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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3155731
传真:63341129
邮箱:fyhbsp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邮编:311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杭州维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高端功能性无纺布湿巾制品320万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
杭州维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杭州维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高端功能性无纺布湿巾制品320万件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杭环富评批【2025】48号 |
2025.6.23 |
2 |
杭州富阳飞浪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旅游帐篷配件、1000 吨小五金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杭州富阳飞浪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关于杭州富阳飞浪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旅游帐篷配件、1000 吨小五金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杭环富评批【2025】49号 |
2025.6.23 |
附件:
杭环富评批(2025)49号(杭州富阳飞浪旅游用品有限公司).doc
杭环富评批(2025)48号(杭州维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