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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一、招租流程 1.意向承租方交易流程 1.1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上海农交所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38200)。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1.2 参与交易 1.2.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上海农交所的组织下进行协议交易,成交价格按挂牌价格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不得低于信息披露公告中的标的挂牌价格。 1.2.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其他要求: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