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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结果公示
桐自然资告字[2025]17号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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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桐自然资告字[2025]17号
经 桐城市 人民政府批准, 桐城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准入 产业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土地起始价(万元/亩) |
起始 总价 (万元) |
建筑物构筑物价款(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TCL22-02# |
吕亭镇平坦村 |
2147.69 |
工业 |
非织造布制造 |
≥1.5 |
≥40% |
≤10% |
≤24m |
50年 |
16 |
51.5446 |
225.508 |
41 |
| TCF24-15# |
范岗镇范岗社区 |
9541.26 |
工业 |
鬃毛加工、制刷及清扫工具制造 |
≥1.0 |
≥40% |
≤10% |
≤24m |
50年 |
10 |
143.1189 |
333.77 |
114 |
TCL22-02#、TCF24-15#两宗地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实缴不低于6万元/亩。其他规划指标等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二、中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买。
1、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构成闲置土地未处置结束的;
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4、未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
5、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6、其他不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6日8时至2026年1月26日17时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登录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ongcheng.gov.cn/grassroots/column/20000031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1098301)及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http://aqggzy.anqing.gov.cn/jyxx/003004/construction.html)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26日15时至2026年1月26日17时凭银行出具的有效缴款凭证及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15时前(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6年1月28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报价单须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
1、挂牌期限:2026年1月19日8时至2026年1月28日10时
2、报价时间: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竞买人必须有一次报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TCL22-02#、TCF24-15#两宗地实行双合同管理,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规定,TCL22-02#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须与桐城市吕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监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TCF24-15#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须与桐城市范岗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监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申请人需书面出具如下内容的承诺: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 地块出让文件,对宗地现状和出让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如我公司竞得该宗土地,将严格按照出让文件的要求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工业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我公司如不按约定时间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愿放弃竞买保证金和土地竞得资格。
(2)因竞买前已对宗地现状和出让文件中的要求充分的了解与认可,竞得土地后,不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等方面内容提出异议和作为拒签相关文件、合同及拒不履行土地出让文件的理由。
(3)受让土地后,严格按出让文件、出让合同和工业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的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如若违约,自愿放弃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设置保底价,若最高竞买价格低于保底价,则本次出让活动终止。
5、竞买申请人必须参与报价一次。
八、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缴款单位名称,其他单位、公司组织不得代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
九、银行账号:
1、竞买保证金缴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居巢支行)
账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建筑物及构筑物价款缴入下列账户(自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
开户单位:桐城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商城支行
帐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001
十、移交宗地
(1)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交地。
(2)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树木以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现状为准。
(3)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树木、沟渠、堆土等,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地块周边居民通行及相邻关系由竞得人自行妥善解决。
(4)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5)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十一、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受让人如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出让人对受让人的失信行为将处以相应惩戒措施。
十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出让文件资料(包括出让公告、须知、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授权委托书、宗地界址图、规划指标要求、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下载(微信扫码即可获取百度网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