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1-05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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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类合同预览
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安保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CS-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湘江新区学士街道翰林路152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红垚智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金月村两路一中心25、2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安保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安保服务项目 保安服务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万玖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品目编码

C05040300

品目名称

保安服务

采购标的

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按招标文件执行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陆佰元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出入管理

1.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1.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1.3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1.4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1.5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安全巡查

2.1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5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消防系统

3.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3.2消防泉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特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子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阔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3.3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惜况,完好率100%。

3.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3.5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3.6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7门前“三包”工作

2.3.8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3.9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2.3.10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2.3.11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2.人员配置要求

提供不少于8人保安队伍,为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年龄18— 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其他要求

1.待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2.食宿:学校提供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早、中、晚餐。

3.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5.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 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 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保安工作职责:

6.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6.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6.3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6.4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6.5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6.6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南岳支行(湖南红垚智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588575605537)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在完成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主要对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保安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保安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安保服务项目(CSCG-2*开通会员可解锁*)原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在办理下一年度招标手续过程中,因办理程序发生变化导致安保项目断档。现申请原合同延期1个月从*开通会员可解锁*止8月15日补充合同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次;

2、造成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3、学校内出现偷盗行为的,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次;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6、在学校内接私活,违反每次扣1-2分/次:

7、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1分/次,人员缺席扣0.5分/次,

8、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2分/次:

9、私放车辆入学校,未出现事故、未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如造成影响、事故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10、未按要求购买“五险”每人1分/次

11、未持证上岗,每人1分/次。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一、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 (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织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响应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响应供应商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响应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针对乙方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适时跟踪、考核乙方管理人员具体落实情况,有权根据本单位工作的需要及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现场调整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要求乙方清退违反现场管理的服务人员,要求乙方改正存在的违规作业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5、甲方因工作变化需要,项目人员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

6、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上岗前向乙方介绍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讲解或培训。尽可能排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规避可能对服务人员造成的危害。

7、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派出的人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

8、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交齐所有结算资料后,甲方必须及时审核资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外包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通知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服务人员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服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10、甲方可出资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在甲方有获取公平、公正的权利,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范围分配工作任务。项目入驻前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到指定现场。

5、乙方有及时获取劳务薪酬的权利,甲方应该及时足额发放。

6、乙方的服务人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实际需求配备到位

7、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

8、做好校园周边小餐馆盒饭进校园整治工作: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用墙整治工作,

9、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域外围与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 巡视,定时清场。

10、安防电视监控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

11、负责学校长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4.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经甲方月考核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需采取措施达到质量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连续两次考核验收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其他情况双方协商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如遇其他不可抗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其他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吴胜军 法定代表人: 蒋伟东
委托代理人: 曹老师 委托代理人: 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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