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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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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
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东侧练江南侧合成氨厂区内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是以新代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先进气流床粉煤气化代替部分纯氧气化装置。在充分利用合成氨厂现有工艺装置(氨合成塔、硫回收装置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同时,拆除现有化工厂和醋酸厂气化装置,在合成氨厂新建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和煤气净化装置,改造合成氨厂合成气压缩工序等。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原料煤转运站废气、原煤仓废气、煤仓过滤器废气、磨煤干燥尾气、粉煤仓过滤器等含尘废气均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磨煤干燥气废气中SO2和NOx排放浓度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热风炉和高压过热蒸汽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排放限值;低温甲醇洗尾气采用冷凝+水洗塔洗涤处理后,尾气洗涤塔废气中甲醇、H2S和NMHC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中排放限值的要求;硫回收装置尾气送往现有工程260t/h锅炉尾气脱硫装置处理,SO2、硫酸雾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中排放限值;化验室废气和危废贮存间废气,均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中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化验室废气中氨、硫化氢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置,处理后氨、硫化氢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中排放限值,NMHC(VOCs)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气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设备检修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水洗塔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本项目废水排放量62.93m3/h,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气浮+A2/O+MBR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75m3/h,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中水回用装置,采用“多介质过滤+反渗透”的工艺进行处理,中水系统出水回用至循环水系统,中水系统浓水排至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排口水质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托公司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为8000m2)气化粗渣、气化细渣经收集后外送综合利用做建材,液氮洗和CO分离压缩工序的废吸附剂、空分工序的废分子筛、废铝胶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送锅炉燃烧处理;危险固废主要为装置区产生的各类废催化剂、变换工序的废吸附剂和废瓷球、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依托公司现有250m2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噪声类型,经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设消声器及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