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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福建龙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连城龙硬精密数控刀具生产项目 |
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工业大道20号(连城工业园区内) |
福建龙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鹏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2501-35*开通会员可解锁*-861964)位于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工业大道20号(连城工业园区内),项目采用混合粉(碳化钨粉、钴粉、碳化铬、石蜡)、氧化铝、切削液等,经压制成型、烘干、粗切、烧结、细切、精加工、精磨、平面磨、倒角、精磨等工艺,年产数控刀具300件。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废气冷凝装置冷却水、打磨工序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汇入连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烘干、烧结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石蜡等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后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非甲烷总烃为0.6813t/a。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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