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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政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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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
东北亚医药健康特色资源科创中心项目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宝街与金鑫街交汇 处 |
吉林农业大学 |
吉林省洪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为三江实验室中东北亚医药健康特殊资源科创中心项目,利用净月高新新兴产业工业园4#、5#、6#、7#四栋楼,围绕健康特色资源从事科研实验活动,总占地面积为8954.24m 2 ,总建筑面积21974.29m 2 ,主要包括生物基因组测序及样本保藏、新型药物研发、梅花鹿产品开发、人参相关产品研发、健康食品研发及食用菌研发等相关实验。 |
一、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4#、5#、6#、7#号楼实验废水及高压蒸汽灭菌废水、5#号楼实验人员淋浴废水、动物房清洗废水及洗刷间废水、6#号楼工器具清洁废水及酿造间废水经各实验楼污水处理站“预曝气调节集水池+中和反应池+絮凝沉淀池+臭氧强氧化池+机械过滤器+活性碳脱过滤器”处理达标后,与办公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入市政管网,经东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伊通河。 2.4#、5#、6#、7#号楼实验产生有机废气、氯化氢经通风橱负压集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污水处理间密闭集气, 5#楼实验动物产生恶臭气体经动物房密闭集气, 6#号楼实验室固体制剂生产产生颗粒物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类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甲醛、甲醇、二甲苯、酚类、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4#号楼实验室药物粉碎、植物干燥粉碎产生颗粒物,经“粉碎机密闭+自带除尘滤筒”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3.噪声源主要来自离心机、风机和泵类,通过采取减振、消音等治理措施,能够使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利用价值的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或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源头控制,实施分区防控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加强环境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众参与情况 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春晖 终审:赵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