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关于采购承办《关心下一代成长》内刊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委就采购承办《关心下一代成长》内刊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内容
《关心下一代成长》是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内部资料性刊物,免费交流,双月刊,刊号(闽)内资准字k第159号,是宣传福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窗口阵地。为进一步提升《关心下一代成长》内刊的办刊质量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开始通过询价方式购买承办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办刊,负责内刊采编、设计、印刷、赠阅交流及配合省关工委重要会议、活动的信息采编等工作,服务期限3年,即“1+1+1模式”。
三、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合计3年(1+1+1模式)。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按“1+1+1”模式,即成交供应商在第一年合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评价在80分以上,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反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在采购人招到新的服务公司之前,成交供应商需继续服务并将全部工作与新的服务公司交接完毕方可退出。报价人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明确定位:聚焦福建关心下一代工作,构建宣传报道福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闻主流阵地;打造福建关工委政策、理论研究及交流重要平台。
2.提质增效:进一步扩大稿件内容来源,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利用主流媒体平台优势,提升宣传效果和服务功能。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提升栏目设置。
(二)栏目设置
1.要闻:牢记《关心下一代成长》的办刊初心与使命,聚焦宣传报道国家及福建当下重点关工委工作新闻。
2.海峡风:以图片新闻的形式为主,结合当下读图的阅读习惯,刊发福建、港澳台、东南亚及海丝路上与福建关联密切的有关活动新闻。
3.深度:抓住新时代关工委工作发展的现状与趋势,每期策划约稿一个主题,作深度报道。根据现代纸质媒体的阅读习惯,做精品文章。
4.成长路上:讲故事。讲好下一代的正能量成长故事。重点报道福建新时代下一代优秀人物的成长故事,弘扬新时代的火炬精神。每期报道1到2个人物故事。
5.成长文摘:选编优秀的关工委工作的政策理论文章、研究、评论。
(三)采编
1.《关心下一代成长》内刊实行编委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编委会负责内刊的事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决策。编辑部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主编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按国家新闻出版相关规定,《关心下一代成长》内刊实行主编负责制的采编管理。除涉及重大活动的稿件需送审外,主编对刊发的所有稿件具有终审权。
2.采编、审稿分离:主编负责制。记者采稿,主编审稿。严格制定采编制度,按期准时出刊。
3.采、编结合:以自身采编队伍为主,在部分深度、调研类、不方便采访等的内容,采取约稿形式。
(四)印刷要求
尺寸:210mmX285mm;
装订:骑马钉装;
颜色:四色印刷;
纸张:封面200克铜版纸,覆光膜。内页纸张按128克铜版纸。
页数:40P。
数量:杂志为双月刊,每年6期。每期印刷1000本,全年共印刷6000本。
(五)赠阅交流
1.赠阅交流全省各级关工委、企事业单位。
2.赠阅交流省领导、中国关工委领导;福建省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关工委工作领导。
五、项目预算
此次项目预算金额为22万元/每年(大写:贰拾贰万元整),包括主编、编辑记者、设计各1人的工资,以及印刷费、稿费、差旅费、办公费用等。
六、报名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之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报价人。
3.报价人还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是主流媒体单位,必须自有网站平台、微信、微博。能够充分开放旗下媒体平台的文字、图片、视频及各种渠道进行推广宣传。根据采编内容分别在合作媒体单位的各种平台刊发稿件。
七、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报价单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三年内不得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报价人应在(填写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报价人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不满足以上条款的视为无效报价。2.请将以上资料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格式自拟。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https://www.fjswlgbj.gov.cn/)发布,请潜在承接方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报价文件递交:
请有关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前,以书面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公章,不得拆开)将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送或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63号省委老干部局综合楼8楼808,逾期不受理。
十、询价结果确定原则
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全,提供不完全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成交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满足采购项目各项主要指标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人。报价相同时,报价人有自办期刊、有与福建省有关单位合作办刊经验的优先。若存在多家报价相同且自有期刊数量一致情况下,通过摇球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相关责任及要求
1.违约责任。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印刷成果,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该服务项目20%违约金。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标准不符合合同要求,采购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在要求期限内,整改满足需求的,应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或未在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的),应支付相当于总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如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全额赔偿。
2.验收要求。成交人需配合采购方开展验收工作,对上一年度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评价在80分以上,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反之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支付方式。在财政资金到账前提下,成交人先行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十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电话:87830769(工作时间)
附件:报价一览表
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报价一览表
采购人: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项目名称:承办《关心下一代成长》内刊
| 响应报价 |
| 金额大写: ,小写: |
|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需附“响应报价明细表”,以上报价应与“响应报价明细表”中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