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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江西都铂环保粘合剂功能树脂和涂料系列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江西都铂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赣州格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代码2306-36*开通会员可解锁*-566134,建设性质为新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E114°47′18.485″,N24°51′14.433″,总用地72193.69m2,建筑面积31240.4m2,新建2栋甲类车间、2栋丙类车间、甲类车间生产辅房等主体工程,新建4栋甲类仓库、2栋丙类仓库、1栋引发剂仓库、1处储罐区等贮运工程,新建综合楼、公用工程房、制氮系统、纯水制备系统、供水供电、消防泵房及水池、控制室、管廊等公用辅助工程,新建污水废气处理、固废暂存、噪声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外售39万吨环保粘合剂功能树脂,其中涂料产品15360t/a、热熔产品96360t/a、水性系列产品54600t/a、溶剂型系列产品229208.1t/a。 项目新鲜用水108228m3/a,用电2652.88万kWh/a,天然气187.2万m3/a,蒸汽33696t/a,均由园区公用工程供应;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总投资108000万元,环保投资1630万元,占总投资1.5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废气,设备清洗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弃土及施工生活垃圾等。项目应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落实报告书施工期污染防治,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和机械尾气,制订完善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缩短工期,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易扬尘的施工作业,施工场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和禁止高空抛物;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施工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低速或限速行驶,车辆装卸、进出场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应选用低排放、新能源或清洁燃油的机械和运输设备,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废水:施工期将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做好施工区域临时排水系统规划,设置临时雨水排沟,筑土堤阻止场外水流入区域内;回用冲洗水及混凝土养护水;雨污水、打桩泥浆污水及场地积水经收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降尘或车辆冲洗,沉淀污泥(泥浆)用泥浆车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车辆机械冲洗及维修等产生含油污水,经小型隔油、集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或车辆冲洗;捣浇混凝土泥浆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严禁泥浆水直排;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东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施工材料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废料要及时运走。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不采用冲击桩打桩设备,采用预应力静压桩或水冲灌注桩,固定机械与挖、运土机械设置排气管消音器或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提高设备安装质量,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设备用完后应即关闭。合理施工布局,同一点位避免安排多台高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必须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须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进行公告。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搬卸物品应轻放减少碰撞噪声,运输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体废物:施工挖填方须保持平衡,开挖土方全部回填低洼地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首选合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倒入河道或混入居民生活垃圾,临时堆存时须定点,并设置防流失防扬尘措施;装修垃圾主要为装修材料包装物,有纸质、塑料、金属等,分类收集后外售;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筒/箱,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2个甲类车间废气、2个丙类车间废气、RTO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等有组织废气,储罐区、实验废气(甲类生产辅助房内)、固体废物暂存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VOCs、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醇、氨气、丁酮、丙酮、丙烯酰胺、丙烯腈、甲苯、苯乙烯、丙烯酸甲酯、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乙二醇、酚类、甲醛、氟化氢、环氧氯丙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氯化氢、臭气浓度等。 2个甲类车间和粉状物料投料整体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分别进入各自甲类车间含尘废气收集主管,经布袋除尘器(TA001、TA003)处理后汇入甲类车间一有机废气收集主管,其他集气系统直接进入甲类车间一有机废气收集主管;2个丙类车间和粉状物料投料系统整体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分别进入各自丙类车间含尘废气收集主管,经布袋除尘器(TA004、TA002)预处理后汇入丙类车间一有机废气收集主管,其他集气系统直接进入丙类车间一有机废气收集主管;甲类车间一、丙类车间一有机废气收集主管直通全厂有机废气总管,进入全厂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RTO燃烧+碱液喷淋,TA005),废气收集系统风量80000m³/h,处理后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标准要求后,通过29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气直接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大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导热油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 实验废气(甲类生产辅助房内)经通风柜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经3米高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站调节池加盖密闭,减少该废气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设气体收集管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氮封处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建二级标准限值,相关标准从严执行,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中标准限值。 2个甲类车间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200米范围,2个丙类车间、储罐区、实验室、废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米范围,以上范围为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分为工艺废水(酯化废水、高盐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废气治理系统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排入处理规模70m3/d的废水处理站(TW001),采用调节池+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调质池+A/O工艺+二沉池处理达标后,经废水总排放(DW001)通过污水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高盐废水经处理规模40m3/d的三效蒸发系统(TW003)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规模15m3/d的化粪池(TW002)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匀质池与生产废水混合进入生化处理系统处理,纯水制备废水经污水管道接至厂区废水总排放口(DW001)排放,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次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后期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 项目外排废水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以及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相关标准从严执行。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如真空泵、反应釜、砂磨机、分散机、各类风机、泵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型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降噪减振装置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生产管理、厂区绿化,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普通包装材料、废RO膜、废树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布袋、袋除收集粉尘、生产废渣(涂料产品、水性树脂)等;废普通包装材料作资源回收处置,其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往一般固废填埋场卫生填埋或垃圾焚烧厂处置;在丙类仓库一建设1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和管理的有效库容36m3的一般固废暂存库,最大储存量36t。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溶剂桶、颜料(色粉)、沾染有机溶剂、有机树脂等废包装材料、废滤袋、溶剂回收渣、生产废滤渣、质检及实验废物、生产车间空调废滤芯、废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暂定)、废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废碱液、废导热油、三效蒸发产生废盐(暂定)、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压滤机滤布等,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在甲类仓库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造和管理1处有效库容约240m3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最大储存量360t,暂存时间半个月。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清洁的原辅材料,对产生的废物合理回用和治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管线敷设可视化。 将2个甲类车间、2个丙类车间、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水处理站、4个甲类仓库、2个丙类仓库、引发剂仓库、事故池、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气处理区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将公用工程房、一般固废暂存库、甲类车间生产辅房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综合办公楼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地面水泥硬化。 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跟踪监测因子为pH、氨氮、耗氧量、苯、甲苯、苯乙烯、二甲苯、苯酚、氟化物、铜、锌、甲醛等,每年监测一次;项目废水处理站旁及储罐区旁各布设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土壤跟踪监测因子为pH、苯、苯乙烯、氨氮、甲苯、二甲苯、苯酚、石油烃、氟化物、丙酮、二噁英类、铜、锌、甲醛,土壤每年监测一次。 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污染事故或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防治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和废气废水事故排放。设置储罐区围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废水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等,控制生产废水和事故废水泄漏;项目在选址、平面布局、防火间距、工艺及设备安全和消防设施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报告书提出了相应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 建立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体系:生产区各类反应釜/罐、储槽、中间料液罐等液体贮存设施及罐区等应架空,并设围堰或托盘(1#罐区围堰有效容积240m3,2#罐区围堰有效容积100m3),湿法作业区设置围堰和废液收集沟渠,设置可视化连通管道和阀门,将围堰、沟渠和事故池互相连通;涉水的2个甲类车间一、2个丙类车间分别设置2m3的车间事故收集池。二级防控体系:设置1座有效池容990m3的初期雨水池,1座有效容积1050m3的事故池(可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平时不得占用);三级防控体系:建立有效的内外环保应急隔离系统,内部雨污分流,雨污排放口末端设置应急闸(阀)门,配备排水泵或输送设备,将事故废水反抽污水处理站,禁止事故废水外排。 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VOCs、NOx COD、NH3-N排放量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VOCs9.09 t/a、Nox4.48 t/a、COD2.24t/a、NH3-N0.22t/a)。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国家级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同时在《江西都市报》期刊,五个工作日内连续登报两期,登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公众参与调查情况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