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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业态要求: 1、业态必须符合房屋规划用途(房产证载明)。不得以下经营业态:涉黄赌毒、传销、违禁品、易燃易爆品。扰民 / 高风险:需明火作业的餐饮、重油烟餐饮、深夜娱乐、噪音超标(昼间≥55 分贝)、异味污染、危险品仓储。结构 / 消防违规:拆承重墙、占用消防通道、改变消防分区。 2、承租方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属地市场监管、消防、环保、市容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行业专项许可、消防备案 / 验收、环保手续等全部经营所需证照,并将证照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查。证照办理费用、年审费用及经营合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