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镇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购需求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09-19
发布于
安徽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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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5%,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 100%。

2

服务地点

涡阳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合同履行期限

40 日历天

4

工程质量

合格

二、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高公镇 2025 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公镇慕营村、宗营村、姚楼村、天庙村、三兴村、黄祖庙、三合、五里靳、高公、镇北、河北等所辖 11 个村新建 19cm 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及老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清单及图纸。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1)供应商一旦成交,响应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

2

材料要求

(1)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

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本项目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

(3)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如认为参考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

3

工程施工重点难点

/

4

其他

四、注意事项: 1.标有 “▲ ”的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2.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供扫描件(要求中标后或供货前提供的除外),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3.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可填写为上述行业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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