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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合肥伊雅媛医疗美容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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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案 编 号 |
MAD9MY2L634011117D221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尹旭辉(许天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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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 份 证 号 |
32112319*********X 510403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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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天街广场(S1-13)左岸广场6幢商104室/商104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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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医疗美容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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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 疗 科 目 |
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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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 位 数 |
0 |
接 诊 时 间 |
9:30-18:00 |
联 系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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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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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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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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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合)医广【2025】第12-19-4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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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审查机关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医疗广告样品样件表(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