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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0:35:18
招标编号:CY1225SBD060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安徽电力送变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十七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 工程 |
包1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铭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建蓝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恺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工程 |
包2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新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铭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建蓝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 |
包3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优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国耀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恺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工程 |
包4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创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工程 |
包5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宝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宏途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敬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工程 |
包6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宏途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宝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敬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工程 |
包7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泰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嘉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工程 |
包8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怀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安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新丰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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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招标人: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