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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 2025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GYSW-SZTS-2025-01
工程名称: 沽源县 2025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 九连城镇水厂等 47 处工程
发 包 人: 沽源县水务局
承 包 人: 河北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 发包人: 沽源县水务局
承包人: 河北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河北嘉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通过
公开招标,确定承包方为沽源县 2025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
质提升项目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运维服务、
质保期服务,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特点,就本项目
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沽源县 2025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 九连城镇水厂等 47 处工程
工程内容: 更新集成智慧净化设备 4 套,专业管护 47 处
工程批准文件号: 张水〔2025〕183 号
资金来源: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二、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清单报价表;
(8)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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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
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更新集成智慧净化设备 4 套,专业管护 47 处
四、合同工期
总工期: 2025 年 9 月 19 日开始施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全部完工。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并影响建设工期的,经监理人确认,建
设工期可相应顺延:
1、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2、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3、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柒佰伍拾贰万玖仟玖佰贰拾玖元壹角陆分。
六、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
1、承包方所提供的消毒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标
准,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
2、设备的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需求。
七、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可支付承包人合同金额30%的工程预付款,其
余款项,在工程完工验收后按第三方工程审核价一次性支付工程决算款;
八、工程质保金及运维费用
工程质保金:质保金按照工程审核价的3%计算。
运维费用:4套净化设备的运维期为3年,运维费用共899400元。3
九、运维服务
双方协商建立共管账户,质保金、运维费用全部存入共管账户,质
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运维费用在承包方履行运维服务后,设备
运行无问题的情况下,发包方分年度支付给承包方。
十、售后服务
1、承包方提供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
甲方负责免费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换零部件等售后服务。
2、质保期内在接到发包方关于设备故障的通知后,承包方应在
1 内做出响应,并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遇特殊情况无法
按时到达,应提前沟通并说明原因)。
3、质保期外,承包方应继续为发包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4、承包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
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发包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
付合同价款。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十二、附则
1.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4
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沽源县水务局 乙方:(盖章)河北睿邦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沽源县水务局
签订日期:202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