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益海嘉里项目
钢结构加工件采购
第一部分 竞标人须知
竞标须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海南益海嘉里项目 |
一 |
竞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二 |
竞标网址 |
\ |
三 |
回标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12日9时0分前 快递到竞标文件接收人。 |
四 |
竞标文件接收人 |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永凯路(工业大道南侧400米中铁建设项目经理部) 接收人:刘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五 |
中标原则 |
1、开标原则:本工程采取线上视频端公开开标,在开标日,由各竞标单位进入专用视频端公开参加开标,未参加或者标书在开标截止日未送达按废标原则处理; |
2、评标原则:2.1、本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第一轮报价采用现场公开开标的方式,所有邀请单位通过视频参加开标会,第一轮报价最高价废标,其余单位进入谈判阶段。 |
||
3、中标原则:根据谈判结果由项目经理部出具响应价,根据响应价回复情况进行定标。 |
||
4、其他要求:4.1、若竞标单位非竞标方原因弃标或者中标后违约,对竞标单位进行禁标5年处罚; 4.2、符合中标原则的竞标单位经竞标单位复查,竞标书的总报价误差率超过3%或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4.3、对未中标的竞标单位,竞标人无义务进行任何解释。 |
||
六 |
竞标范围和内容 |
钢结构加工件采购;本次竞标划分1个标段 |
七 |
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
本工程预付款50%,付款方式及节点如下: (1)供方按需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按结算金额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若供方未提供发票、提供虚假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月结月清,每月20日对账,当月底前将本月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3)本合同付款方式包含:网银、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等非现金方式。供方需无条件配合需方办理以上各类方式的付款手续。 (4)票据汇兑费用和其它非现金类付款方式的贴现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
1. 总则
1.1 公司概况
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是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建施工板块子公司,主要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市场。
1.2 竞标内容、技术要求
竞标内容:本次竞标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要求见竞标文件样式A.物资报价表。技术要求:见竞标文件样式中J.技术要求/标准。原竞标公告中内容与此竞标文件中描述不一致的,以此竞标文件中的表述为准。
1.3 竞标人资格要求
竞标人的资质等条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3.1企业资质、资信:
(1)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有相关材料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在地方有良好业绩和信誉。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竞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代理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资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竞标人必须取得相关生产许可;具有较强的生产、经营、技术实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1.3.2质量、业绩信誉:
(1)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管理体系;
(2)与本次竞标相关业绩信誉证明文件;
(3)有完整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
(4)二年内没有重大质量事件。
1.3.3其他证书、证明文件
(1)产品检验报告;
(2)产品鉴定证书;
(3)产品技术规范书。
1.4 费用承担
竞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
参与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标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分包、转包
本竞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2. 竞标文件
本竞标文件包括:
(1) 竞标人须知
(2) 竞标书样式
3. 竞标文件
3.1 竞标文件的组成
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物资报价表
(2)竞标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表
(6)生产能力证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竞标人资格声明
(9)主要工程业绩表
(10)技术要求/标准
(11)竞标方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2)确认通知
(13)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认证资料
(14) 承诺函
3.2 竞标报价
(1) 本竞标综合单价包括: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2)竞标人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竞标文件被拒绝。
3.3 竞标有效期
3.3.1自竞标文件规定的提交竞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竞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竞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人延长竞标有效期。
3.4 竞标文件的编制
3.4.1竞标文件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竞标文件应按本部分第3.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4.2竞标文件应当对竞标文件的竞标内容、竞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竞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4.4竞标文件正本一份。正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字样。竞标文件应编制目录,胶装成册,并加盖齐缝章,严禁散装或者夹装。
4. 竞标
4.1 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竞标人应将装订好的竞标文件封条加盖公章,封面注明“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海南)一期央厨项目钢结构加工件采购竞标文件”。
4.1.2竞标单位必须在标书上注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资料,以便通信联络。
4.2 竞标文件的递交
4.2.1竞标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分
4.2.2竞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南省澄迈县工业大道与永凯路交叉口南侧400米(中铁建设项目经理部)
竞标联系人:刘力 *开通会员可解锁*
4.2.3竞标保证金:无
4.2.4竞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竞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竞标人在竞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竞标文件;
(2)放弃中标项目的;
(3)拒不按竞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不与竞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竞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2.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标书一律无效:
(1)标书未按规定加盖齐缝章的;
(2)标书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竞标方未按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4)竞标书逾期送达;
(5)竞标单位弄虚作假,故意降低或抬高价格者。
(6)未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
4.2.6竞标单位投(中)标后,不能对己方做出的材料质量、价格、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出修改。若中标单位不严格执行已做出的承诺,竞标单位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的招竞标工作,已经发生的业务关系终止。
4.2.7竞标单位中标后,即与竞标单位签定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合同, 此标书即成为正式文件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海南)项目经理部(竞标人员无需到场)
6、评标、定标
6.1开标会由竞标人主持,按竞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时由竞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公布竞标文件的主要内容。竞标人在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竞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2竞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竞标文件处理,无效竞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竞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评标由竞标发起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物资设备部、经济管理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并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6.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竞标人以他人的名义竞标、串通竞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标的,该竞标人的竞标作废标处理。
6.5评标委员会根据竞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竞标文件的全部偏差。竞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竞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1)竞标文件中的竞标函未加盖竞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未按竞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竞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标文件,或在一份竞标文件中对同一竞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竞标方案的除外;
(5)竞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竞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竞标文件要求的;
(7)竞标文件载明的竞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竞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标文件的要求的;
(11)竞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竞标文件要求或竞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2)以他人的名义竞标、串通竞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标的;
(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竞标人的竞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竞标项目中同时竞标。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竞标,否则该生产商所竞标为废标;
6.6竞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竞标人对竞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竞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竞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标。竞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竞标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竞标文件中存在其它重大的、需要澄清或者说明等相关的问题之一的,对其进行重点评审。
6.8中标人的竞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竞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6.9评标、定标办法:
1、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2、综合评标的主要因素为:综合单价、性价比、质保期限、售后服务方案、对竞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此外,还要对竞标人提供的商务证明进行审查,从而确认竞标人的财务能力、企业信誉及相关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资质、销售业绩及服务水平等,以及对竞标人提供的物资交货期限是否符合竞标文件的要求,产品的合格性、质量、性能、规格、和技术参数等方面是否满足竞标人要求,并确认竞标人的生产、供应能力,与工程地点的距离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合理低价中标。
说明:
(1) 开标时一次性提供供货合同(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和生产商红章)、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和生产商红章),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致装订在竞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6.10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竞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物资室、成本室、工程室、技术室、安全室、财务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通知
在本部分第3.3款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7.2 签订合同
竞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标文件和中标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竞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8. 重新竞标
竞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竞标文件的竞标人少于3个的,竞标人应重新竞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
竞标人不得泄漏竞标竞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
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竞标人串通竞标,不得向竞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部分6.3款“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竞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10.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10.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竞标人或者竞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竞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标、评标以及其他与竞标竞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10.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竞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10.4竞标人在竞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竞标人的竞标废标。
10.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竞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11.保证
11.1供方向需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和服务。
11.2供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供方对此负责。
11.3 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更换。
12.不可抗力
1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1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1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3.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14、答疑联系人:
刘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需方: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供方:中标方名称
注册地址:中标方名称
通讯地址:中标方信息
法定代表人:中标方信息
开户银行:中标方信息
账号:中标方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供方、需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益海嘉里(海南)一期央厨项目钢结构加工件采购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益海嘉里(海南)一期央厨项目。
2、 工程地点:海南省澄迈县工业大道与永凯路交叉口南侧400米(中铁建设项目经理部)。
二、交货地点
供方负责将钢结构加工件送达需方指定的地点:海南省澄迈县工业大道与永凯路交叉口南侧益海嘉里(海南)一期央厨项目施工现场。
三、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合同价格明细表,由合同价格明细版块导入。详细请看明细记录。
本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供方不得以合同数量与最终结算数量有差异而向需方索赔。实际发生数量或金额超过本合同约定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的价格包含:材料供应价、包装、运输、装卸、各类损耗、验收、专利权使用费、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用、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经需方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就本合同的履行要求需方支付其他费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供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见J.技术要求/标准 )
4.2、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对供应物资质量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
4.3、需方发现物质的品种、规格、标号和质量不符合约定,应于质量保证期内向供方提出异议(没有质量保证期的,自收到钢结构加工件之日起 2 年内提出异议),供方应在 7 日内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供方拒不处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处理结果仍不符合需方要求,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物资所对应的货款,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供方所供材料引起的行政部门处罚、建设单位对需方的质量反索赔等,同时,供方应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供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至合同约定地点。
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 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物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物资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按照合同 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价格调整方式、发票要求
1.结算:依据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与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其中,数量计算规则为:实际进场过磅后且由供需双方确认的量为结算数量。
项目经理 是本合同项下唯一合法有效的经济及签证授权代表。除非项目经理本人的书面认可,其它任何人员签发、签认的与确认、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免费用有关的任何书 面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签证、经济费用、变更洽商、索赔费用、补偿费用等) 均无经济及法律效力。
2、结算期限:供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每月结算账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账期后5日内双方完成结算,特殊情况下结算时间可延长一个账期,供方对结算结果予以认 可的,此后不得以存在前期未结算的签证为由向需方提出结算及付款要求。
3、钢材结算周期为一个月(即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日),供方于当月 25 日前开完发票并邮寄给项目部,上月21日至本月 20 日发生的货款,需方于本月底之前向供方付清。
需方可选择网银支付、银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反向保理等其 中一种或多种方式支付供方物质款,均视为供方收到该物质款,票据汇兑费用和其他非现金类付款方式的贴现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5.发票要求
(1)供方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13 %。
合同生效后,如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供方应在需方付款前七日内向需方书面告知变更情况并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供方应在每月 25 日之前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应按实际提供钢结构加工件情况准确填写,且税率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供方按需方要求和期限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若供方未提供发票、提供虚假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因供方自行作废已经提交给需方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不及时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票面金额 25%的违约金,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需方有权在当期付款中直接扣除。
(4)如国家税务征收机关调整税率,则本合同不含税价合同价款保持不变,自税率调整执行之日起,双方对未开票部分的款项根据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开票,本合同总价(含税)相应调整。
七、随物资提供的技术文件
供方物资进入现场,须同时提供该物资的材质单、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安全环保证书等必要技术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如供方不能提供 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不真实,供方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时,需方将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八、保密责任、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1.供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在履行期间获得的需方商务、财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技术以及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资料与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除非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任何资料与文件,供方违反本约定,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供方保证,已合法取得或被授权所供应物资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需方在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发现存在仿冒、侵犯他人专利,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下,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因需方同意使用而免除供方责任。
3.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等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供方在提供化学品时,应同时提供化学特性报告,对有害化学品应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列明其特性、分类、危害、安全预防措施、废料的环境处理方法等基本资料。凡所供材料因环保、复试不合格造成钢结构加工件的责任、损失等均由供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合格,或错发、误发、漏发钢结构加工件导致供货延迟的,每延迟一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该批钢结构加工件价款 1%的违约金,需方可从应支付价款中直接扣除,供方还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交货 5 天以上或造成需方重大损失的,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它费用以及违约扣款,同时供方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2.因所供物资质量不符合国家或约定的标准,需方可要求供方修理、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并由供方承担该批物资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如由此给需方 造成的全部损失,供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影响需方 不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3.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时,必须按需方要求将物资卸放在指定的位置,如因供方未按要求卸车、码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 则视为供方违约,供方需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 损失。同时供方所签署的转让协议对需方不发生效力。
5.如供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劳动争议或业务纠纷,导致需方涉诉或法院对需方账号或其 他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供方需向需方支 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若生效裁判文书列明需方承担费用的,供方同意承担该费用;如 由需方先行垫付的,供方应另向需方支付该费用 20%的违约金。以上费用及违约金需方有权 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同时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
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下述不可预见因素存在时,本合同允许变更、解除或终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重大自然灾害和严重社会性突发事件, 如地震、海啸、飓风、台风、火山活动、瘟疫、骚乱、暴动、战争、恐怖活动、军事政变 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2)需方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解除时。
3.供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需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承担违约责 任,如供方未采取有效行动或其行动不能满足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 自解除通知到达供方时解除。
(1)供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 在需方提出整改完成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完毕的;
(2)需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3)供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需方利益的。
4.本合同中其他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的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同意,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应对进入需方场所的所有供方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供方进入需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需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需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规定人员进行处罚。
2.供方应对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责,发现隐患应及时解决。发生安全 事故后,供方应立即通知需方,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如供货过程中发生非需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供方应积极救助并承担全部责任 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由于施工中变更洽商引起的材料剩余,在不影响供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供方应予 以退货。
4.供方经办人须持有效“法人委托书”办理业务。
5.供方应被认为已经预见到并愿意承担所有可能对工程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法律风险、 政策风险和成本风险等一切风险及意外事件,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或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 外,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单价不可调整。
6.需方本着“就近、规模实力与份额相匹配、随机抽取、动态调整”的原则对供方进 行市场份额初始分配和动态管理,供方应配合需方做好分配工作,并按照需方的分配办法 和分配结果进行供应保障服务。需方按供方在履约过程中的履约表现和实际能力进行动态 调整,在协议期内,若供方质量、供应及时性、服务等各方面表现良好,则需方将考虑扩 大供方的供应范围;若供方质量、供应及时性、服务等各方面表现很差并发生多次投诉现 象,需方将对供方按照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减少供方现有供应范围直至终止协议,供 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对需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十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与上述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1. 本合同的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且由供需双方确认量为结算依据。物资 合同签订后,供方在接收到需方通过物资设备数字管理平台推送的订单后,才能作为生产及 供应的依据,否则不得生产及供应任何物资,如违反以上约定,供方需承担该批物资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2.为规避本合同涉及的税务风险,特制定如下发票管理办法:根据(国税函〔2003〕785 号)、(国税发〔2006〕156 号)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凡供方就本合同内容开具发票并提供 给需方人员后,一律不得擅自作废已开具的发票,如发票存在问题,需提前联系需方沟通处理。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 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按开具红字发票相关规定处理。凡是违反以上发票管理规定私 自作废发票的,需方将对供方处以已作废发票税额的两倍罚金,并延迟一个月支付相应合同 欠款;凡是违反以上发票管理规定未及时申报纳税存在走逃(失联)发票的,立即暂停供方 全部工程款支付,按发票金额扣除供方对应工程款,并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3.支付方式:除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外,还包含供应链产品(交通快捷保理(上海、北 京)、建行融信、云信(农行、工行)、北京银行买方反向保理、上海银行融 E;
4.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冲击需方机关、政府部门等办公场所,每发生一次视 情节严重进行罚款处理,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进行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列入黑名单并清除 出合格分供商名录。
5.供需双方同意,发生内部争端时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集团公司进行调 解或裁决。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盖章(或电子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合同签订地点:江苏省昆山市
需方: (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印刷体及签字)
法定代表人
供方: (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印刷体及签字)
法定代表人
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益海嘉里(海南)一期央厨项目
钢结构加工件采购
投
标
文
件
竞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竞标文件样式目录
A.物资采购报价单
B.竞标函
C.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D.授权委托书
E.资格审查表
F. 生产能力证明
G.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H. 竞标人资格声明
I.主要工程业绩表
J.技术要求/标准
K.竞标方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L.确认通知
M. 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认证资料
N.承诺函
A.材料采购报价单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熟悉工程竞标书的全部内容,并对施工现场及交通路线进行了实地调研,经过详细分析计算,充分考虑了供应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须的费用,在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的条件下,我方认为有资格和能力承担该竞标任务,并按照竞标文件要求作出如下报价:
附件1: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海南)一期央厨项目商品钢结构加工件采购报价单.xls
B.竞标函
致: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贵司《钢结构加工件采购》竞标文件,我方同意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对竞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钢结构加工件采购的竞标,按照竞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竞标文件(正本一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对竞标文件中的付款条件认可,在竞标文件付款条件下愿以与竞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 (大写元整)竞标。
付款条件如下:
本合同付款方式:本工程预付款50%,付款方式及节点如下:
(1)供方按需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按结算金额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若供方未提供发票、提供虚假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月结月清,每月20日对账,需方月底之前将本月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3)本合同付款方式包含:网银、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等非现金方式。供方需无条件配合需方办理以上各类方式的付款手续。
(4)票据汇兑费用和其它非现金类付款方式的贴现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我方将按照竞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竞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竞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竞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竞标文件在竞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竞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竞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竞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竞标函、竞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竞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竞标文件。竞标人已经理解本次竞标活动结束后,如我方未中标 ,竞标人无须向我方解释任何未中标的原因。
竞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D、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的 (公司名称) 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的供货、结算、收款、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竞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兹证明。
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复印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复印处
注:复印件上需要盖上公章
E.资格审查资料
竞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复印件 |
|||||||||
F.生产能力证明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竞标物资 |
备注 |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竞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H.竞标人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 生产厂名称:
(2)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设施情况:
(1)制造竞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 |
主要设施名称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2)本生产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主要零部件名称 |
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
3. 本生产厂生产竞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2)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5. 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 |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
7. 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竞标物资: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8.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生产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I.主要工程业绩表
工程名称 |
所用产品 |
||
建设方 |
供货时间 |
||
建筑面积 |
合同金额 |
||
开竣工时间 |
备注 |
工程名称 |
所用产品 |
||
建设方 |
供货时间 |
||
建筑面积 |
合同金额 |
||
开竣工时间 |
备注 |
工程名称 |
所用产品 |
||
建设方 |
供货时间 |
||
建筑面积 |
合同金额 |
||
开竣工时间 |
备注 |
工程名称 |
所用产品 |
||
建设方 |
供货时间 |
||
建筑面积 |
合同金额 |
||
开竣工时间 |
备注 |
工程名称 |
所用产品 |
||
建设方 |
供货时间 |
||
建筑面积 |
合同金额 |
||
开竣工时间 |
备注 |
(本表可复制)
注:竞标方应提供至少五个工程用户使用情况。(盖章有效)
供方提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
术标准和验收要求:满足需方钢结构加工件设计图纸要求,所供材料各项资质证书齐
全。
项目 |
内容 |
招 标 书 条 款 |
|
付 款 方 式 |
|
其 它 优 惠 条 件 |
|
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公司名称)(物资品种)竞标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竞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M.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认证资料
N.承诺函
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 工程的供应商会严格履约合同,遵守贵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通过正常途径,合理反映诉求,不组织聚众、恶意上访,并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如有任何诉求,将通过合法途径与贵司进行协商,合理反映请求事项,不组织聚众(人数达3人及以上)、恶意(包括并不限于围堵、静坐、打横幅标语等)上访。
2、如发生我公司及相关人员到贵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或政府部门聚众、恶意上访的,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自愿按以下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首次聚众、恶意上访的,我公司按合同金额的5%或不低于10万元承担违约金;非首次上访的,每发生一次,我公司按合同金额的10%或不低于20万元承担违约金。(2)每次聚众、恶意上访经劝阻无效的,自上访第二日起,我公司在承担上述第(1)条违约金的基础上,每延一天,按合同额的2%或不低于5万元承担追加违约金。
3、我公司同意,上述第(1)和(2)条的违约金累加后,贵司有权在对我公司的结算或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竞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