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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山市沙溪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享:
根据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乐群汽车养护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39号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环保综合股,邮编:528471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乐群汽车养护中心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沙溪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于原厂址进行扩建(沙溪镇乐群站前路4号),项目扩建后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总用地面积3320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681平方米,主要从事班车客运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等,并配套机动车维修及停车场,客运服务的客流量为100人次/天,洗车服务3600辆/年(其中公交车2400辆/年、小汽车1200辆/年),车辆维修3600辆/年(其中公交车2400辆/年、小汽车1200辆/年),车辆喷漆800辆/年(其中公交车400辆/年、小汽车400辆/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洗车废水经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废气无组织排放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以有组织方式排放。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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