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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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服务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9:58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广东瑞信华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壹佰叁拾柒万伍仟贰佰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服务内容:(一)全面负责科学广场外围的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抢、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科学广场外围的正常秩序,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科学广场外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协助采购人在科学广场外围举行的接待工作或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及停车场管理工作; (二)保护科学广场的公共财产安全,按采购人规定,负责对进出科学广场的外来办事人员、大件物品、车辆进行登记、检查; (三)负责科学广场的消防监控以及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登记; (四)具备随时一次性派出14-23人的机动保安人员的调遣能力。如遇突发紧急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需提供派遣的机动保安人员的《保安员证》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打印日期在本项目立项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五)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满足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4-23人的机动人员运载能力,保证具有1辆26座或以上(含26座)的交通运输工具(具有粤A机动车号牌),并提供4座或以上的电动巡逻车不少于2台,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合同签订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自有车辆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需一致,无自有车辆的可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行驶证或提供承诺函; (六)可随时抽调临时保安力量,为重大活动提供安全保卫; (七)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科学广场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中标人能及时有效与本项目所属黄埔区公安机关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并设有与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联网联动出警的报警平台。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报警运营服务规范》(GA1383-2017)和相关标准建设,实时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能通过无线/有线通讯方式与应急报警主机的信号交互,实现现场报警,并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平台检验报告; (九)★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广东省行政区划外注册的,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广州市公安机关出具的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经营服务登记备案证明。(如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1 1,375,200.00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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