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文陂镇渼陂三产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7-11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青原区文陂镇渼陂*产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原区文陂镇渼陂*产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工程结果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会,依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现将排序第*名的单位公示如下:第*名:江西锦龙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林新锋; 注册证书编号:赣****************;

施工员:刘忠美; 质量员:但文强;

专职安全员:周流恭;

中标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中标单位为:江西锦龙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青原区文陂镇渼陂村民委会联系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青原区文陂镇渼陂村民委会

****年*月**日

青原区文陂镇渼陂*产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工程结果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会,依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现将排序第*名的单位公示如下:第*名:江西锦龙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林新锋; 注册证书编号:赣****************;

施工员:刘忠美; 质量员:但文强;

专职安全员:周流恭;

中标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中标单位为:江西锦龙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青原区文陂镇渼陂村民委会联系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青原区文陂镇渼陂村民委会

****年*月**日

收藏

分享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