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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 1 | 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年产3900吨铝铸件及精加工技改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渡镇五东路158号 | 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559万元,利用原有圆形反射炉、天然气保温炉、铝液精炼机、铝水渣液分离系统、布袋除尘器、液压铸造机、热处理炉、两端加工机、深孔加工机、钻攻中心、数控车床、涂装流水线等设备,再购置数控加工中心V855、数控加工中心V1060、模具等国产设备,对企业全厂进行技改扩建,实施年产3900吨铝铸件及精加工技改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01 月 26 日 至 2025 年 02 月 07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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