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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省 文 物 局
晋文物审批函〔2025〕324 号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壶关县文物博物馆馆藏
陶瓷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长治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壶关县文物博物馆馆藏砖雕文物、陶瓷文
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长文物〔2025〕72 号)收悉。经组织
专家审核,现对《壶关县文物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保护修复方
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
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按以下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坚持最小干预。按照最小干预原则,细化文物勘察;
对状态稳定的文物进行保养,暂不修复。
(二)优化设计方案。有针对性地细化具体文物的修复技
术路线;进一步规范文物病害的正确表述。
三、严格按照立项批复范围和经你局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超出立项部分另行报批。
四、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馆
藏文物保护工作。
山西省文物局(代章)
2025 年 12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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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壶关县文物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