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甘肃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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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漳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748300

序号

建设地点

建设单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漳县金钟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甘肃省定西市漳县金钟镇

漳县金钟镇人民政府

甘肃蓝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在甘肃省定西市漳县金钟镇,建设内容为灾后恢复重建河堤13公里,道路6公里,其中路基工程:挖土方1068.28m3,填土方281.53m3;路面工程:4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面层19033.00m2,铣刨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19033.00m2,粘层油19033.00m2,混凝土路肩621.5m3,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1050.00m2,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1050.00m2;病害处置:沥青胶泥灌缝1596m,30cm宽抗裂贴1596m,重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3910.00m2,挖除原有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3910.00m2;安全设施:热熔标线592.95m2,标志牌8块,道口标注4根;河堤防护:堆石河堤5768m,铅丝石笼河堤170m,浆砌石河堤7152m。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比1.33%。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及时清运施工废物,尽量保护周围植被。严格限定施工范围,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工程完成后,临时占地应尽早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强化施工管理及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杜绝因对施工人员的流动管理不善及作业方式不合理而产生对植被和土地资源的人为影响和破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立的警示标牌、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等形式,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

(二)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抑尘措施,有效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裸露地面和露天堆场覆盖篷布,要洒水抑尘,设置围挡;堆场、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方式降低扬尘,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居民密集区,运输车辆应限制超载;非施工作业裸露地面要覆盖防尘布,3个月及以上应播撒草籽简易绿化。

(三)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汛期施工,应随时关注气象变化,提前做好施工导流围堰,施工在围堰内进行,严禁向河道内排放废水、固废等,确保施工期不对沿线地表水水质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减少对原河床河势的破坏影响,洪水期严禁施工。

(四)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生产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路过居民点路段限速、禁鸣喇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作业;需合理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居民点附近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围护。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金钟镇指定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要集中收集回用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无法利用的废弃物集中运往指定的受纳场统一收集处理。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