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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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

农安县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质发电厂

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华家镇、开安镇及合隆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单回22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线路起于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升压站,止于春城220kV变电站原春于牵乙线间隔,新建线路长约24.5千米,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新建72基铁塔。项目总投资35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06万元。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本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分别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本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影响。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 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长磊 终审:赵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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