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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滨江一村(留园、春园)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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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2025年滨江一村(留园、春园)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
发包人: 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承包人 :株洲凌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2025年12 月 3 0 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承包人(全称): 株洲凌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5年滨江一村(留园、春园)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5年滨江一村(留园、春园)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 。
2.工程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滨江一村(留园、春园)。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株天发改审〔2025〕75号。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
5.工程内容:项目总改造面积为11万平方米改造楼栋28栋,改造户数为1064户,主要内 容为: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清单约定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2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4 月 28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或工程开工报审表)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四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佰参拾壹万零贰佰叁拾叁元捌角陆分(¥4310233.86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壹拾玖万叁仟零玖元肆角捌分(¥ 193009.48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L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L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唐 琼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年12月30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天元区火炬大厦4楼签订 。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且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