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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上杭环保科技产业园废水资源回收利用中心 |
龙岩市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南高速出口,上杭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内) |
福建紫金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龙岩市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南高速出口,上杭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内),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废水资源回收利用中心2座,废水总设计处理规模6000m3/d,包括水质监控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回收利用系统、事故应急池,配套建设道路及辅助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中水回用率为50%,外排水量3000m3/d。服务范围为上杭县环保科技产业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及福建中晶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后的废水。尾水排放依托已经论证审核的上杭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排入汀江,排污口坐标为24º59′25.57″N,116º27′11.01″E。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水土流失等污染防治,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中水回用”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严格落实产业园内各类电镀废水的分质收集和处理,加强进、出水水质指标的日常监控,其中总镍、总铬等第一类污染物需在各类预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进水管网、尾水排放管和回用设施须与本项目同步建设和投入使用,确保污水收集和排放达到规定要求,尾水回用率不低于50%。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污水处理工艺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和恶臭气体经加盖密封收集+碱洗+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并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石灰料仓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并入酸性废气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厂周围应设置绿化带,切实减小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含镍污泥、含铬污泥、综合污泥应分别设置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设备,处理至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填料、废滤布、实验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和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按照环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切换闸阀。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八)落实环境管理措施。企业应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要求,规范建设和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九)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COD≤54.75t/a(每期27.375t/a)、NH3-N排≤8.76t/a(每期4.38t/a)、TP≤0.5475t/a(每期0.27375t/a)、TN≤16.425t/a(每期8.2125t/a)、总铬≤0.1825t/a(每期0.09125t/a)、六价铬≤0.0365t/a(每期0.01825t/a)、总砷≤0.008t/a(每期0.004t/a)、总镍≤0.0292t/a(每期0.0146t/a)、总铜≤0.3285t/a(每期0.16425t/a)进行控制。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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