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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金辉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 |
武平县十方镇彭寨村洋官坪 66 号 |
龙岩市金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
龙岩禾晟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位于武平县十方镇彭寨村洋官坪 66 号,公司现有金辉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已通过我局审批和自主验收,在建金辉废塑料加工项目已通过我局审批。因市场需要,现有产能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增加设备和人员,新增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1.8 万辆,在建金辉废塑料加工项目处理能力同步提高,建成后全厂年总拆解报废机动车 2.8 万辆,新增用地面积8200m2。项目不涉及各项拆除零部件的深度拆解、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和报废汽车清洗。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新增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废塑料破碎清洗工段及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废塑料采用湿法破碎,破碎废水随塑料进入磁选、清洗工序,再进入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地灌溉。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场地应实行封闭式规范管理;废油液、废制冷剂采取封闭抽取收集,预处理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采用移动式过滤除尘器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工作,厂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预处理区、拆解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设施、危废间、事故应急池等应重点防渗,并加强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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