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2-17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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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NJJC-2025ZB1212)

玄武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6-202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5ZB1212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主要包含南京市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建筑材料、桩基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原材料、构配件的监督抽检服务,按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质量评定的需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法:(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2)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支付费用。(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0,提供邮寄信息。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开启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六、其他公告内容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响应单位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响应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响应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负责。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玄武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新庄村57号

联系方式:易虹秀,*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方式:汪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8015

八、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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