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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殡仪馆扩建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括:
本项目由邳州市殡葬管理所建设,位于徐州市邳州市戴庄镇北杨庄村,301国道东,邳州市殡仪馆扩建项目:1#告别用房建筑面积1771.41平方米,建筑高度12.15米,建筑层数1层,框架结构;2#活化用房建筑面积2358.06平方米,建筑高度10.35米,建筑层数1层,框架结构。
二、编制依据:
建设单位提供的邳州市殡仪馆扩建项目图纸,本工程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下册(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上下册(2014版);《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6-2013;现行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计价文件。
三、有关费用计取:
1、人工单价:按苏建函价(2025)27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文件执行;
2、材料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徐州市建筑工程信息价2025年第10期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参照类似工程的材料单价;信息价没有且无类似工程参照的材料单价,按市场询价执行;
3、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土建按3.1%、安装按:1.5%;
4、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土建按0.31%、安装按:0.21%;
5、临时设施费:土建按1.65%、安装按:1.1%;
6、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土建按0.05%、安装按:0.03%;
7、智慧工地费用:土建按0.115%、安装按:0.06%;
8、社会保障费:土建按3.2%、安装按2.4%;
9、住房公积金:土建按0.53%、安装按0.42%;
10、税金计取:9%。
四、工程做法及要求:
1、本工程主体构件采用泵送商品砼,二次构件采用非泵送商品砼;
2、余方弃置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价,结算不作调整;
3、工程量均以图纸范围为界限进行编制,做法详见设计图纸;
4、基础破碎岩石未考虑材料回收利用,结算确认办理
5、清单特征描述未尽之处详见设计图纸说明及相关图集,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图纸及相关的国家规范的要求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