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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5]1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社会福利院,招标人(代建人)为象山县蓬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4760.3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826.28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320.78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30.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1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高塘岛乡江北村龙泉路北侧原高塘敬老院地块。 2.2 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025】167号批复范围内的新建养老综合用房、绿化、道路、综合管线、停车位等及其附属配套工程,不包括分体式空调和厨房设备。(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3247.2681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 5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象山县海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项目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象山县蓬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高塘岛乡 联系人:陈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河东路45号2楼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