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北兴农场泥鳅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08
发布于
黑龙江七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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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黑龙江省北兴农场泥鳅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04号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154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 见

1

黑龙江省北兴农场泥鳅河治理工程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境内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北兴农场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建项目,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长11.70km,工程起点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新明山村,终点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城山村,与挠力河堤防相连。新建护岸3处,总长10.200km,均位于泥鳅河右岸。新建支沟护砌工程6处,沟道底宽6~34m,护砌长度均为20m。工程用地总面积为181147m2,其中工程永久征地面积96947m2;工程临用地面积84200m2。

项目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内不设置机修与洗车间,不设置食堂,不涉及混凝土生产,全部外购商品混凝土,不会产生含油废水、混凝土碱性废水以及骨料冲洗废水,施工期如厕废水排入防雨防渗厕所,用作农家肥;盥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用作降尘。基坑内废水在基坑内自然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材料整齐堆放,用苫布苫盖;施工区域设置挡板;洒水车洒水降尘;运输车减速慢行。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指标。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运输车减速慢行,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路线路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对排放高强度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置隔声或消声装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弃渣暂存至弃渣场,用于土地复垦;建筑垃圾包括废建材、包装袋等,可回收建筑材料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采用运输车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本项目机械维修依托宏伟镇内修配厂,不产生机修废物;在施工生产区布设垃圾箱,生活垃圾每日运至附近村屯,与当地的生活垃圾一同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主体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用的施工区应及时清理现场,及时恢复植被和复垦。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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