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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拟对柴桥派出所党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柴桥派出所党建建设项目
1.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有关柴桥派出所党建建设项目
1.3项目预算:3.9693万元
1.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1.5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特征 |
数量 |
1 |
绿植 |
1.7m高度的幸福树 |
4株 |
2 |
拆除屏风、原心理咨询室墙体、地台人工 |
满足项目开展具体要求 |
6人工 |
3 |
贴地板革 |
地板革3*8m |
1项 |
4 |
贴隔热膜 |
隔热膜9.3*2.65m |
1项 |
5 |
茶室遮阳天幕 |
遮阳天幕3.5*7.5m |
1项 |
6 |
茶室木质雕刻文艺门牌 |
门牌20*30cm |
1项 |
7 |
电子飞镖 |
电子飞镖48*59cm |
1项 |
8 |
风光摄影相册(装裱) |
相册60*90cm |
4张 |
9 |
设计费 |
满足项目开展具体要求 |
1项 |
10 |
运输费垃圾清运费 |
满足项目开展具体要求 |
2车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7号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二楼会议室。
3.2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价及评审办法
4.1报价金额应包括完成项目实施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追加其他费用,若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4.2本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组建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响应文件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若供应商不足3家的,重新采购。
4.3磋商程序:
1、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到后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3、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磋商小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4.4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内容 |
评分规则 |
分值 |
1 |
价格分 |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要求且最低参与磋商的价格,磋商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计算公式如下:价格分=(磋商基准价/参与磋商的最终报价)×30%×100; |
30 |
2 |
施工方案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要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磋商小组对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议 |
30 |
3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要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磋商小组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 |
20 |
4 |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要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磋商小组对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 |
20 |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万景山路215号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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