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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DMY26CG005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第八中学高中部扩建项目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莞市弈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莞穗路万江段33号1栋104室
被投诉人1:惠州市第八中学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路2号
被投诉人2:广东明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悦洲广场大富贵中心810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标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碧清路1号2栋301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依法受理。投诉人称: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无效,应予以废标处理。对此,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调查鉴定程序,总计7个工作日,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内。
惠州市财政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