇票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入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从而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投标保证金。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交纳了招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
16.7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一份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要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ec.minmetals.com.cn)上进行网上投标。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
22.3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和综合评分。
23.2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但答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复核,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小数点明显标示错误的除外);
3)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另外单独报价,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4)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投标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的;
3) 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的要求的;
4)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的;
5) 三年内发生过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
8) 投标人的投标函和/或本须知13.1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10)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1) 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重要商务条款;
12)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被否决的其它商务条款;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否决条件的。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有效技术资料支持的;
2)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4)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25.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 计算评标价格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价。
25.3 评标原则:
1)评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原则。投标人通过初审后,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2)评分标准如下:
| 评审内容 |
具体评审内容及分值 |
|
| 价格 评审 (65分) |
65分 |
1)投标人的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该项报价的最高价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价格经算术修正、投标声明(折扣/升降价)计算、价格调整后为有效评标价; 3)M=(M1+M2+M3+………..Mn)/n,有效投标大于5家的去除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 4)当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时,得65分。 当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当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直至减至0分为止,中间按线性内插计算。投标报价评分保留2位小数。 |
| 商务 评审 (15分) |
销售业绩(6分) |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与投标设备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名称、采购清单及签章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6分。 |
| 交货期(2分) |
比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提前10天及以上:2分; 跟招标文件交货期一致:1分; |
|
| 付款方式(2分) |
响应招标文件得2分; 不响应招标文件不得分。 |
|
| 财务状况(3分) |
根据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横向比较。 良好:[2-3];一般:[1-2);较差:[0-1) |
|
| 售后服务(2分) |
包括故障响应、修复时间及方式,质保期,调试响应情况等。 良好:2分;一般:[1-2);较差:[0-1) |
|
| 技术 评审 (20分) |
响应情况(10分) |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良好:[6-10];一般:[3-6);较差:[0-3) |
| 整体性能(10分) |
设备整体性能综合评价。 良好:[6-10];一般:[3-6);较差:[0-3) |
|
| 合计 |
最高得分100分 |
|
注:1)“[0-2)”表示得分范围为0(含0)到2(不含2)之间,余同。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6.中标人的确定
26.1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技术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后,推荐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7.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7.1 除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7.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
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六、授予合同
28.资格后审
28.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28.2授标决定时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28.3 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对下一个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 除第30条的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0.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0.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33.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2或33.1条规定执行,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向招标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由招标机构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35. 本项目如果出现发布两次招标公告后,仍不足三家公司参与的情形,招标人将视
实际情况考虑更改采购方式,完成后续采购工作。
(此模板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模板为准)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按公司规定的合同编号规则填写】
材料名称:【如为多项,填写“XX、XX等”】
买 方:【填写规范全称】
卖 方:【填写规范全称】
签订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
签订时间:【到月份即可,不要与签章页的签约日期矛盾】
第一部分 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述设备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数量、品牌、规格
第二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已包含卖方完整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合同义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实验检验、包装、仓储、运输、保险和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及保修期内保修的费用以及增值税和卖方需要缴纳的其它税费。买方无须另行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1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财务入账后付合同总额的5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40%,留10%质保金,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买方在以下所有条件满足之后开始付款:
(1)合同项下设备已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具备使用条件;
(2)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向卖方签发了验收合格证书;
(3)买方收到卖方出具的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买方收到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提交的其它物品和资料。
(本条中的付款方式如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约定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约定为准)
3.2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买方在以下所有条件满足之后无息退给卖方:
(1)合同项下设备的保修期届满;
(2)设备在保修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或虽然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卖方已按合同约定处理完毕。
3.3若本合同项下有任何形式的预付款项(包括定金、预付款等情形),按照买方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3.4无。
3.5买方在以上3.1条和3.2条约定的付款条件未全部满足前付款的,不免除卖方根据该条款及本合同约定承担的合同义务。
第四条:交货
4.1卖方应按照合同书第一条约定进行交货,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以交钥匙工程的标准向买方移交设备。
4.2卖方应将所供设备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说明书、原厂保修卡、合格证及特殊安装工具、安装材料和随机备品配件等随同设备一同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设备及本款约定的物品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将按《合同条款》第15.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第五条:保修期与质保期
5.1卖方应为本合同项下设备硬件、软件及服务提供自该设备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验收合格18个月(在本合同中称“保修期”)的原厂保修服务,并承担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瑕疵责任。保修服务包括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软件功能优化、技术咨询等。
5.2如果设备说明书或保修卡中规定的保修期超过5.1条的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5.1条约定的,则卖方所供设备的保修期以前述二类规定中较长者为准。
5.3卖方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合同设备在最长使用寿命期(“质保期”)内的产品缺陷责任。
第六条:文本及生效
6.1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签署的补充文件、变更和协议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3本《合同书》、《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为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1.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普遍、全面地适用于本合同的实施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另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2.包装
卖方应提供设备运至合同约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设备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雨、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设备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多次搬运、野蛮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变质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3.运输
卖方可根据设备情况,采用铁路、公路、水路或联运方式将设备运至指定交货地点,但不应对按时交货构成任何不便或阻碍,也不应对设备形态、包装、质量和性能构成任何损害。卖方负责组织、办理从设备发运地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之间的设备运输、保险并承担运输和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4.检验和测试
4.l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设备,以确认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买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将检验和测试要求、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检验或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4.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厂商的工厂、交货地点或设备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厂商的工厂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必要且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并拒付货款,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与此相关的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在买方提出要求后10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更换或修改,逾期未完成的,应按合同条款第15.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4 买方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或最终目的地后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设备在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4.5买方对设备到货的验收若仅限于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等外观验收的,不免除卖方承担设备质量责任。
5.设备风险的转移
5.1在买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收设备之前,设备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损坏、盗窃、锈蚀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5.2在《合同书》5.1条约定时限内,如果买方认为已收到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并向卖方提出检验或复检要求,则自买方提出检验或复检要求之日起,设备的一切风险转移至卖方。买方可以应卖方的要求代为保管卖方设备,但上述风险和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运输费等)仍应由卖方承担。
5.3设备的接收以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向卖方签发接收设备的书面收货单为准。
6.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6.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买方要求以及以下约定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实施和监督所供设备的现场组装、集成、调试和或试运行;
(2)提供设备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设备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设备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设备保修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所购设备按卖方承诺提供其他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不超过72小时;
(6)若设备损坏在维修后仍无法排除,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72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买方使用;
(7)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工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卖方无法在买方通知的时间内实施现场修理或补救,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现场修理、补救或更换,买方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8)指定专人负责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网络等技术支持。保修期结束后,卖方按照最低成本价对所提供的维保服务进行报价;
(9)卖方应就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对买方员工或最终用户的员工进行培训;
(10)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卖方应及时答复和解决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问题,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6.2如果因卖方原因,卖方未按照要求提供上述伴随服务,卖方应在买方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完成对违约情形的改正,提供上述伴随服务。如在合理时间内,卖方没有改正违约情形,应按合同条款条15条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3在合同设备供货20年内,卖方应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卖方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合同设备,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7.原产地
7.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与其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
7.2 设备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8.标准
8.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及安全、环保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设备来源国和中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8.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质量保证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其各部件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要求,并且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能够充分实现、提供、具备本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设备产品说明中描述的性能、特点、标准等。
9.2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保证
10.1卖方保证所交付的设备及其各部件的所有权及其他权益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所有权保留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如卖方所交设备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的,应按照10.3条承担违约责任。
10.2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项下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益的起诉或者主张,否则,卖方应按照10.3条承担违约责任。
10.3卖方违反上述10.1条或10.2条之一或全部,使买方面临第三方的侵权索赔的,卖方应分别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负责出面应对第三方的索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买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索赔
11.1 在合同设备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保修期内,如果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数量、质量、技术、设计、技术参数、运行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的偏差情况、缺陷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设备的保修期。
11.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的索赔通知后7天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未付合同款项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2.变更和修改
12.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供货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是专为买方制造时,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供的服务。
1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交货时间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要求调整交货时间的,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7天内提出。
12.3除了合同条款第12.1条的约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13.分包和转让
13.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让。
13.2无。
14.卖方履约延误
14.1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质量保证、按时交货、售后服务等责任。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并做好后续工作。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书面确认。
14.3除了合同条款第18条的情形外,除非延误是依据合同条款第14.2条取得买方同意且不收取误期违约金,卖方延误交货的,将按合同条款第15.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卖方违约责任
15.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有权中止付款,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误期违约金,或者从应付卖方的有效到期合同款中扣除。每延误一日的违约金按迟交设备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0%。延误达30天以上或者误期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17.1、17.2条等约定终止合同。本款约定不影响买方采取合同约定的其他补救措施。
15.2卖方出现合同条款第10.3条、第13.1条、第15.1条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
(1)自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每日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5%;
(2)违约天数为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至违约行为纠正或违约情形消除之日;
(3)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5.3若买方因卖方的违约行为产生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卖方还应向买方另行支付差额部分。
15.4买方未能及时追究卖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买方放弃追究卖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6.买方违约责任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到货验收、货款支付等责任。
16.2无。
17.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7.1在出现下列情形且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4.2条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此处所称“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的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7.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7.1条的约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设备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17.3无。
17.4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执行,终止通知所依据的情况变化应基于补救措施已无效,并应充分考虑卖方的利益和征得卖方的理解,终止通知应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终止通知送达前20天内卖方已通知买方准备装运的设备,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其余的设备,买方可取消对所剩设备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补偿已生产的设备以及卖方在买方发出终止通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必要的、合理的成本(不包括预期利润、可得利益等),但补偿金额中应扣除卖方将设备销售给第三方可得的收入(以市场价为准)。卖方应尽最大努力将买方终止合同的损失降至最低,买方发出终止通知后卖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17.5如果一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双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任何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6一方根据本条款约定终止部分合同的,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府禁令等。
18.2履约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等方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已达30天以上,买卖双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8.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买卖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因没有及时通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违约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9.争议解决
19.1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买方有权直接邀请或要求卖方邀请买方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设备质量进行鉴定,鉴定费由卖方先行垫付。经鉴定机构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并按照《合同条款》第4.3条执行。
19.2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解决的,任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诉讼是就部分争议提起的,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如能继续履行的话,仍应继续履行。
19.3本合同的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其他约定事项
20.1卖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得向买方及其授权代理人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0.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买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得使用以上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了合同本身以外,以上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20.3无。
20.4本合同(包含合同书、合同附件、合同条款)构成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所述设备采购事宜达成之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取代本合同签订以前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陈述,以及所有其他合同和协议。本合同生效后,只有经买卖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方可修改。采购公告、答疑、补充通知、投标或应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卖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申明/书面澄清以及在合同执行中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或者修正文件等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合同组成部分文件与本合同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0.5买方有权提出暂停履行合同。如买方要求暂停履行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暂停履行。如买方拟重新启动合同,应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继续履行合同。在暂停期间,卖方应保护、保管本合同规定的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不发生任何毁损、灭失、损坏、盗窃、锈蚀等。暂停期间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运输费等)仍应由卖方承担。
20.6本合同所称“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差价、维修费用、停工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利息、罚款、税金、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0.7 卖方应于买方付款前向买方开具合法、有效并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卖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卖方理解,其提供合格发票的义务与买方的付款义务同等重要,卖方拒不提供发票的,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以上为合同条款全部内容,以下无内容)
| 买 方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
卖 方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大罐笼及平衡锤 |
由投标方按技术要求填写 |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
1套 |
最终用户通知生产设备后60天内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洋河村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
| 交通罐及平衡锤 |
1套 |
二、总体要求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泥河铁矿采选建设工程副井提升系统;投标方需响应以下通用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先进的、成熟的和性能稳定的高质量标准设备。
3.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零部件应符合本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行业等强制性标准,有质量保证并且是全新的货物,能够满足安全运行及长期使用。
4.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含有技术专利,其设备价格中已包含所需的专利费。招标方应尊重和协助保护投标方的专利权利。
5.本技术要求书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定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设备。
6.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果遇到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7.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要求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8.随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及运行质保期内必备且数量充足的备件及易耗品。
9.供货范围内所有部件、专用工具,必须要有详细的分项报价;赠送及质保期内必备件不计入总价。
三、副井提升系统技术概况
(一)副井设备选型设计
1.副井井口标高22 m,井筒净直径Ф7.5 m。井筒内设置大罐笼、交通罐两套提升设施,罐道形式采用刚性罐道。副井井下服务水平为: -375m(充填减压水平)、-650m(回风水平)、-800m(头轮水平)、-825m(皮带道水平)、-875 m(粉矿回收水平、出矿水平)、-900m(有轨运输水平)。井筒内敷设供水、排水、压气管路及电缆。大罐笼提升系统采用多绳双层罐笼带平衡锤提升方式,主要担负井下岩石、粉矿的提升任务,同时担负各中段人员、材料及设备的升降。罐笼底板尺寸:5900 mm×2850 mm,罐笼全高8450mm。罐笼每次可提升6辆1.2m3曲轨侧卸式矿车。通过副井下放的主要大型设备:电动铲运机(解体件)、CJY20-9/550-2C型20t电机车(解体件)、YDCC10-9型10 m3底侧卸式矿车(整车)。交通罐提升系统采用1800 mm×1150 mm多绳单层罐笼带平衡锤提升方式,担负井下零星人员和零星材料的升降任务,每次可载人数为10人。
1.1副井提升设备选型计算见下表1-1。
表1-1 副井大罐笼及交通罐提升设备选型计算表
| 项目 |
计算内容 |
单位 |
计算结果 |
|
| 罐笼提升系统 |
交通罐提升系统 |
|||
| 提升任务 |
15万t/a 岩石、粉矿、人员、材料、设备等 |
零星人员 |
||
| 最大提升高度 |
H |
m |
926.35 |
922 |
| 提升方式 |
多绳双层罐笼带平衡锤提升 |
多绳单层罐笼带平衡锤提升 |
||
| 提升容器 |
罐笼:底板尺寸 |
mm |
5900×2850 |
1800×1150 |
| 自重(含悬挂装置) |
kg |
26000 |
2960 |
|
| 最大允许一次乘人数 |
120 |
10 |
||
| 最大载重 |
kg |
17500 |
2000 |
|
| 平衡锤重量 |
kg |
34750 |
3960 |
|
| 罐道形式 |
型钢罐道 |
型钢罐道 |
||
| 钢绳悬长 |
H0 |
m |
970 |
954 |
| 首绳 |
型号 |
6×K36WS+SFC |
6×K19S+SFC |
|
| 数量 |
根 |
4(2根左捻, 2根右捻) |
4(2根左捻,2根右捻) |
|
| 直径 |
mm |
Ф42 |
Ф18 |
|
| 每米质量 |
kg/m |
7.06 |
1.3 |
|
| 抗拉强度 |
MPa |
1770 |
1770 |
|
| 钢丝最小破断拉力总和 |
kN |
1410 |
260 |
|
| 尾绳 |
型号 |
34×7+SFC |
34×7+SFC |
|
| 数量 |
根 |
3 |
2 |
|
| 直径 |
mm |
Ф48 |
Ф26 |
|
| 每米质量 |
kg/m |
9.41 |
2.7 |
|
| 抗拉强度 |
MPa |
1570 |
1570 |
|
| 首绳安全系数 |
9.21(提人),8.11(提最大载重) |
12.23(提人),10.69(提物料) |
||
| 最大静张力 |
S1 |
kN |
695.458 |
99.195 |
| 最大静张力差 |
S1-S2 |
kN |
85.932 |
11.682 |
| 最大静张力比 |
S1/S2 |
1.16 |
1.15 |
|
| 衬垫比压 |
q=(S1+S2)/nDds |
N/mm2 |
1.73 |
1.4 |
| 最小静防滑系数 |
6.55(>1.75) |
7.16(>1.75) |
||
| 最小动防滑系数 |
/ |
3.71(>1.25) |
3.93(>1.25) |
|
| 提升机型号 |
JKMD-4.5×4PⅢ |
JKMD-1.85×4PⅠ |
||
| 速比 |
1 |
10.5 |
||
| 提升速度 |
v |
m/s |
8.72 |
6.73 |
| 电动机 |
型号 |
悬挂式交流同步电机 |
鼠笼型交流变频电机 |
|
| 功率 |
kW |
1500 |
160 |
|
| 转速 |
r/min |
37 |
730 |
|
| 电压 |
V |
3150 |
380 |
|
1.1.1提升系统均采用五阶段速度图运行,主加、减速度a1=a3=0.5m/s2,爬行速度m/s,大罐笼爬行距离h4=3.5m,交通罐爬行距离h4=3m,制动减速度a5=0.125m/s2。提升运动学计算见表1-2。
表1-2 副井大罐笼及交通罐提升运动学计算表
| 项目 |
计算结果 |
|
| 罐笼提升系统 |
交通罐提升系统 |
|
| 提升高度 |
H=926.35 m |
H=922 m |
| 最大速度 |
v=8.72 m/s |
v=6.73 m/s |
| 加速度 |
a1=0.5 m/s2 |
a1=0.5 m/s2 |
| 加速运行时间 |
t1=17.44 s |
t1=13.46 s |
| 加速运行距离 |
h1=76.04 m |
h1=45.29 m |
| 减速度 |
a3=0.5 m/s2 |
a3=0.5 m/s2 |
| 减速运行时间 |
t3= 16.44 s |
t3= 12.46 s |
| 减速运行距离 |
h3=75.79 m |
h3=45.04 m |
| 爬行速度 |
v4=0.5 m/s |
v4=0.5 m/s |
| 爬行距离 |
h4=3 m |
h4=3 m |
| 爬行时间 |
t4= 6 s |
t4= 6 s |
| 制动减速度 |
a5=0.125 m/s2 |
a5=0.125 m/s2 |
| 制动减速运行时间 |
t5= 4s |
t5= 4s |
| 制动减速运行距离 |
h5=1 m |
h5=1m |
| 等速运行距离 |
h2=770.52m |
h2=827.67m |
| 等速运行时间 |
t2=88.36s |
t2=122.98s |
| 单程提升时间 |
T1=132.24 s |
T1=158.9s |
| 停歇时间 |
θ=65 s |
θ=60s |
| 一次提升循环时间 |
T=394.48s |
T=437.8s |
| 小时提升次数 |
n=9.13次 |
n=8.22次 |
1.2副井提升时间平衡表见表1-3。
表1-3 副井提升时间平衡表
| 项目 |
每班提升次数 |
一次提升运行时间(秒) |
休止时间θ(秒) |
一次提升全时间(秒) |
每班提升时间(分) |
最大速度 (m/s) |
| 岩石 |
23 |
133.19 |
65 |
396.38 |
152 |
v=8.72 m/s |
| 人员 |
1 |
133.19 |
100 |
466.38 |
8 |
v=8.72 m/s |
| 材料 |
4 |
133.19 |
60 |
772.76 |
52 |
v=8.72 m/s |
| 小型设备 |
2 |
133.19 |
60 |
772.76 |
26 |
v=8.72 m/s |
| 炸药 |
1 |
467.18 |
60 |
1054.36 |
18 |
v=2m/s |
| 起爆材料 |
1 |
239.59 |
60 |
599.18 |
10 |
v=4m/s |
| 其他 |
4 |
133.19 |
60 |
772.76 |
52 |
v=8.72 m/s |
| 合计 |
318分(5.3小时)/班 |
|||||
1.3提升动力学计算:提升机主机的拖动力用于克服提升系统的静阻力及惯性力,同时满足主电机过载系数及发热量要求。对于罐笼提升系统五阶段提升,提升动力学计算见表1-4。
表1-4 副井大罐笼及交通罐提升动力学计算表
| 项目 |
计算公式 |
单位 |
计算结果 |
|
| 罐笼提升系统 |
交通罐提升系统 |
|||
| 变位质量总和 |
kg |
194278 |
31327 |
|
| 最大静张力差 |
S1-S2 |
N |
85933 |
11682 |
| t1阶段 |
F1=K(S1-S2)+ΣMa1 |
N |
200259 |
29682 |
| t2阶段 |
F2=K(S1-S2) |
N |
103120 |
14018 |
| t3阶段 |
F3=K(S1-S2)-ΣMa3 |
N |
5981 |
-1645 |
| t4阶段 |
F2=K(S1-S2) |
N |
103120 |
14018 |
| t5阶段 |
F5=K(S1-S2)-Σma5 |
N |
78835 |
10103 |
| 等效时间 |
s |
197.24 |
160.94 |
|
| 等效力 |
N |
93606 |
15294 |
|
| 等效功率 |
Nx=Fxv/η |
kW |
833 |
111 |
| 电机额定出力 |
1000Nη/V |
N |
168578 |
22110 |
| 过载系数 |
λ=Fmax/FH |
1.19 |
1.34 |
|
1.4副井大罐笼提升速度图及力图分别见图1-1、图1-2,交通罐提升速度图及力图分 别见图1-3、图1-4。
图1-1 副井大罐笼提升速度图
图1-2 副井大罐笼提升力图
图1-3 副井交通罐提升速度图
图1-4 副井交通罐提升力图
1.4.1 副井大罐笼提升系统选用JKMD-4.5×4PⅢ落地式多绳摩擦式提升机,摩擦轮直径Ф4.5m,最大提升速度8.72m/s。电动机选用交流同步电机,低速直联拖动,功率1500kW,转速37r/min,电压3150V。副井交通罐提升系统选用JKMD-1.85×4PⅠ型落地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摩擦轮直径Ф1.85m,最大提升速度6.73m/s。电动机选用鼠笼型交流变频电动机,功率160 kW,转速730 r/min,电压380V。
1.4.2提升机闸控采用恒减速智能闸控系统,配双套液压站,1台工作,1台备用。由于提升载荷较大,摩擦轮需配备高耐磨衬垫,同时,为提升机配智能绳槽旋铣装置,充分控制绳槽加工精度,减小首绳张力差及张力波动。
2.电控系统
2.1提升机电控系统主要包括高低压配电系统、传动系统、提升控制保护系统、行程监视保护系统和信号操车系统。
2.2提升信号系统设计采用就地和跟罐遥控两种运行方式,提升种类分为提人、提物、 检修、紧急开车等,电控系统根据提升种类进行提升速度的选择和切换。
2.3副井大罐笼提升电控采用3150V同步机三电平交直交变频传动;传动系统通过调节同步转速进行调速。变频器使用全控型功率器件,实现电机的四象限运行,并实现整流侧功率因数控制,网侧电流谐波含量低,减少系统对电网的污染。副井交通罐提升电控采用低压交直交变频调速控制系统,包括380 V交直交变频传动系统、网络化控制系统、监控系统。
2.4电控系统具有零速悬停功能,根据负载情况实现提升机的平稳起车和停车,防止超载运行。此外,电控系统设有机电闸一体化钢丝绳张力控制系统,配合锁罐装置,充分确保大型设备进出罐笼时的稳定性。控制系统均采用双PLC控制系统,实现位置和速度的冗余保护。
3.提升机大厅配置:对于提升机选型可采用塔式提升机或落地式提升机,考虑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寒冷地区,提升设施不存在保温问题,两种形式的提升设施投资基本相同,但是落地式提升机采用井架形式,建设周期较塔式提升机井塔楼布置要短,且场地空间能够满足落地式提升机布置要求,因此,本次设计采用落地式提升机。
3.1副井提升机为落地式配置,两套提升系统共用一个钢结构井架。大罐笼提升系统上天轮中心相对标高为41.5 m,下天轮中心相对标高为34.5 m。交通罐提升系统上天轮中心相对标高为22.5 m,下天轮中心相对标高为19.5 m。井架内安装楔形罐道、防撞梁及过卷缓冲托罐装置。
3.2罐笼提升系统提升机房为二层式。平面尺寸:17 m×16 m。其中5.00 m楼层安装JKMD-4.5×4P(Ⅲ)型提升机及配套的控制台,大厅内设操作室,并设一台50/10 t桥式起重机供设备安装和检修使用,轨面高度16 m。±0.00 m楼层布置电控设备及主电机冷却通风设施。
4.为了减少初期挂绳时间以及生产期换绳时间,减少换绳作业对生产的影响,可在副井井架安装首绳起重装置。此外,在副井井上、井下过卷区段内设置钢带式防过卷过放缓冲装置,井上过卷区段内设有罐笼防坠装置。
5.井口(井底)车场机械设备
5.1为确保提升系统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设计在地表井口、-800 m、-825 m、-875 m、-900 m水平采用液动操车设备,包括推车机、双侧双补摇台、进车侧单式阻车器、进车侧复式阻车器、安全门以及出车侧单式阻车器(出车侧进料用,是否设由建设单位进一步确定),采用液动控制并与提升机控制系统形成闭锁。每套操车设备配置一套液压站和控制系统(留出信号接口)。液压站要求采用双泵系统,一用一备。
5.2 液动升降式安全门7个(采用人字形或升降式安全门由建设单位进一步确定,人字形安全门须控制开启速度。地表井口、-900 m水平各2个,-800 m、-825 m、-875 m水平各1个);液动推车机2台(地表井口、-900 m水平进车侧各1个),最大推车行程12000 mm(该值需根据最终井口机械布置图进一步核定)。
5.3双侧摇台2套(-875、-900 m水平各1套);双侧摇台3套(井口、-800 m、-825 m水平各1套);液动单式阻车器7组(地表井口、-900 m水平进、出车侧各1组,-800 m、-825 m、-875 m水平各1组);液动复式阻车器2组(地表井口、-900 m水平进车侧各1组);每套操车设备配置一套液压站和控制系统(留出信号接口)。井口机械液压站安装在地表井口及中段马头门,负责控制推车机、阻车器、摇台、安全门,是井口机械的液压动力源。液压站的流量和压力应满足井口机械的使用要求。液压站要求采用双泵系统,一用一备。
四、使用环境
1.安装地点:副井井架内及副井井筒。
2.海拔高度:副井井口绝对标高+22米,井底-926.35米,罐笼分别在+27m、-375 m、-650 m、-800 m、-825 m、-875 m、-900 m水平停靠。
3.环境温度:矿区属亚洲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年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历年平均气温:16.5℃。
4.相对湿度:年平均降水量1271.8 mm,降水量多集中在6~8月,多年平均风速3.2 m/s,全年主导风向北风(N),历年各月相对湿度79%。
5.井筒环境淋水较多,提升材料散料、杂物有坠落。地表井塔内条件较好,运行过程有水雾侵蚀。
五、标准和规定
提升系统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适用的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或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具有不低于下列标准的标准。并具备矿安标志。
GB 16542—2010 《罐笼安全技术要求》
GB 16423-2020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T 7679.3-2005 《矿山机械术语》第3部分:提升设备
GB11345-19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JB/T3277-2017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液压站》
GB/T10599-2010 《多绳摩擦式提升机》
MT235-2011 《立井多绳罐笼平衡锤》
GB20181-2006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
MT 236-1991 组合钢罐道滚轮罐耳
MT 237.1-1991 多绳提升容器 B型钢丝绳悬挂装置楔形绳卡
2022年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
遵循以上标准,但不仅限于此。以上标准若有最新版本即遵循最新版本。投标人可采用高于或相当于上述的国家标准、规范。但必须在投标时明确的向招标人和建设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同时投标人所使用的不同于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与规范,均应是投标前一个月的有效版本。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和功能还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的要求。计量单位应以国际单位制(SI)表示。
六、副井提升系统提升容器规格及技术要求
1.提升机容器按照本技术要求所列的标准和规定以及《泥河铁矿初步设计》要求设计制造。
2.提升机容器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各种工作载荷和事故载荷。起动、运行、 加、减速和紧急制动时产生的动应力应按实际情况计算。
3.属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内的整机设备及配件,设备到货时一并提供矿用安全标志证书(“KA/MA”标志)。投标方如未能按期取得矿用安全标志证书,则负责因此对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注: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KA/MA证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罐笼
4.1大罐笼:多绳双层罐笼:底板尺寸(5900mm×2850mm),中盘可拆卸;主要提升:人员、材料及设备;罐内设阻车器,轨距900mm;钢轨类型:50kg/m,内凹式轨道,可满足有轨无轨设备运行;推车机进罐。罐笼的设置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 的相关要求。
4.1.1罐笼自重≤26吨(偏差不大于3%)(含首、尾绳悬挂装置),罐笼自重应包含配备的机站、蓄电池等附属设施。
4.1.2最大允许一次乘人数120人;最大载重17.5吨;罐笼最大提升高度926.35m;钢丝绳最大悬挂长度970m;罐笼最大提升速度8.72m/s。
4.1.3罐道形式为型钢罐道,配滚轮罐耳。罐道采用双侧布置,每侧2根罐道,罐道间距及罐道数量由设备制造商进一步确定。井筒断面布置见附图5-1。
4.1.4罐笼上、下层均需提升10m3底侧卸式矿车(每辆尺寸:长×宽×高=5500mm×2050mm×1858mm,重10.17t)。下层底盘载重按17.5t考虑。罐笼上层净高≥2500mm,下层净高≥2500 mm,中盘高度≥250 mm。
4.1.5首绳为4根,间距 350 mm,直径Ф42 mm,每根单位重量 7.06 kg/m。首绳悬挂装置采用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单架设计破断载荷2500kN。
4.1.6尾绳为3根,尾绳间距由投标方确定,直径Ф48mm,重量9.41kg/m。单架设计破断载荷1500kN。
4.2 交通罐:多绳单层罐笼,底板尺寸1800 mm×1150 mm;主要提升:零星人员和零星材料;交通罐笼最大载重2t。交通罐笼的设置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的相关要求。
4.2.1交通罐笼自重≤2960kg(偏差不大于3%)(含首、尾绳悬挂装置),交通罐笼自重应包含配备的机站、蓄电池等附属设施。
4.2.2最大允许一次乘人数10人;最大载重2吨;交通罐笼最大提升高度922m;钢丝绳最大悬挂长度954m;交通罐笼最大提升速度6.73m/s。
4.2.3交通罐笼采用型钢罐道,带滚轮罐耳。罐道采用双侧布置,每侧1根罐道,罐道间距及罐道数量由设备制造商进一步确定。井筒断面布置见附图5-1。
4.2.4 首绳为4根,间距250 mm,直径Ф18 mm,每根单位重量1.3 kg/m。首绳悬挂装置采用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单架设计破断载荷600 kN。
4.2.5尾绳为2根,尾绳间距(由投标方确定),直径Ф26 mm,重量2.7 kg/m。单架设计破断载荷600 kN。
4.2.6 罐顶设置坚固罐顶门或逃生通道,上下两层均设置逃生爬梯。两层之间设人孔门。
4.2.7 罐帘门可实现自动和手动两种开闭方式,正常以自动方式运行,发生故障时可实现手动开闭。开闭信号给入提升机主控系统,并与控制回路闭锁,满足电梯式运行要求。
4.3 大罐笼和交通罐一般要求
4.3.1顶部应设置可拆卸的安全篷(保护伞)和栏杆。
4.3.2悬挂装置等附件应由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单位制造。
4.3.3除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构件的接触面外,零部件组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
4.3.4罐笼组装后,所有相对运动的零部件动作应灵活、到位,无卡阻现象。
4.3.5罐笼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应包括:罐笼型号、外形尺寸、额定载重量、自重、允许乘载人数、生产日期、制造厂名称和地址等。
4.3.6罐笼加工完毕后应做静平衡试验。
4.3.7提升容器所有承载件均需提供合格的承载件检测报告。
4.3.8顶部配套容量不低于设备连续运行3天以上的安全型蓄电池两套(一用一备),60AH以上。电池可实现无线充电(一用一备),并在罐笼内有电量显示,所有线路需有钢制穿线管保护,且不得影响容器内部有效容积和密闭性。电池须为不易燃符合安全要求类型。
4.4 大罐笼和交通罐罐体要求
4.4.1框架应采用经强度校核合格的钢材制作。受压杆件还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4.4.2罐体侧壁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 mm的不锈钢板制作,应全部覆盖罐笼内侧,不得外露罐笼本体,接缝处在留15mm折弯,焊接后用银灰结构胶密封。罐体侧壁靠近罐道部分禁止使用带孔的板材。
4.4.3罐体侧壁外侧用38mm×25mm不锈钢方管,每间隔500mm-600mm设一横撑作骨架,与罐笼本体和侧板焊接。
4.4.4罐底应满铺厚度不小于6 mm的无孔花纹不锈钢钢板,并应能承受正常或紧急落地时所产生的冲击力和应力。
4.4.5罐体各弦梁内的连接横梁应尽量布置在承受矿车轮压的部位,横梁的间距应根据弦梁上铺板的承载能力确定。
4.4.6罐体内两侧应设置供乘罐人员扶握的扶手。扶手为不锈钢管,管壁厚不小于1.2 mm,应为可拆卸式,应推拉自如,坚固耐用;扶手的设置高度应为1600mm±50mm。
4.4.7罐内灯具、音响、信号应加防水装置,线缆应为矿用阻燃并穿管敷设。
4.4.8载矿车的罐体底板应敷设轨道,且应敷设与轨道等长的护轨,严防罐内矿车掉道。轨道与摇台搭接部位应耐磨、耐冲击、易更换。
4.4.9罐体内应设置坚固可靠的机械式阻车器。阻车器的阻爪在阻车时不应自行打开。
4.4.10罐体底板应设置检查孔,检查孔应用厚度不小于4mm的不锈钢钢板封闭。
4.4.11罐体顶部应设顶盖门,多层罐笼的中间隔板上应设人孔。顶盖门和人孔应用可打开的厚度不小于4 mm的不锈钢钢板封闭,人孔应满足安全出口尺寸要求。上下两层均设置逃生爬梯,逃生爬梯采用伸缩梯材质采用钛镁合金或不低于同标准材质。
4.4.12罐体所有外露钢材表面组装前均应作电弧喷锌长效防腐处理,零部件组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高强度螺栓除外)。防腐质量要满足规程要求和现场含硫环境腐蚀防护要求。
4.4.13防水棚及水槽用2mm厚不锈钢板制作,水槽要整板制作,防水棚制作要保证罐内有效净高,无滴漏现象,牢固可靠,拆卸方便。
4.4.14安全蓬,厚度不低于6mm,材质不低于Q235,尺寸能够完全覆盖整个罐笼顶部,罐帽分为两部分,罐帽的材质为不锈钢,罐顶检修时可以拆卸。
4.4.15罐笼要装设腰挡,腰挡抬起后要有防落下自锁装罝及挂钩。罐笼两端侧面
均装设吊装D形环及固定链,以防矿车罐内跑动。
4.5 大罐笼和交通罐罐笼门(罐帘)要求:自动罐帘门由驱动电机及机械结构、电池及无线充电装置和通讯及控制装置组成。电池箱驱动直流电机带动罐帘门运动,同时电池为无线通讯系统提供能源。电池及储能装置和通讯及控制装置需与井下中段无人值守系统统筹考虑:驱动直流电机等件及罐帘门等执行机构由容器中标方提供。(与操车电控中标方沟通)
4.5.1采用不锈钢制作,外型美观大方,方便拆卸;
4.5.2门的形式应经设计和使用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4.5.3门不应向外打开;
4.5.4应有锁闭装置,防止因受摇动或振动而自行打开;
4.5.5门的上部边缘离罐体底板不应小于1200mm,下部边缘离罐体底板不应超过250mm,横竖杆各自的间距不应大于200mm。
4.5.6罐笼门(罐帘)在PLC控制下,可与操车系统闭锁联动,实现无人值守自动操作,也可遥控操作和手动操作;正常以自动方式运行,发生故障时可实现手动开闭。 由电控中标方集成。
4.5.7罐笼门(罐帘)推荐徐州正联、洛阳点晶、美卓矿山、工大三森、徐州中矿产品。
4.6 大罐笼和交通罐首绳悬挂装置要求
4.6.1主要零件,如连接叉、换向叉、销轴和内外侧板等应用探伤仪检查。检查的内容应符合GB/T11345的规定,并填写探伤检查报告及做零件标记。
4.6.2悬挂装置应以提升钢丝绳中心线为轴线对称平衡(楔形绳卡除外)。
4.6.3采用楔形绳卡时,两夹铁之间的绳槽安装后所形成的楔角应与楔形绳环的绳槽夹角一致,其偏差不应大于20’。夹铁、绳环与绳槽底间距尺寸偏差不应大于1mm。限位板在拉紧钢丝绳后应用高强度螺栓拧紧,以防止楔形绳环松脱。
4.6.4在罐笼专作升降人员用或既作升降人员用又作升降物料用时,主连接件、保险链或其他类型的保险装置,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3。
4.6.5采用液压油缸调绳方式,使用压力不应小于31.5MPa。调绳距离1300mm。
4.6.6液压油管应采用矿用阻燃型液压油管。
4.7大罐笼和交通罐尾绳悬挂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7.1在罐笼专作升降人员用或既作升降人员用又作升降物料用时,主连接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3。
4.7.2圆尾绳悬挂装置的转动部分,装配时应注入足够的防水、抗压润滑脂,绳头连接套头应转动灵活。套筒内表面应光滑,以减少对尾绳的磨损。
4.7.3新安装的悬挂装置,使用前应进行外加载荷(静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附图5-1 副井井筒断面布置图
4.7.4尾悬转台轴承需采用SKF、NSK等品牌。
4.8 导向装置要求:滚轮罐耳应符合下列要求《罐笼安全技术要求》,罐笼侧选型425系列,平衡锤侧选型为300系列,滚轮材质为聚氨酯材料。
4.9 其他要求
4.9.1产品质保期为投入使用后一年,因质量原因的发生的事故由投标方免费处理,造成的损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4.9.2随机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关键件探伤报告、罐笼总图及易损件图纸、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编号随货到现场。
4.9.3按《罐笼安全技术要求》:罐笼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现场检验。整体运输的罐笼,只进行出厂检验;解体运输的罐笼,应增加现场检验的内容。
5.平衡锤
5.1副井大罐笼:平衡锤断面尺寸 2100mm×900mm,应符合井筒断面图的要求。平衡锤高度尽量与罐笼保持同高。平衡锤采用型钢罐道,带滚轮罐耳。罐道采用两端布置,每端 1 根罐道。罐道间距及罐道数量由设备制造商进一步确定。井筒断面布置见附图5-1。平衡锤自重:34750kg(包括首、尾绳悬挂装置)。此平衡锤与 5900 mm×2850 mm 双层罐笼配套使用。首绳为4根,间距350 mm,直径Ф42 mm,每根单位重量 7.06 kg/m。首绳悬挂装置采用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单架设计破断载荷 2500 kN。尾绳为 3 根,尾绳间距(由投标方确定),直径Ф48 mm, 重量 9.41 kg/m。单架设计破断载荷 1500 kN。平衡锤制作按MT 235-2011 要求。
5.1.1交通罐:平衡锤断面尺寸 1350mm×290mm,应符合井筒断面图的要求。平衡锤高度尽量与罐笼保持同高。平衡锤采用型钢罐道,带滚轮罐耳。罐道采用两端布置,每端 1 根罐道。罐道间距及罐道数量由投标方进一步确定。井筒断面布置见附图5-1。平衡锤自重:3960kg(包括首、尾绳悬挂装置)。此平衡锤与 1800 mm×1150 mm 双层罐笼配套使用。首绳为4根,间距250 mm,直径Ф18 mm,每根单位重量 1.3 kg/m。首绳悬挂装置采用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单架设计破断载荷 600kN。尾绳为 2 根,尾绳间距(由设备供应商确定),直径Ф26 mm, 重量 2.7 kg/m。单架设计破断载荷 600 kN。平衡锤制作按MT 235-2011 要求。
5.2副井大罐笼和交通罐平衡锤采用型钢立柱。立柱与各盘体、盘体主要受力杆件之间采用GB/T1228、GB/T3632 规定的高强螺栓或 GB/T27规定的铰制孔用螺栓联接。
5.3使用矩形钢罐道的平衡锤,矩形钢罐道布置在平衡锤的两端,采用MT236 规定的滚轮罐耳沿矩形钢罐道导向。
5.4除盘体盖板外,其余构件应整料制作,不应拼接。
5.5首绳悬挂板、主横梁、尾绳梁等重要承载件应作探伤检查,检查内容应符合 MT 684 的规定。
5.6主横梁、上悬梁、尾绳梁等重要承载件焊后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
5.7平衡锤制作后应组装并带重锤块作静平衡试验,其偏心力矩应不大于200N·m。
5.8在平衡锤的上盘中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铭牌,铭牌应标明下列内容:制造厂名和商标、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平衡锤实际质量(t)、平衡锤外形尺寸(长×宽×高)(mm×mm×mm)、出厂日期及编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编号。
5.9立井多绳罐笼平衡锤首绳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置选用XSZ型,尾绳悬挂装置WY。
七、供货范围
副井大罐笼提升容器供货范围 |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罐笼 |
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含自动罐门,须预留接口与电控中标厂家沟通 |
| 2 |
平衡锤 |
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
| 3 |
首绳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置 |
XSZ型 |
套 |
1 |
8件 |
| 4 |
尾绳悬挂装置 |
WY型 |
套 |
1 |
6件 |
| 5 |
滚轮罐耳 |
425型 |
24 |
罐笼侧(具体型号以厂家核实后确定) |
|
| 6 |
滚轮罐耳 |
300型 |
12 |
平衡锤侧(具体型号以厂家核实后确定) |
|
| 7 |
罐内阻车器 |
套 |
2 |
上下两层 |
|
| 8 |
打压机 |
2 |
|||
| 副井交通罐提升容器供货范围 |
|||||
| 9 |
罐笼 |
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含自动罐门,须须预留接口与电控中标厂家沟通 |
| 10 |
平衡锤 |
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
| 11 |
首绳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置 |
XSZ型 |
套 |
1 |
8件 |
| 12 |
尾绳悬挂装置 |
WY型 |
套 |
1 |
4件 |
| 13 |
滚轮罐耳 |
425型 |
24 |
罐笼侧(具体型号以厂家核实后确定) |
|
| 14 |
滚轮罐耳 |
300型 |
12 |
平衡锤侧(具体型号以厂家核实后确定) |
|
| 15 |
打压机 |
2 |
|||
注:1-7、9-14为罐笼平衡锤主要附件,8、15为厂家赠送工具。所有包含的通信系统、线缆、风筒、管材需使用矿用产品,符合矿井安全技术要求。
八、机电技术衔接与资料交付
提升容器投标人需积极配合主机、闸控系统、电控和操车的技术总协调,总协调由最终用户担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组织召开有招标人设计院、主机厂家、闸控厂家、电控厂家、操车厂家、容器厂家、电机厂家参加的设计联络会,设计联络会将完成机电技术衔接以及相互提供技术资料和向招标人提供满足施工设计所需要的技术资料等事宜:其他机电技术衔接及相互技术资料提供时间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2.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的总图及最大不可拆卸重量及外形尺寸图一份。
3.招标人及招标人设计院在设计联络会后20日内向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基础螺栓的尺寸,否则投标人的基础螺栓将按第一次供图的尺寸供货。
4.主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关键件探伤报告、罐笼总图及易损件图纸、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编号随机资料六套随货到现场。出厂前罐笼、平衡锤加工完毕后应做静平衡试验,首绳悬挂板、主横梁、尾绳梁等重要承载件应作探伤检查,检查内容应符合MT684的规定。
5.待现场设备具备安装、调试条件后(招标人自行负责设备安装),接招标人通知,中投标人派人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6.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且合同生效30日提供设计用资料和联络用资料,须提供完整纸质有法律效应文本资料,同时提供完整的与纸质文本资料一致的 autoCAD.dwg 格式资料。
九、质保期与售后服务
1.质保期:提升系统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交货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日为准。对由于设计或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投标人应进一步对此负责。
2.包装:标准包装无回收,确保装运方便安全;所有设备及附件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锈防腐处理。
3.色标确定:根据总体设计需要,若需要投标人与招标人方进行协商。
4.安装:安装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
5.维修: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免费定期指导招标人使用维护。
6.技术培训(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合同签订后,应满足招标人下列技术培训需求:
6.1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培训在设备现场安装、调试阶段进行,至验收完全符合技术要求为止,所需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由中标方自带。
6.2投标人免费培训操作、保养、维修人员,其内容涉及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并提供所供货设备(包括附带工具、仪器)的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
6.3投标人免费提供用于使用单位自行培训人员需要使用的相关培训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操作规程、图纸资料等。
7.技术服务及响应:投标人对所售产品提供及时可靠的终身技术服务,并对产品提供定期回访,及时发现 问题、处理问题。
8.招标人需要技术服务时,中标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答复,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直至修复。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参考标准以及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如有)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要求。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所发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的提交下述文件。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价格表
(4) 设备分项报价表
(5)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分项报价
(6) 专用工具清单
(7) 商务偏离表
(8) 技术偏离表
(9) 详细技术响应
(10) 资格证明文件
(11)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
(12) 其他: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_________(注明币种),即___________(文字表述)。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其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
4.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全额没收。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投标总价(元)小写 (含13%增值税) |
投标总价(元)大写 (含13%增值税)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投标声明 |
| 1 |
副井提升系统提升容器(含大罐笼及交通罐)(五鑫矿业)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项报价表(格式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 序号 |
投标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含税) |
总价格(元) (含税) |
制造产家 |
原产地 |
| 1 |
设备 |
|||||||
| 2 |
专用工具 |
|||||||
| 3 |
技术服务费 |
|||||||
| 4 |
安装调试费 |
|||||||
| 5 |
培训费 |
|||||||
| 6 |
保险及运输费(至目的地) |
|||||||
| 7 |
其它 |
|||||||
| 8 |
投标总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选购件价格不包括在本表内,应另附分项报价; 2.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设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重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制造商 |
产地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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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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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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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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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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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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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分项报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图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制造厂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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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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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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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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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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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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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备品备件和易损件报价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备品备件价格评委会在评议该设备后续运行费用来综合考虑考虑,请报出日常主要消耗备件情况)。
2.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系统各组件或配套件的全部子配件明细报价,子配件应是不可拆分的最小部件,所有报价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
附件6 专用工具清单
专用工具清单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图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制造厂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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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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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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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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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 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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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无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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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投标人如果对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2.本表不得全部空白,至少得注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无偏离”,否则将导致废标。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投标人须对技术要求逐条进行响应,不得空白。投标人在以上偏离表中的这些响应将作为“技术评分”的重要依据,请尽量认真填写。2.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投标人务必在上述偏离表中明确是否接受“★”指标的相关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
投标人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按标书第四章技术要求编写响应技术文件;
1.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列明其提供材料的具体技术指标,同时加以文字描述。
2.投标产品说明(包括材料、加工工艺及成品规格尺寸等)。
3.详细的交货计划及清单。
4.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表格。
二、售后服务计划:(须提供详细内容)
包括硬件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保证产品顺利部署到用户的系统中。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三、培训计划:(须提供详细内容)
包括设备性能、安装、调试、使用及维护方面的内容。
四、服务承诺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10-1 法人代表授权书;
10-2 投标人资格声明;
10-3 制造商资格声明;
10-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
10-5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6 提供投标人企业情况介绍;
10-7 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类似招标采购设备(国内外800米以上深井矿山或含硫化物、盐等其他严重腐蚀性成分的使用环境)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采购清单及签章页等)的复印件/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设备应用的条件,需附上体现以上要求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或使用矿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0-8 信用中国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或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查询)。
*注:1.以上资格证明目录中各条款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否则会造成对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响应。
2.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有明确签字和盖章的文件,须完整签字和盖章;无明确签字和盖章的文件,须在关键位置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招标人):
(投标单位全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签章】的(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名章或方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后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 投标人名称:
(2) 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年月日)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7) 投标人在本地的代表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
2.近3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总额
3.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2)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5.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制造的部件名称
6. 最近3年直接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序号 |
签约时间 |
用户名称 |
货物名称 |
合同金额 |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9.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公司盖章
1. 名称及概况:
(1) 制造商名称:
(2) 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7) 制造商在本地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高级技术人员
(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
3.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2)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国内出口总额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供应商
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序号 |
签约时间 |
用户名称 |
货物名称 |
合同金额 |
8.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10.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盖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注:制造商是境外公司的,制造商声明上可以只签字不盖章,须保证签字真实有效。
10-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
【仅授权经销商投标时需填写和提供】
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授权经销商时,请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此格式为参考格式,具体格式可以按制造商单位的默认格式(需要保证真实有效)】。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注:制造商是境外公司的,制造商声明上可以只签字不盖章,须保证签字真实有效。
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类似招标采购设备(国内外800米以上深井矿山或含硫化物、盐等其他严重腐蚀性成分的使用环境)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采购清单及签章页等)的复印件/扫描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设备应用的条件,需附上体现以上要求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或使用矿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或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查询)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附:汇款凭证复印件(凭证中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或简称)
2*开通会员可解锁*6*开通会员可解锁*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