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壶关县文物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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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省 文 物 局

晋文物审批函〔2025〕324 号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壶关县文物博物馆馆藏

陶瓷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长治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壶关县文物博物馆馆藏砖雕文物、陶瓷文

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长文物〔2025〕72 号)收悉。经组织

专家审核,现对《壶关县文物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保护修复方

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

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按以下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坚持最小干预。按照最小干预原则,细化文物勘察;

对状态稳定的文物进行保养,暂不修复。

(二)优化设计方案。有针对性地细化具体文物的修复技

术路线;进一步规范文物病害的正确表述。

三、严格按照立项批复范围和经你局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超出立项部分另行报批。

四、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馆

藏文物保护工作。

山西省文物局(代章)

2025 年 12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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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壶关县文物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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