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21局(荔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暨耕地整治提升项目经理部)(给排水管)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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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福建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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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21局(荔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暨耕地整治提升项目经理部)(排水管)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LC--2025-01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就21局(荔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暨耕地整治提升项目)(给排水管)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子项目一:荔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暨耕地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费用为26899.93万元,用地涉及北高镇、拱辰街道、黄石镇、西天尾镇、镇海街道,建设内容包括新增耕地(含园地复耕)工程、坑塘及其他农用地复耕工程、非粮化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农田提质改造工程,并配套设置农业设备及仓储房、冷库建设、农业展示区及相关配套。子项目二:木兰溪南岸全域土地综合连片整治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实施范围内的农业相关配套设施及耕地提质改造。子项目三: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施范围内的农业相关配套设施、耕地提质改造、园地复耕工程。子项目四: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耕地保护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施范围内的土地整治工程、耕地提质改造、园地复耕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PE管

DN25 2mm

128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大桥桥底项目施工地点

2

PE管

DN32 3mm

1015

3

PE管

DN63 3mm

500

4

HDPE排水管

300×40mm

1809

5

HDPE排水管

400×34mm

667

6

HDPE排水管

600×5mm

372

7

给水用聚乙烯管

PE100 0.4MPa 200mm

167

8

给水用聚乙烯管

PE100 1.6MPa 50mm

6

9

给水用聚乙烯管

PE100 1.6MPa 100mm

161

10

给水用聚乙烯管

PE100 1.6MPa 160mm

1536

11

给水用聚乙烯管

PE100 1.6MPa 200mm

1339

合计

3.2技术规格书:

1.1招标物资名称:HDPE排水管、PE管1.2技术要求:技术指标:符合(GB/T 19472.2-2017)、(GB 50141-2008)规范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 HDPE排水管、PE管生产资质。

2.2 HDPE排水管、PE管的合格证及型式检测报告一份。

2.3 投标人的生产能力和过往业绩。

3.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3.1 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3.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3在运输过程中及到场后发生的车辆人员毁损、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损害事故时,由投标人承担各种赔偿费用,并由投标人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 %)

☑铁建银信(90 %),兑付期限为:12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乙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8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20% ,270天内支付至20%,剩余55%于720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大桥桥底项目施工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49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文昌路877号

2.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荔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暨耕地整治提升项目经理部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大桥桥底项目施工地点

联 系 人: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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