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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RCC-16JCFGS-KJCG-2025-03
本次招标的材料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框架招标询价采购,由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招标询价采购,采用统招分签的模式。地材、装修材料、通风设施框架询价采购区域为辽宁省大连区域,价格有效期六个月。目前,本次招标需要的地材、装修材料、通风设施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框架采购采用云链平台公开询价方式。
1. 招标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 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1.3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 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和澄清补遗在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建云链网站(https://purportal.crccep.cn/)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建云链网站(https://purportal.crccep.cn/)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
5.3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0日12:00至2025年11月28日9:30.
5.5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6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
公司详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院
5.6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标书费账户:
开 户 名: 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 9961*开通会员可解锁*3099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无标书费)
5.7 投标人报名后3日内需要登录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建云链网站(https://purportal.crccep.cn/)网上注册成功后即算报名成功,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
5.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铁建云链网站(https://purportal.crccep.cn/),投标人自行下载。无标书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 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 无标书费。
8.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8.1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8.2 招标联系人: 张 旭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招标监督电话
9.1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招标物资
中铁十六局集团战略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买方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备注 |
单位 |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区域所属项目 |
DL-DC-01 |
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1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区域所属项目 |
/ |
/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以实际交货为准。 |
|
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1 |
|||||||
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1 |
|||||||
沥青混凝土 |
40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立方米 |
1 |
|||||||
砂子 |
0.5-5mm |
吨 |
1 |
|||||||
碎石 |
0-15mm Ⅰ类 |
吨 |
1 |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300×240mm |
立方米 |
1 |
|||||||
自流平砂浆 |
30MPa |
立方米 |
1 |
|||||||
干拌砂浆 |
M10 |
吨 |
1 |
买方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备注 |
单位 |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区域所属项目 |
DL-ZXCL-01 |
高强石膏基阻燃板 |
12mm厚 |
平方米 |
1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区域所属项目 |
/ |
/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以实际交货为准。 |
|
金属板 |
1.2mm |
平方米 |
1 |
|||||||
地胶地板饰面 |
2mm厚(燃烧性能等级B1级) |
平方米 |
1 |
|||||||
大芯板 |
δ18 |
平方米 |
1 |
|||||||
岩棉吸音板 |
900*1800*23MM容重不低于140kg/m³ |
平方米 |
1 |
|||||||
阻燃多层板 |
δ15 |
平方米 |
1 |
|||||||
抗倍特板 |
WD-13 |
平方米 |
||||||||
碳素版 |
8mm碳素板 |
平方米 |
||||||||
亚克力 |
δ12 |
平方米 |
||||||||
轻钢龙骨 |
75×50 |
米 |
||||||||
吊顶铝板 |
3mm厚灰色铝板 |
平方米 |
1 |
|||||||
木纹铝方通 |
40*60*1.2MM |
米 |
1 |
|||||||
防水涂料 |
聚氨酯涂料 |
公斤 |
1 |
|||||||
耐水腻子 |
立邦 |
公斤 |
1 |
|||||||
灰泥料 |
P·W-1 |
吨 |
1 |
|||||||
防滑地砖 |
600*600 |
平方米 |
1 |
|||||||
石材 |
30MM厚花岗岩石板 |
平方米 |
1 |
|||||||
花岗岩石板面层 |
600*600*30 |
平方米 |
1 |
|||||||
人造石 |
ST-03 窗台板15MM厚 |
平方米 |
1 |
买方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备注 |
单位 |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区域所属项目 |
通风设施 DL-TFSS-01 |
无缝紫铜管 |
φ25.4 |
米 |
1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区域所属项目 |
/ |
/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以实际交货为准。 |
|
多联机室外机 |
RAS-615 制冷量61.5KW,制热量69KW,制冷额定功率17KW,制热额定功率16.5KW,重量304kg |
台 |
1 |
注: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服务费、税费等一系列费用
2. 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的规定.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的规定,其放射性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比活度的A级要求。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0.1%,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的规定。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其游离甲醛含量不应大于0.5g/kg,测定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附录B的规定。
2.1地材
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201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和施工要求。水泥用P.042.5及以上标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石子选用5-25mm粒径石子,砂子选用模数细度2.3-2.5mm中砂,复合膨胀剂(UEA),骨料、外加剂有质量、环境检测报告(碱含量、游离氨等含量的检测报告,外加剂不含氯盐,对钢筋无腐蚀性)。
2.1.1砂石料:级配碎石粒径选用10-31的级配碎石,材料选用花岗岩、石灰岩,硬度指标达到6Mpa;非级配碎石选用12粒径碎石,材料选用花岗岩,硬度指标达到6Mpa;砂类材料选用纯净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5%,细度模数大于2.7。符合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等国家要求和地方标准。
2.2.2加气块: GB/T 11968-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2.2.3沥青混凝土:GB/T 43882-2024《净味沥青混凝土》
2.2.4砂浆拌合料及固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均应符合技术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的最新标准。砂浆所用的各种原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和对人体有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水泥砂浆的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等,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砂石的粒径必须符合确定的标准,砂石的粒径、沙含量、土含量以及跳跃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能有裂缝、划痕或其他损伤,坑洞的尺寸应符合要求。预拌砂浆进场时,卖方应按规定批次向买方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自检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形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等。预拌砂浆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验,湿拌砂浆应外观均匀,无离析、泌水现象;散装干混砂浆应外观均匀、无结块、受潮现象;袋装干混砂浆应包装完整,无受潮现象。
2.2装修材料
2.2.1《GB/T 9775-2008》(纸面石膏板)。
2.2.2《JC/T 2077-2011》(复合保温石膏板)。
2.2.3《JC/T 799-2016》(装饰石膏板)。
2.2.4《GB/T 11981-2008》建筑用轻钢龙骨。
2.2.5《T/CADBM 46-2021》吊顶用龙骨及配件。
2.2.6《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GB/T 23444-2009)。
2.2.7《建筑装饰用不燃级金属复合板》(JC/T 2561-2020)。
2.2.8《绿色建材评价金属复合装饰材料》(T/CECS 10035-2019)。
2.2.9腻子、石膏《GB/T 5101-2017》(烧结普通砖)。GB/T 28627-2023》(抹灰石膏)、《GB/T 9776-2022》(建筑石膏)、《JC/T 2075-2011》(嵌缝石膏)。《JG/T 298-2010》(建筑室内用腻子)、《JC/T 2514-2019》(石膏腻子)。
2.2.10瓷砖、石材:《室内外陶瓷墙地砖通用技术要求》(JG/T 484-2015)。
《陶瓷砖》(GB/T 4100-2015)。《天然石材墙地砖》(JC/T 2386-2016)。
《GB/T 24977-2024》卫浴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44180-2024》厨卫五金产品通用技术要求。《GB/T 35603-2024》绿色产品评价 卫生陶瓷。
3.1通风设施(日立、东芝等同类品牌)
(1)符合 GB/T 17758-2023《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2)制冷量61.5KW,制热量69KW,制冷额定功率17KW,制热额定功率16.5KW,重量304kg。
(3)室内机天花板内置低静压风管式(配冷凝水提升泵)
设备制冷量2.8kw,设备制热量3.3kw,设备风量540/420/360m3/h,制冷额定功率0.06kw,重量24kg,冷媒类型R410A。
(4)无缝紫铜管符合《GB/T 17791-2007》《空调与制冷设备用无缝铜管》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按顺序提供)。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相关资质。
3.3 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5 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6 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7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8 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4. 合同付款条件及质量保证期
4.1 三个月支付已进场且检验合格部分产品价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60天,质保期满后向卖方无息支付该批物资价值20%的质量保证金。
4.2 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