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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9 信息公开 /col/col1229518653/index.html 重点领域公开 /col/col122951887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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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30521/2025-00810 | 发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鸿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亿只微型化高精度石英晶体元器件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上唐街81号 |
浙江鸿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因产品市场前景良好,浙江鸿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投资45231万元,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新建净化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超声波清洗机、点胶机、微调机、晶片上盖放置机、回焊炉等国内外领先技术的设备,投产后形成年产8亿片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预计产值2亿元,工业增加值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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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单位所提交所有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没有隐瞒有关情况。 2、我单位承诺不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等环评违法行为。 3、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4、我单位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5、项目建成后,由我单位及时组织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不擅自投入生产。 |
(1)前道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前道工序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后道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后道工序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5)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6)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引至15m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纯水制备浓水部分用于厂区内冲厕,剩余浓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生产固废:包装固废、不合格品等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209m2),位于项目厂区东侧,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酸、废乙醇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56m2),位于项目厂区东侧,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均依托原有,不另行设置。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建立防范体系,加强危废仓库和化学品仓库防渗漏措施等 |
4*开通会员可解锁*-20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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