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环三峰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939.128986万元债权
发布时间:
2025-11-19
发布于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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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环三峰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939.128986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25TJ1000048 转让底价 19031.740898万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所在地区 天津滨海新区 所属行业 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小石电话: 58922139/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58922130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11*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市中环三峰电子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中环三峰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939.128986万元债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中环三峰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939.128986万元债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天津开发区翠园别墅9号1,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齐鹏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开通会员可解锁*9E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精密模具及机械基础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劳动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有设备租赁(汽车除外);手机配件、电子机械产品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加工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复合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及其制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箱包加工、销售;模具制造;自有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101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78.959949 291.711028 291.711028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7,747.109609 3,488.79055 4,258.319059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开通会员可解锁*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73.18246 365.302212 365.302212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8,033.183016 3,409.561745 4,623.621271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6,195.3 19,416.11
负债总计 3323.5 3323.5
净资产 2871.8 16092.6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092.61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披露事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林晓华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04MA06TKQY9R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1120000MA06DU304A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智资本关于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三峰电子100%股权的批复(津智发[2025]53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中环三峰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939.128986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19031.740898万元 债权金额 2939.128986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知悉、接受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就本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并取得相应授权,对标的公司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充分了解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决定受让转让标的,即视为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保证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须配合转让方尽职调查,按《意向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向转让方提供相应材料,应不晚于挂牌到期日之前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全部要求材料,转让方对材料提供齐全的意向受让方出具《确认函》。(转让方联系人:宋先生、孟女士,转让方联系电话:23686836、87537622) 3.意向受让方办理本项目受让登记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系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并依据自身独立判断自愿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意向受让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交易规则,对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协议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2)意向受让方征信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3)同意不对标的企业过去、现有、潜在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违规、违法、损失、或有事项等各种义务、责任、风险)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应当在办理受让登记时提供转让方出具的《确认函》及已公示的《意向受让方承诺函》、《沟通联络函》等其他相关受让登记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5.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7.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全部承继;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8.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包括基础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证照变更、过户、转移所发生的契、税、费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9.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法律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规定、要求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4)受让方/竞买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最终受让方未在交易条件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的;(6)最终受让方未在交易条件规定时间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的;(7)在最终交易完成前,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摘牌条件、做出的陈述或承诺有重大不实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11.最终受让方应在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一并更改天津市中环三峰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名称,更改的名称中不包含“中环”字样,不得继续以中环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6,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