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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稀土氧化物综合利用稀土废料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新圳片区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赣州格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产能等量置换项目,被置换产能项目为“龙南市东和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2000吨钕铁硼废料和400吨荧光粉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和“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1300吨/年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通过产能置换整合,改进改造原有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和设备,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形成年产2300吨稀土氧化物生产能力。 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代码2409-36*开通会员可解锁*-488989,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新圳片区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4°47′13.38″,北纬:24°50′35.62″,项目依托原有占地28466.66m2,无新增用地。 项目以钕铁硼废料为原料,以氨水、盐酸、氯酸钠、碳酸氢铵、草酸等为辅料,采用前处理(含焙烧、酸溶、回调除杂等工序)-萃取分组、分离—沉淀-煅烧等工艺生产稀土氧化物,年处理钕铁硼废料9167.35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得到副产品氯化铵和粗碳酸钴。 依托原有工程已建前处理车间、萃取车间、原料仓库、机修车间、发电机房、办公楼等,依托和改造储罐区,新建后处理车间和部分前处理车间,新增高盐废水处理设施,配套环保工程。项目完成后,年处理钕铁硼废料9167.35吨,形成年产稀土氧化物产品2300吨(以REO计)生产能力(氧化镧1.28吨、氧化铈95.67吨、氧化镨钕1700吨、氧化镨101.15吨、氧化钕197.95吨、氧化钐6.99吨、氧化钆73.77吨、氧化铽13.37吨、氧化镝63.96吨、氧化钬20.05吨、氧化铒3.44吨、氧化铥4.38吨、氧化镥3.74吨、氧化钇14.25吨),副产品氯化铵13461.56吨和粗碳酸钴120.39吨。 项目水源由市政管网供给,供电由园区市政电网接入。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1800万元,占总投资的22.5%。技改后,劳动定员12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施工期大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施工道路应硬化处理,运输车辆和通道及时清扫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及封闭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控制施工机械尾气和噪声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车辆机械冲洗及维修等含油污水,经隔油、集油池处理,回用冲洗水及混凝土养护水,施工材料应有防雨设施,工程废料及时运走;生活污水进入原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雨污水、打桩泥浆污水及场地积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排放上清液,泥浆用泥浆车运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施工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不得随意堆置;施工危险废物贮存在临时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禁乱扔乱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营运期废气有焙烧烟气、酸溶及回调废气、萃取废气、破乳废气、沉淀废气、碳酸氢铵投料粉尘、碳酸氢铵配料废气、煅烧废气、中和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分析化验废气等有组织废气。 焙烧烟气采用“沉降室+布袋除尘+两级碱液喷淋+电除尘(TA001)”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DA001,H25m,φ0.8m)排放;酸溶及回调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03)”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DA003,H25m,φ0.4m)排放;萃取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DA002,H25m,φ0.4m)排放;破乳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DA002,H25m,φ0.4m)排放;沉淀废气采用“两级酸液喷淋(TA004)”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DA004,H25m,φ0.4m)排放;碳酸氢铵投料粉尘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04)”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DA004,H25m,φ0.4m)排放;回转窑煅烧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8#排气筒(DA008,H25m,φ0.4m)排放;隧道窑煅烧烟气通过8#排气筒(DA008,H25m,φ0.4m)排放;中和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喷淋(TA007)”处理后通过7#排气筒(DA007,H25m,φ0.3m)排放;酸碱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两级酸液喷淋(TA005)”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DA005,H25m,φ0.25m)排放;化验室设置通风橱,并采用易挥发试剂在通风橱内进行,分析化验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TA006)”处理后通过6#排气筒(DA006,H25m,φ0.3m)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未收集处理到的无组织蒙磨粉尘、倒钵粉尘、投料粉尘、混料粉尘、后处理粉尘和碳酸氢铵溶液配制废气均在本车间无组织排放,石灰料仓充装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设置以前“处理车间、萃取车间、后处理车间”边界外延50m范围内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大气敏感目标。 营运期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5和表6中排放标准;VOCs(以TVOC计)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其他行业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氨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食堂油烟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 2、废水防治。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类污染物在生产车间或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资源化、减量化”原则对废水进行分类处理;项目废水包括高盐涉重废水和一般性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高盐涉重废水包括萃取废水、草沉母液、碳沉废水(含母液、部分洗水)、废气净化定期排水,该废水经高盐废水处理系统(除重、中和、MVR蒸发浓缩等)处理,蒸发冷凝水回用生产,其余通过车间排放口(DW002)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隔油+中和沉淀460m3/d);一般性生产废水包括2部分,设备清洗和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生产不外排,其余(草沉洗水、部分碳沉洗水、抽真空定期排水、机修废水、部分蒸发冷凝水、设备冷却循环定期排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12m3/d)预处理,分批次的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池2个400m3+100m3),事故应急池(550m3)中事故废水均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水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间接排放标准和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格标准,经排水池、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主要有雷蒙磨和泵类等机械设备噪声,合理规划厂房内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屏蔽、减震(如吸气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隔声间、安装吸声材料、基础防震沟垫、设备基础与厂房基础脱开)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类别及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稀土废料包装袋进入焙烧窑焙烧,辅料废包装袋、废布袋、废压滤滤布交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泥、喷淋沉淀渣、酸溶渣、钙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回用生产,废坩埚、废耐火材料定期交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在前处理车间设置有效库容480m3的铁渣库(酸溶渣库),机修车间设置有效库容30m3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和铁渣库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计建造管理。 危险废物:废油污、废机油、含油抹布、分析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分析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机油桶等,分类收集、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除重渣暂定危险废物,高盐废水预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后进行属性鉴别,如属危险废物应和其它危险废物一起暂存、交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固体废物则外售综合利用;设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造管理的、有效容积32m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 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清洁原辅材料,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按国家规范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污染防护措施,防止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可视化(地上)铺设。 前处理车间(原料仓库、酸溶车间)、萃取车间、发电机房、后处理车间(沉淀车间、MVR车间)、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综合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严格落实报告书中重点防渗区不同部分的防渗措施;将一般固废暂存库、铁渣库、前处理车间(焙烧车间)、产品仓库、机修车间、煅烧车间等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该区域防渗措施;将办公楼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水泥硬化。 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2个土壤监测点(深层和表层),落实报告书中地下水和土壤各跟踪监测因子,地下水每年监测一次,深层土壤每3年监测1次,表层土壤每年监测一次。制定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险物质有氨水,氯酸钠,盐酸,草酸,P507,天然气,轻质白油(溶剂油),氯化镍,钴、锰、镍、钼、铜、锑及其化合物等,运营期可能事故有危险物质腐蚀泄漏造成人员健康危害和环境污染危害,天然气火灾爆炸及环保设施故障等造成大气、地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安全设计、生产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贮存、火灾和危险品泄漏、生产装置、钕铁硼贮存、危险物质泄漏”等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一级:生产区设置导流沟和围堰,车间泄漏物料经车间导流沟收集,酸碱库、储罐区设置有效高度1m围堰,收集泄漏物料;二级:设置有效容积550m3的废水应急事故池(消防部门认可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建设2个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共500m3),物料泄漏时启动应急收集装置;三级:建立有效内外应急隔离系统,内部雨污分流,雨污排放口末端设置应急闸阀,配备排水泵、污水输送设备和专职人员,将事故废水抽至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杜绝事故废水外排;外部依托化工园区雨水排放口旁应急事故池,收集溢流至雨水管网的事故废水,和受事故废水污染的雨水。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实施后全厂COD、NH3-N、NOx、VOCs排放量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COD≤6.944t/a、NH3-N≤0.694t/a、NOx≤4.045t/a 、VOCs≤3.322t/a)。 (五)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六)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好项目污染源定期(自动)监测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 以新带老要求。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要求,解决好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完善相关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所在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新圳片区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已有环评,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不进行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在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又于当年当月的25日、26日在《江南都市报》登报两次,公示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稀土氧化物综合利用稀土废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