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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岩口灌区中堡渡槽水毁重建工程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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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岩口灌区中堡渡槽水毁重建工程
施工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CLSL-2025-JS005)
发包人: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湖南勤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目 录
一、合同协议书1
二、中标通知书3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
四、专用合同条款5
五、通用合同条款26
六、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7
七、已标价工程清单28
八、图纸29
九、合同附件30-42
一、合同协议书
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茶陵县岩口灌区中堡渡槽水毁重建工程 ,已接受 湖南勤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茶陵县岩口灌区中堡渡槽水毁重建工程 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伍万捌仟零柒拾贰元叁角玖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39 )。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梁功辉 。
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水利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竣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90 天。
9.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肆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2025年4月29日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