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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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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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GL25GZ182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详细评审表备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更正为:王小姐。

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表三详细评审表”中“商务部分 项目经理资质(6分)注:(2)和服务团队(10分)注:(1)”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招标文件位置

更正前

更正后

1

项目经理资质(6分)注:(2)

注:(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粤省事”的证书查询截图;

注:(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

服务团队(10分)注:(1)

注:(1)烹调师、公共营养师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粤省事”的证书查询截图;

注:(1)烹调师、公共营养师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19、2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4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11180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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