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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资产评估服务
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美术学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54720
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6:52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本次定点竞价项目采用公开邀请的竞价方式,共有20家供应商参与报名,其中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17家供应商未提交报价。
经审核,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
| 深圳市长今晨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8,888.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7:52 |
| 广州京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29,78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3:13 |
| 广州市华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55,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6:05 |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审核,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
成交供应商:深圳市长今晨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00
成交金额:28,888,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
|---|---|---|---|---|---|
|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广州美术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得中国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八大美院之一。随着大学城校区近20年建设发展趋于饱和,学校于2020年签订了《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广州美术学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共建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协议》,用地面积约43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93亩,分为校园地块177亩和美术馆地块16亩,业主单位为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校园建设)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正式动工,一期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包括门楼、教学楼、综合楼、宿舍、运动场看台、门卫等8个建筑单体;校区信息化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包括综合布线、网络系统、安防系统等设备和功能模块。 经与佛山市政府、佛山市教育局的友好协商与沟通,共同决定拟就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校园建设)项目资产使用权启动移交清算。 1.2 项目名称 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校园建设)项目资产使用权移交清算项目 1.3 项目建设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1.4 项目接收单位 广州美术学院 1.5 项目位置及场地条件 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北路3号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校园地块内。本项目并未完全竣工,但基于多方协调要求,为保障*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新生入学,须优先对已竣工的一期工程范围内的、符合交付标准的资产执行移交清算,同步推进后续工程衔接。 1.6 项目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分为两个独立阶段,无需服务单位全天驻场,但需配合业主方时间的要求。具体执行清算(如现场合适、资料核对等)的时间由双方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需求灵活协调确定,但所有工作须在对应阶段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第一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1个月),聚焦一期已符合移交标准的资产进行核查、清算、贴标等相关工作,并汇编成阶段报告; 第二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1个月),覆盖一期全部竣工区域及新增移交部分,完成详细核查、清算、贴标等相关工作,并汇编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第二章 服务费用及服务单位资格 2.1 服务费用 2.1.1 采购控制价格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收费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工作特性、资产清查范围及市场行情综合核定) 2.1.2 费用构成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费用包括开展本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 (1) 内业服务费:资料收集与整理、资产台账建立、价值核算、报告编制等; (2)外业调查费:现场核查(含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功能分区)、资产清点(资产名称/资产价值/数量/型号/状态核对/权属厘清)、影像取证等; (3)人员成本:项目组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 (4)其他费用:办公耗材、数据处理、动态核算附加成本、税金、利润及一切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2.1.3 结算原则 本项目费用不超过采购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若因服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作量增加(如反复核查、资料缺失补充),超出部分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2.2 服务单位资格 2.2.1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等级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服务单位须具备一类审查机构资质,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业务范围含固定资产清查、资产移交清算服务,且有非驻场动态资产核对经验); (3)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报名截止日)承接过≥2个校园建设资产移交清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附合同或验收证明); (4)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函; (5)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2.2.2 人员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指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且注册执行单位为本单位,10年以上工程审计经验,主持过≥2个同类项目;(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2)至少3人(含在1名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建筑工程、信息化工程或财务审计),均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且团队需具备远程协作与按需现场响应能力; (3)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由服务单位自行估算,但需满足本项目工作实际需求,若委托人认为服务单位提供人员不满足工作需求,服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并增加人员。 (4)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需为服务单位的合法雇佣员工并且按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2.2.3 采购选取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竞价选取模式确定服务单位。 第三章 项目任务书及工作内容 3.1 项目审查内容及依据 3.1.1 项目审查内容 本项目需对一期已竣工并通过联合验收且达到交付标准区域(含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功能分工区)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与清算,具体按分项工程划分的审核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业主单位最终移交的清单为准): (1)信息化工程:出入口控制系统、大报告厅、电梯设备及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多媒体教室、紧急报警与求助、门禁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弱点机房工程、弱点桥架、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停车场管理系统、通讯接入系统、图书馆系统、网络安全及数据中心、无线对讲系统、校门防冲撞系统、校园网系统、指挥教室、智慧消防系统、智能化设备网、中型多媒体会议系统、自动抄表与能源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 (2)运动设备:足球场灯光及体育场地器材等; (3)光纤入户工程:光纤铺设服务项目; (4)空调系统:门卫值班室、2#3#实验楼、7#宿舍楼及10#饭堂的空调设备; (5)使用用地:移交用地的相关资料文件核查; (6)土建工程:1-3号、7号、10号、13-15号楼; (7)装修工程:1号门楼展厅;2、3号教学楼实验室、报告厅;7号宿舍楼19-27层装修工程;10号综合楼报告厅等; (8)高压变配电工程:1#专用配电站(教学楼)、2#专用配电站(宿舍楼)、J01-J16的10kV配电线路; (9)剩余其他未清点的一期工程须移交的部分资产。 3.1.2 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务部令第81号) (2)《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粤管发〔2025〕6号; (3)《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2 工作内容 (1)制定《分期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设计动态台账模板; (2)对拟移交实物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协助完成移交工作; (2)通过审阅拟移交资产的采购合同,形成资产台账,资产台账应包括资产名称、单价、总价、数量、套件、型号、规格、合同编号等资产信息,便于后续上述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处置; (3)对移交的实物资产协助单位完成贴标工作; (4)形成《资产使用权移交清算报告》。 3.3 成果文件要求 3.3.1 成果文件(包括且不限于,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分期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现场清查记录表(第一阶段); (3)第一阶段清算报告(含第一阶段涉及资产的台账编制、问题资产清单及分析等) (4)资产差异复核报告; (5)问题资产整改跟踪表; (6)整体项目的资产使用权移交清算报告(含整个项目的台账编制) 3.3.2 提交成果资料形式 包括文字、图件、数据表格、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等,根据工作期间的采购方的实际要求而确定。 3.4 项目成果验收方法 中选人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和项目要求完成全部清点工作,并按照要求出具相应的纸质版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资料。 第四章 选取要求与支付方式 4.1 选取方式 4.1.1 选取方式 本次采用竞价选取模式确定服务单位。 4.2 中选人基本要求 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以及社保证明,并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如发现中选人不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人员证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选取人有权直接取消中选人的资格。 4.3 支付方式 本项目支付方式按两个服务阶段分别执行,每个阶段完成对应工作内容、提交完整书面材料并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支付该阶段款项。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服务费为35000元,第二阶段服务费为20000元。 以上各阶段支付前,中选人需先向采购人提供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向省财政厅国库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如遇采购人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 1 | 项 | 深圳市长今晨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8,888.00 | |
联系方式:朱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广州美术学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