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2025-2028)(HXGZ202512C827)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2-11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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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2025-2028)

项目编号:HXGZ202512C827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项目最高限价

广州市文化广电

旅游局气象防灾

减灾技术咨询服

务项目

(2025-2028)

1项

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8年11

月29日

人民币87万元

备注:

1.采购项目内容: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咨询服务项目(2025-2028)。采购项目品目:C19030000 气象服务。

2.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供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咨询服务。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主要采购气象预警服务,具有公共服务的特殊性,需要供应商及时提供最官方、全面、权威的气象数据,具备专业服务能力。

广州市气象服务中心(曾用名:广州市气象公共服务中心)为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提供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推广及应用和气象产品资产化运营服务。主要气象服务产品包括:2小时雷达天气预报产品、72小时数值天气预报产品、风雨监测数据、雨量统计信息、雷达回波图、卫星云图、台风路径等内容。广州市气象服务中心专业能力强,技术资料齐全,经验丰富,提供的气象数据来源权威、准确、更新及时,且是广州市内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服务的唯一机构。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市气象服务中心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市气象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南大路植村工业一路68号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谈判: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响应,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说明: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谈判文件: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分公司谈判: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线上或者线下任意一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上文“说明 1、”)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李小姐。)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00

3、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谈判、询价)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15。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15。

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http://wglj.gz.gov.cn/)、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相关公告在相关网站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电话:李小姐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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